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凤泉区 2017 年区管绿化绿地(部分)养护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新凤招标 17-045 招 标 人: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七年 九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总则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绿地养护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凤泉区 2017年区管绿化绿地(部分)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新凤招标 17-045 新 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凤泉区 2017年区管绿化绿地(部分)养护工程,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
2、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 凤泉区城区(部分)绿化养护,两泉路(南水北调桥 -新中大道三叉口 )、宝山西路(消防大队大门东 -廉租房前 )、二道堤(暄和路限宽口 -区府路防洪堤口 )、大北环(五陵村新中大道交叉口 -卫辉界 )、大北环(东张门段 -新辉路 )、幸福路(耿庄村道路)、耿黄大道(耿庄村道路)、星湖路(耿庄村道路)、英才路(耿庄村道路)、站前路(何屯村东 -新中大道 )、合众游园等, 绿化面积 241937m2。 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
3、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6、工期要求:三年 7、质量要求:合格 二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 具有园林与绿化工程施工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或者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
4、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1.7、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出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1.8 如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需提供在本市的房产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屋租赁协议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 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三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2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 8:30 12:00, 14:30 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
5、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6、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3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 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 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 0373-3918001 招标人: 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
7、电话: 0373-39183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 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373-3077098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7年 9 月 5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373-3918351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0373-3077098 3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凤泉区 2017年区管绿化绿地(部 分)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新凤招标
8、17-045 4 建设地点 新乡市凤泉区 5 项目工程内容 凤泉区城区(部分)绿化养护, 两泉路(南水北调桥 -新中大道三叉口 )、宝山西路(消防大队大门东 -廉租房前 )、二道堤(暄和路限宽口 -区府路防洪堤口 )、大北环(五陵村新中大道交叉口 -卫辉界 )、大北环(东张门段 -新辉路 )、幸福路(耿庄村道路)、耿黄大道(耿庄村道路)、星湖路(耿庄村道路)、英才路(耿庄村道路)、站前路(何屯村东 -新中大道 )、合众游园等, 绿化面积 241937m2。 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 养护期 三年 9 质量
9、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 具有 园林与绿化工程施工;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 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或者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出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4 如投标人为外
10、地企业,需提供在本市的房产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办公场地)。 ( 特别说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实地考察办公场所。 )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现场踏勘及答疑 现场踏勘:不组织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答疑:不召开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于投标截止日期 1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 14 招标人 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5 分包 不允许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及补充文件。 1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8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9 月 29 日
11、 9 时 00 分 19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20 投标保证金 投标 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人 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 的 投标 保 证金,且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网上银行形式之一提交 投标保证金,作为 履行 投标人 义务的 投标 保证担保。 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新乡建行城南支行(新飞大道中段 136号) 帐号: 41001560710059000666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7年 9 月 28 日下午 17:00时(北京时间 )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 1、交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投标人信息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
12、法识别保证金交纳情况。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请务必返交纳页面查询保证金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情况;如未查到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信息,请及时与办理业务银行联系;经查询系统显示保证金已到账,请务必点击页面右侧 “绑 定 ”按钮,进行该标段保证金绑定,并按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投标人应将打印的 保证金支付回执单 复印件做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关页面。 3、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全额转账,分次转账的保证金将无法绑定。 5 4、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确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的,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13、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技术咨 询电话: 0373-3079562 联系人:陈先生 唐先生 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 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 ”。 21 中标服务费 招标 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造价咨询费用人民币肆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副本不能采用正本复印件代替。 25 封套上
14、写明 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2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新乡市人民东路和新二街交叉口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第 3 开标室 2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工程将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在以下地点开标: 开标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新乡市人民东路和新二街交叉口 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第 3 开标室 2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 300元(售后不退) 2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0 评标委员会
15、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 必须是法人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10%(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未6 按时交纳或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 32 评分办法 综合评估法 33 拦标价 大写:叁佰肆拾肆万捌仟叁佰陆拾玖元整 小写: 3448369.00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时按废标处理。 34 补充说明: 1、养 护取水:由养护单位自行完善取水设施。 2、苗木以现状为准。 3、外地进新企业中标后,必须在本市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16、 特别提示: 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第三章 总 则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
17、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 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18、)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8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近三年曾在新乡市从事园林绿化施工或管理,被主管部门一年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或被中途责令驱逐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
19、.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总则;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