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苏 州 市 工 会 会 员 大 病 补 助 办 法 ( 暂 行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更 好 地 体 现 工 会 组 织 服 务 广 大 会 员 的 宗 旨 , 发 挥工 会 在 社 会 保 障 、 社 会 救 助 体 系 中 的 补 充 作 用 , 使 患 大 病 的 工 会会 员 得 到 及 时 有 效 的 帮 助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实 施 对 象 为 苏 州 市 市 区 ( 含 市 本 级 、 相 城 区 、姑 苏 区 、 工 业 园 区 、 高 新 区 ) 在 职 工 会 会 员 。第 二 章 组 织 实 施 和 资 金 保 障第
2、 三 条 苏 州 市 总 工 会 负 责 工 会 会 员 大 病 补 助 办 法 的 制 订 、调 整 和 补 助 金 的 审 批 等 工 作 。 各 区 、 局 ( 公 司 ) 工 会 负 责 核 准本 地 区 、 本 系 统 所 属 单 位 上 报 的 会 员 身 份 及 补 助 申 请 等 相 关 信 息 ;直 属 单 位 工 会 负 责 核 准 本 单 位 上 报 的 会 员 身 份 及 补 助 申 请 等 相 关信 息 。第 四 条 补 助 资 金 列 入 市 总 工 会 经 费 年 度 预 算 , 实 行 专 款专 用 。第 三 章 补 助 病 种 和 标 准第 五 条 工会会员患
3、有以下规定病种,属于大病补助的范围:1.各种原发性癌症;2.白血病;3.尿毒症;4.慢性重症肝炎;5.坏死性胰腺炎;6.心肌梗塞;7.红斑狼疮;8.重症类风 2 湿性关节炎;9.脑卒中;10.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患者) 。符 合 条 件 的 工 会 会 员 , 可 申 领 一 次 性 补 助 金 5000 元 。第 四 章 补 助 金 申 领 与 给 付第 六 条 工 会 会 员 患 有 上 述 规 定 病 种 , 经 本 市 二 、 三 级 医院 以 上 医 疗 单 位 确 诊 并 治 疗 后 , 先 向 单 位 工 会 申 报 , 由 单 位 工会 调 查 核 实
4、后 逐 级 上 报 相 关 材 料 , 区 、 局 ( 公 司 ) 工 会 对 基 层 工会 上 报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 直 属 单 位 工 会 对 本 单 位 申 报 补 助 金 材 料 进行 审 核 , 报市总工会审批。第 七 条 市 总 工 会 自 收 到 大 病 补 助 申 请 材 料 的 即 日 起 , 经大 病 医 疗 鉴 定 小 组 鉴 定 , 于 30 天 内 将 鉴 定 结 果 反 馈 给 单 位 工 会 ,符 合 条 件 的 即 时 将 补 助 金 发 放 至 苏 州 市 社 会 保 障 市 民 卡 ; 对 认定 有 疑 义 的 , 一 般 在 60 天 内 完 成
5、 鉴 定 , 明 确 是 否 给 付 补 助 金 。第 八 条 申 领 所 需 材 料 : 1. 苏 州 市 工 会 会 员 大 病 补 助 申 领表 ; 2.工 会 会 员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 3.本 市 二 、 三 级 医 院 以 上医 疗 单 位 出 具 的 病 历 复 印 件 、 病 理 报 告 、 出 院 记 录 等 ; 4.本 人 苏州 市 社 会 保 障 市 民 卡 复 印 件 或 其 他 银 行 卡 复 印 件 。第 五 章 其 他 规 定第 九 条 大 病 补 助 属 一 次 性 补 助 , 同 一 病 种 限 申 领 一 次 。第 十 条 如 有 骗 取
6、 补 助 金 的 , 即 时 取 消 其 申 请 补 助 金 的 权 利 , 3 如 数 追 回 已 发 放 的 补 助 金 , 并 追 究 当 事 人 的 责 任 。第 六 章 附 则第 十 一 条 已 领 取 苏 州 市 城 乡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证 、 苏 州市 区 低 保 边 缘 重 病 困 难 对 象 救 助 证 、 特 困 职 工 救 助 证 中 已 享 受 自费 医 疗 救 助 的 工 会 会 员 不 享 受 本 办 法 中 的 大 病 补 助 待 遇 ; 已 参 加苏 州 市 职 工 互 助 互 济 保 障 计 划 的 工 会 会 员 , 除 享 受 互 助 保
7、障 待遇 外 , 可 同 时 享 受 苏 州 市 工 会 会 员 特 殊 困 难 补 助 办 法 中 的 医疗 补 助 待 遇 和 本 办 法 中 的 补 助 待 遇 。第 十 二 条 各 市 ( 县 ) 总 工 会 、 吴 江 区 、 吴 中 区 总 工 会 参 照执 行 。第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由 苏 州 市 总 工 会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施 。 4 苏州市工会会员大病补助申领表申请人单位(工会盖章): 序列号:身 份 证 号工 会 会 员姓 名 性 别 会 员 证 号疾 病 名 称 诊 治 医 院苏 州 市 社 会 保 障 市 民 卡 卡 号病 史 摘 要及诊 断 要 点区 、 局( 公 司 ) 、直 属 单 位工 会审 核 意 见苏 州 市总 工 会审 批 意 见领 款 人 ( 签 名 ) :( 联 系 电 话 ) : 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三份:市总工会二份,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存档一份。申领所需材料:1.苏州市工会会员大病补助申领表;2.工会会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本市二、三级医院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历复印件、病理报告、出院记录等;4.本人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复印件或其他银行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