1、 1 东阳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3 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部门清理 审批事项的清理 小口径拆分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单独的一个审批流程或单独的一份申请材料就算是一个审批事项。将清理结果填报许可类事项清理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表、日常管理服务事项清理表、备案类事项清理表等清理表格。 各审批职能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 7 月底前 审批要件的清理 针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逐项清理出优化前的审批要件清单,详细罗列出申请人获取一个部门或多个部 门批准许可所必备的各种条件,如资格资质、产业政策支持(或限制)、规划布局、节能环保、消防标准、技术设备、
2、场所设施、资金规模、安全卫生、相关部门意见等等。填报行政审批要件清理表等表格。 2 汇总审核 审批事项的审核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备案类事项,对照法规章程,参照省外和省内金华市外、金华市内先进县市做法,结合东阳实际,对审批事项及要件、办理时限进行对照审核、清理取消。 法制办、发改局 审改办 9 月底前 审批要件的审核 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审批要件,将审 批环节压缩结果填报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对照表等表格。 3 社会公示 制订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等 6 个标准化、规范化,向社会公开。未列入公示的
3、项目不得审批。对未列入事项目录但日后工作中发现漏报的事项及新增审批事项,经审改办核实,报审改领导小组批准后行使。 审改办 市府公开办 11 月底前 2 4 建立部门审批“首席代表”制度 建立部门审批首席代表制,每个部门确定首席代表具体人选,明确首席代表职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规范完善集中审批,确保 “两集中、两到位”。 审改办 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职能部门 6 月底前 5 单一部门“一审一核” 明确即审即办和一审一核具体事项。 审改办 行政服务中心 7 月底前 6 投资项目联合审批 制订具体并联审批实施方案,明确适用范围、具体事项、并联审批流程、审批所涉及部门的具体分工及权责等。建立审批超
4、时默认制、联合审批缺席默认制、联合勘查“一车制”。 发改局 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 7 月底前 7 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 对审批权限在市本级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实行模拟审批,明确基 本原则、试行范围和主要流程等。 发改局 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 7 月底前 8 多证联办 实行“多证联办”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具体流程、联办时限等。 行政服务中心 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 5 月底前 9 向乡镇一级下放事权 加强扩权强镇工作,对已放至中心镇的审批事项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到乡镇 365 便民服务中心,减少审批层级。
5、 发改局 纪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 8 月底前 10 主管部门放权到基层站所 各基层站所的上级主管单位进一步把审批审核、服务事项权限下放到基层站所,因地制宜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 纪委(监察局) 行政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8 月底前 11 站所对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落实关于全市基层站所加强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对接工作的意见(东纪发 2013 17 号文件)中具体要求。 纪委(监察局) 各基层站所 8 月底前 3 12 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收费管理 取消、降低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收费。 发改(物价) 局 财政局 7 月底前 13 提升中介服务效能 全面开展全市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中介
6、项目清理,加强中介机构行业管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介市监管。 纪委(监察局) 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8 月底前 14 实行信息共享 对工业功能区、旧城改造等特定区域,一次性完成安全评价、环境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估事项。评估结果共享,对适用的项目和产品不再进行单独评价。 审改办 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局、财政局 8 月底前 15 建立政务代办中心 建立政务代办中心,构建代办网络,加强代办员队伍建设。 行政服务中心 各镇乡街道、招商局 11 月底前 16 建设网上办事大厅 以市行政 服务网为依托,市、镇、村三级统一建设网上审批服务系统, 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监督 。 行政服务中心 法制办、公开办 11 月底前 17 完善电子监察制度 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电子监察绩效考核。 纪委(监察局) 行政服务中心 11 月底前 18 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制度 规范每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审改办 法制办、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 11 月底前 19 健全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纪委(监察局) 行政服务中心 11 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