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 度 淇 县 卫 计 委 单 位 部 门 预 算 公 开目 录第一部分 淇县卫计委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四)部门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二、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淇县卫计委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附件:淇县卫计委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第一部分淇县卫计委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 11 个职能科室,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16 个。主要职责是:卫生区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医院管理,农村卫生、妇幼卫生,预防控制保健,全民健康教育,
2、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协调,爱国卫生运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计划生育等工作。(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淇县卫计委部门共 11 个内设机构(科室),分别包括:1、办公室2、人事股3、财务审计股4、信访股5、疾控股6、医政股7、基妇股8、监督股9、药政股10、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11、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服务股下设事业单位 15 个,分别包括:1、淇县人民医院2、淇县中医院3、淇县朝歌镇卫生院4、淇县北阳镇卫生院5、淇县高村镇卫生院6、淇县庙口镇卫生院7、淇县黄洞乡卫生院8、淇县西岗镇卫生院9、淇县桥盟乡卫生院10、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淇县卫生计生监督所12、淇县妇幼保健计划
3、生育服务中心13、淇县 120 急救指挥中心14、淇县药具站15、淇县计划生育协会(三)人员构成情况2018 年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编制 1308 人,其中:行政编制 22 人,事业单位编制 1285 人。在职职工 1524 人,离退休 345 人。(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规定,加强部门预算的管理。全面落实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突出抓好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和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不断增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2、预算单位构成淇县卫计委部门预算为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
4、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此次预算单位共计 14 个,包括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和计生监督所、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120 急救指挥中心、7 个乡镇卫生院、以及卫计委机关。第二部分淇县卫计委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 年收入总计 7085.84 万元,支出总计 7085.84 万元,与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698.44 万元,降低 19%。(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 年收入总计 7085.8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071.84 万元,非税拨款 14 万元。(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
5、年支出预算 7085.8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276 .8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4.3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04 万元,项目支出 2503.61 万元。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 7085.84 万元,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4276.81 万元,占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4.38 万元,占2%;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04 万元,占 2%;项目支出 2503.61 万元,占35%。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2018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 5.2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 万,与上年持平。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6000 元。其中:办公费 22000 元;印刷费 4000 元;邮电费 0 元;差旅费 9000 元;维护费 1000 元;租赁费 0 元,水电费 0 元,物业管理费 0 元。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预算 417.26 万元。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8 年,我单位对“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82.5 万元。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 事业
7、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8、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10、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1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
9、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14、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1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件:淇县卫计委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