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 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 1 -星海音乐学院简介星海音乐学院地处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我国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 1932 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 思聪、 陈洪先生创办的专业音乐学校-“广州音乐院” 。学院名称历经变化, 1957 年 10 月重建并更名为“广州音乐学校” ,1958 年更名为“ 广州音乐专科学校”。 1977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 年 6 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音乐专科学校” 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同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1985 年 12月,为纪念人民音乐家冼星海, “广州音乐学院”更名为星海音 乐学院。 19
2、92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拨专款,在院内兴建了一座 “冼星海纪念馆”,馆名由江 泽民同志亲笔题写。 2003 年 9月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硕士学位授予 权资格。经过几十年的办学历程,我院已逐 渐发展成为立足华南、面向内地和港澳,辐射东南亚各国的专业音乐教育中心,学科建 设也由单一的教学型 转变为教学研究型。我院一直将传承和振兴民族音乐文化,特 别是岭南音乐文化为己任,以建构现代专业音乐教育体系为发展目标;按照现代的教育理念和人才观,以培养 优秀的音 乐专门人才、 师资人才和普及型人才为长期办学任务。我院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音响导演系、钢琴系、声乐系、民乐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社会音乐系、
3、舞蹈系等十个系和指挥专业,还设有研究生部、音乐研究所、学报编辑部、音乐心理实验室、岭南音乐发展研究中心、岭南音乐展览馆、音乐科技实验中心、基础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三个实验乐团 (交响乐团、民族乐团与合唱团)。它们基本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音 乐学研究和音 乐表演等各个专业领域,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学术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同时还形成了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不同的办学层次,以及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并举 的办学格局。我院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办学校区,普通教育在校生 2230 人,成人教育在校生 1980 人。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 员 32
4、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 96 人;具有中级职称者 128 人。取得博士、硕 士学位 65 人。他们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职称结构和专业结构上都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从而构成一支由 资深教授和以博士群 为主体的中青年专家组成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近年来,我院还先后举办了“ 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研究所工作会议”、 “全国哲学、美学、音乐学前沿学科学术研讨会”、 “美国音乐周”、 “赵宋光学术思想研讨会”、 “南派古筝大师罗九香- 2 -学术研讨会”、 “全国艺术院校视唱练耳教学研讨会”与“全国音乐评论学术研讨会”等各类重要的学术研讨会。同时聘请了周文中、于润洋、杨儒怀、金湘、赵晓生、金铁林、郭淑珍
5、、邓韵、刘纲纪、赵方幸、李名强、李淇、波波娃、巴威尔,以及分别来自美、俄、法、英、德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访问 、讲学和举办各类专家音乐会。此外,我院还应以上各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内各艺术院校之邀,派出交响 乐团、民族 乐团 、合唱团、室内乐团、余其伟广东音乐小组以及各类专家进行访问演出和讲学,并与美国奥克拉荷马东南州立大学艺术学院、乔治亚州立大学音乐学院、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莱萨尔艺术学院、奥地利海顿音乐学院、澳大利亚悉尼音乐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等艺术 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在教学改革方面,学院本着“ 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原则,推行了 为培养多
6、 层次、多 规格人才,以适 应 社会需求的一整套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现已形成以专业课 程为核心,以 专业基础理论 与人文课程为基础,以艺术实践为辅助的多层次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注意及时吸收当今国内外音乐文化领域最新的学术科研成果,更新教学内容,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推行灵活多样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 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从而提高了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自办学以来已向社会输送了各类音乐人才 6000 余名,其中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华南地区各艺术院校、研究机构、文 艺团体和文化传媒、企事业文化管理的骨干,有些已成为享誉国内外的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家。近年来,我院毕业生的就
7、业率一直位于广东省高校的前列,并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我院现有教学实用面积 334 亩,其中广州大学城校区 285 亩,沙河校区 49 亩。拥有包括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音 乐厅、音响 视听室、高级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 设施。目前,我院正乘着广东建设“经济强省”和“文化大省”的东风,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加大教育投 资 力度。2005 年我院主体已全面进驻“广州大学城 ”,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九所高等院校融入到多学科的人文环境中,形成教育、文化与自然相互协调发展的合理生态结构,使我院成为全国唯一的一所进入“多生态系统 ”的音乐
8、学院。我院在享受这种资源的同时,也为整个生态系统发挥自身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未来的几年里,我院将继续按照“ 抓建 设、打基础、上水平、创特色”的发展方针,抓住机遇,不断加大教育创新力度,使我院整体办学实力跨上一个新台阶。- 3 -星海音乐学院 2006 年本科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指挥) 、音乐教育、乐器工艺(钢琴)、音乐文化管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招生名额系 别 专业(方向) 普通高考生本科插班生学制 招生考试 报名点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
9、称音乐学系 音乐学 22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音乐学作曲系 作曲 15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系 录音艺术与计算机音乐 28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系 乐器工艺 (钢琴 ) 5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声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 40 5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音乐表演钢琴系 钢琴演奏 28 2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音乐表演管弦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萨克斯管、打击乐、竖琴、古典吉他85 2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音乐表演民乐系二胡、高胡、扬琴、琵琶、三弦、阮
10、、古筝、笛子、笙、唢呐、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66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210 1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社会音乐系 通俗演唱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音乐表演社会音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电子键盘演奏、钢琴演奏 116 11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社会音乐系 艺术管理 8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舞蹈系 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 120 四年本科 广州 舞蹈学(直属学科) 指挥(包括乐队与合唱指挥) 5 四年本科 广州 /北京 音乐表演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本科插班生招收大学专科毕业、具有广东户口的学生。- 4 -三、招生对象
11、(不含本科插班生)(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特别提醒:我院所有考点必须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2006 年 1 月 15 日2006 年 2 月 10 日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
12、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还必须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到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一)北京考点:1、现场确认时间:2006 年 3 月 1 日3 月 2 日2、现场确认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3、考试时间:2006 年 3 月 4 日3 月 6 日4、
13、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特别提醒:北京考点只接受报考音乐学系、作曲系、音乐音响导演系(录音艺术专业) 、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社- 5 -会音乐系(通俗演唱)以及指挥专业的考生报名。(二)广州考点:1、现场确认时间:2006 年 2 月 15 日2 月 16 日2、现场确认地点:广州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3、考试时间:2006 年 2 月 20 日3 月 3 日4、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 (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1、凭网上报名编号,持下列证件: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高考准考证或艺术类专业课报
14、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准备 4 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报名费标准:广州考点:初试 125 元,复试 100 元;北京考点:初试 160 元,复试 100 元。(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无论何种情况一律不退) 。4、我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5、现役军人的报考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对于没法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我院在以下时间可以代为网上报名(代报名收取上网服务费 100 元):1、北京考点:2006 年 3 月 1 日2、广州考点:2006 年 2 月 13 日*特别提醒:此部分考生仍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广东省考生请特
15、别留意: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2006 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由我院承担,凡报考我院音乐教育系、社会音乐系(美声、民声演唱,钢琴演奏)的广东省考生,请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按广东省联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详情请参阅2006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 ,该简章可到省内各市县招生办咨询购买。广东省考生报考其它系以及报考社会音乐系(艺术管理、通俗演唱、电子键盘演奏等三个专业方向) ,需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请按我院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其中报考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 6 -详情请参阅星海音乐学院 2006 年本科招生简章 ,该简章可到我院咨询
16、购买或上网查阅。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一)广东省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印发的2006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广东省实行“3+X”科目考试,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选科目为历史。(二)非广东省考生: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规定科目考试。六、专业课考试(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各系不分初试、复试。(二)广东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系、社会音乐系(美声、民声演唱,钢琴演奏)者,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 广东省考生
17、报考其它系以及报考社会音乐系(艺术管理、通俗演唱、电子键盘演奏等三个专业方向) ,分别按所报专业参加不同系别的专业课考试。非广东省考生:分别按所报专业参加不同系别的专业课考试。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社会音乐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能参加一次。(三)所有考生均要考视唱练耳、乐理,无论是参加联考还是单考,视唱练耳、乐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四)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五)笔试科目,考生自备钢笔、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特别提醒:(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 2006 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专业时可免初试,但仍需办理报
18、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 (说明: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请考生留意)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 )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一)专业课考试(要求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 7 -条的规定执行。(二)文化课考试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汉语水平考试” (HSK)并达到中等 C 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
19、领馆、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六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联系购买。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考试中心,电话:(86-20)38627826。八、招收本科插班生的规定我院 2006 年继续招收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本科插班生,凡符合2006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中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一)专业课考试1考试科目:专业主科 、 和声与视唱练耳 。2考试内容:见星海音乐学院 2006 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及基本乐科考
20、试大纲 。3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见星海音乐学院 2006 年本科招生简章第四和第六条的规定。*特别提醒:本科插班生的专业课考试时间为 2006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3 日,请不要错过。(二)文化课考试1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见2006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2文化课考试时间:2006 年 3 月 25 日至 3 月 26 日。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 英语 、 艺术概论 。4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和广东金融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其它项目,按广东省招生办印发的2006 年广东省普
21、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办理。(三)本科插班生入学后的选课规定1本科插班生入学后,跟随三年级上课,但必须修满所在系(专业)四年制教学计划设置的全部必修课,并获得相应学分;同时须修满规定的选修课学分。2本科插班生应提供由原就读高等学校教务处签发的成绩单(原件) ,报我院教务处审核。考生在大专阶段已获得合格成绩的课程,若属于我院必修课的,可以免修并给予学分;不属于必修课的,转为选修课,并按所学课时量计算学分。九、录取(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 8 -取。(二)华侨和港、澳
22、、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三)本科插班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广东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其它方面参照本条第(一)款的办法录取。十、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1学费 作曲系、音乐音响导演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社会音乐系、舞蹈系及指挥专业每人每年学费 10000 元。 音乐学系、民乐系每人每年学费 8000 元。 华侨学生及港、澳学生、留学生,每人每年学费 25000 元。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 1700 元/年,沙河校区 18
23、00 元/年。3其他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 2005 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助学措施: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奖学金最高可达 2500 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 20。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助学奖学金
24、”评选。获国家奖学金者,一次补助 4000 元,获国家助学金一年补助 1500 元。(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四)学生入学后的自用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专业考试内容详见星海音乐学院 2006 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9 -本院地址:1、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 398 号)邮政编码:510006
25、2、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 (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邮政编码:510500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招生办网址:http:/www.xhzsb.c om 学院网址:http:/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沙河校区)交通指引:乘公共汽车均在沙河顶站下车* 广州火车站乘 271、201、862A 、862B 路汽车 * 窖口客运站乘 236 路汽车* 广州火车东站乘 271 路汽车 * 机场路总站乘 60 路汽车* 广卫路总站乘 27 路汽车 * 罗冲围总站乘 290 路* 南湖游乐园总站乘 833 路汽车 * 芳村客运站乘 219 路汽车* 天平架总站乘 112 路电车 * 天平架总站乘 11 路汽车* 天河客运总站乘 65 路汽车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二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