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填报单位: 单位编号:姓名 个人编号 首次缴费时间身 份 证号 码 补 缴 年 度人员类别 少 年 儿 童 大 学 生 成 年 居 民 一档 成 年 居 民 二档 补 缴 金 额补缴原因1、因学校整体开学或新生入学 报到较晚等原因,造成集体滞后参保缴费;2、对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家庭的参保人、优抚对象等医保费免缴人群,因不了解政策等客观原因造成滞后参保缴费;3、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因行动不便、无人照 顾等原因造成滞后参保缴费。4、其他: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补缴期间不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人(代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居(村)委会意见:经办人: 机构印章:年 月 日街道(镇)或学校、学前教育机构意见:经办人: 机构印章:年 月 日区(市)经办机构医保部门意见:经办人: 机构印章:年 月 日区(市)经办机构征缴部门意见:经办人: 机构印章:年 月 日注:1、此表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区(市)经办机构医保部门、征缴部门各存一份;2、填报单位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街保中心或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3、学校整体补缴的,应在姓名栏中写明补缴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