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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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芜 湖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文 件芜人才办 20189 号 关于 组织 申报 2017 年度“招才引智”奖励资金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社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芜各单位:根据芜湖市招才引智奖励办法(芜人才2016 5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 2017 年度“招才引智 ”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1、申报时间全市申报受理期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5 月 13 日2、申报对象2017 年帮助我市从市外首次引进市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个人或组织。13、申报受理及有关要求各单

2、位要广泛宣传,认真对照文件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申领招才引智奖励资金的个人,需填写芜湖市招才引智推荐人才落户奖励资金申领表,报引进对象所在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由引进对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对其落地情况进行核实(其中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落地主要包括公司注册、厂房设备投入、人员到位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连同申领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 5 月 18 日前报送至市外国专家局(市政务文化中心 C 区 602 室)。市外国专家局联系电话:3991128;市人才办联系电话:3825803。附件:1.芜湖市招才引智推荐人才落户奖励资金申领表;2.芜湖市招才引智奖励办法;3.各县区、开发区“招才引智 ”奖

3、励申报 受理窗口一览表芜湖市人才(干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 4 月 19 日2附件 1芜湖市招才引智推荐人才落户奖励资金申领表合作组织名称/申领人姓名 推荐人才姓 名入选类型及年度(市领军、高端人才,高层次科技团队)联 系 人 联系电话申请奖励金 额引进人才签名: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签章):申领人本人郑重承诺:填报信息均真实有效,推荐人才为本人(组织)独立引进。申报人签字:年 月 日市人社局审核意见年 月 日市人才办审批意见年 月 日3附件 2芜湖市招才引智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加快芜湖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4、芜 市 办 20147 号 )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1.与我市签订合作协议的人才工作合作组织;2.市人社局聘请的招才引智顾问;3.帮助我市成功引进人才的个人。第三条 鼓励和支持各类合作组织和招才引智顾问与芜湖市加强合作,构建覆盖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海内外引智网络,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为芜湖市举荐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智慧资源。第四条 受芜湖市人才办委托,芜湖市人才工作合作组织和招才引智顾问可以协助开展下列引智活动:1.根据芜湖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推荐并协助引进海内外的人才、项目、技术、资金和先进管理经验。2.协助开展各类智力合作与交流活动,在海内外发布招才引智及其

5、它宣传推介信息。3.广泛联络海内外精英人士,吸引集聚海内外资源参与芜湖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4.协助芜湖市做好有关人才工作对外交往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等。4第五条 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芜湖市人才工作合作组织、招才引智顾问、个人可享有以下政府奖励或补助:(一)合作组织年度工作经费标准:经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考核合格,国内合作组织每年给予 3 万元人民币的年度工作经费,海外合作组织每年给予 5万元人民币的年度工作经费。(二)合作组织、招才引智顾问活动组织奖励标准:海外合作组织或招才引智顾问独立圆满完成芜湖市委托办理的海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重大活动的,经主办单位认可,最高给予 3 万元人民

6、币的活动奖励。由多个合作组织和招才引智顾问共同组织的重大活动,单项活动最高给予 5 万元的总额奖励。(三)合作组织、招才引智顾问、个人推荐落户奖励标准:1.推荐人才落户,在 3 年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创业类每名给予 20 万元奖励,创新类每名给予 10 万元奖励;在3 年内入选国家“特支 计划” 的,每名给 予 10 万元奖励;2.推荐人才落户,在 3 年内入选安徽省“百人计划” ,创业类每名给予 10 万元奖励,创新类每名给予 5 万元奖励;在3 年内入选安徽省“ 特支计划” 的,每名 给予 5 万元奖励;3.对成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 3 年内入选我市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高层

7、次科技人才 团队” 的,给予相应奖励:入选市领军人才第 1 类的给予 50 万元、第 2 类的 30万元、第 3 第 4 第 5 类的 10 万元奖励;入选市高端人才第 15类的给予 5 万元、第 2 第 3 第 4 类的 3 万元、第 5 类的 1 万元奖励;入选省“高层 次科技人才团队”,A 类的给予 10 万、B 类的给予 8 万、C 类的给予 6 万奖励,入选市“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A 类的给予 5 万、B 类的给 予 4 万、C 类的给予3 万、D 类的给予 2 万奖励。第六条 年度工作经费兑现程序:每年 8 月由合作组织提出年度工作经费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才办审批认定后拨

8、付经费。新组建的合作组织,工作经费在签订合作协议后一个月内拨付到位。第七条 活动组织奖励兑现程序:委托的活动圆满完成以后,由合作组织或招才引智顾问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才办审批认定后拨付奖励资金。第八条 推荐落户奖励兑现程序:个人推荐、处于协议期内的合作组织和特聘招才引智顾问推荐落户奖励按照引进成功申报、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才办审批认定程序进行。第九条 符合上述推荐落户标准,其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推荐的人才,奖励资金在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拨付。引进的“ 高层 次科技人才 团队” ,奖励资金 在项目落地(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实施 6 个月后拨付。 推荐人才或团队落户,奖励资

9、金分两次拨付。入选后先按照 30%拨付奖励资金,剩余奖励资金待 2 年后根据人才和团队实际状况拨付。6第十条 有关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的标准,参照芜湖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省科技厅评定“ 高层 次科技人才 团队” 规定。条 12 条 本办法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自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0附件 3各县区、开发区“招才引智”奖励申报受理窗口一览表序号 单位名称 经办窗口(科室)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1 无

10、为县人社局 事业办 无为县政府大楼 A206 室 66101172 芜湖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专业技术科 芜湖县湾沚镇荆山河路县人社局五楼 25678173 繁昌县人社局 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科 繁昌县繁阳镇环城西路 228 号广电大厦 2 楼 78781694 南陵县人社局 就业培训科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3047 69101085 镜湖区人社局 人才特区办 镜湖区长江中路 51 号 209 室 38785126 弋江区人社局(高新区) 人才交流中心 弋江区花津南路十二号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 B 座二楼人才 办 42258317 鸠江区人社局 人才交流中心 鸠江区万春西路人社局二楼 59683358 三山区人社局 人力资源管理科 三山区龙湖大道区政府大楼南辅楼二楼 39180519 江北集中区 综合管理部 沈巷镇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288111210 经开区 人社局 芜湖市银湖北路 39 号经开区管委会五楼 584606811 大桥开发区 人社局 三山区三华街 1 号管委会三楼 3916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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