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乾元-乐盈” (私募) 2019 年第 1 期封闭式权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 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 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权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 不保证本金和收益, 请您充分 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 预期收益、 预期最高收益、 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 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 设银行贵州分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产品期限为固定期限,存续期内
2、产品不接受赎回申请,但 中国建 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止。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二盏警示灯( ),风险 程度属于较低风险,适用于适用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净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 发行 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 请及时完成风险 承受能力评估。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风险标识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适用群体( ) 较低风险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投资者本金 亏损和不能达到业绩比较基准的概率较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注:本风险评
3、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 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 注意投资风险,仔 细阅读理财产 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 资方向、 风险评级及业绩比较基准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 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 选择购买 ”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您 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 监管规定和政策
4、 设计的。如国家宏 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 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 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 损失,也可能 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 规定, 进而导致本产 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2.信用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权益类相关资产以及存款、 货币 市场工具、 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其他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将导致相关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到期本金无法足 额按时偿还 ,从而使客 户可能面临利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 损失的风险。2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
5、续期内,客 户无提前终止权,不可赎 回本期产品, 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 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 风险。4.市场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权益类相关资产以及存款、 货币 市场工具、 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其他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产品单位 净值跌破面值、本金 损失的情况。5.管理风险:本产品资金将投资于权益类相关资产以及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其他资产组合。在 产品运作过程中,由于产品管理人的知识、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主观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
6、益,甚至造成本产品单位 净值跌破面值、本金 损失。6.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风险 :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利率、汇率的波动会导致所投资的权益类相关资产以及存款、货币 市场工具、 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其他资产的价值有波动,从而导致产品单位净值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跌破面值、本金损失。同时,本产品存在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 导致客户实际收益 为负的风险。7.抵质押物变现风险:本产品部分基础资产项下可能设定抵质押等担保品,如发生该部分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违约等情形时,将会 对抵质押物进 行处置,如抵 质押物等不能变现或不能及时、足额变现或抵质押物的 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该 部分基础资产本
7、金及业绩比较基准, 则可能影响客户收益,甚至发生本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 值、本金损失的情况。8.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 ”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 。如果客 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 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应及时通知中国建 设银行贵州分行,如客 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建 设银行贵州分行将可能在其 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
8、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 产生的责任和 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9.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期产品募集期届满,认购总金额未达到 产品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期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判断难以按照本期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期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10.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发生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收益的 风险。11.延期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
9、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发生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认为需要对本产品进行延期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对本产品进行延期,在产品延期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收益的 风险。12.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 场危机、 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 对产品的成立、投 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 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乃至 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 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 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
10、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3. 税收风险: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各项税款。若相关税法法 规规定理财产品管理人应代扣代 缴相关税款,中国建 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客户面临其取得的收益扣减相 应税费的风险。此外,税收法规的执行及修订可能对本产品投资运作等过程中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产生影响,可能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产 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本金 损 失的情况。3您在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客户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及本产品的 产 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了解本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
11、自己独立做出是否购买本产品的决定。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 ,并将 资金委托给中国建 设银行贵州分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揭示书 及相 应的客户协议书、 产品说 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风险揭示方: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客户签字与签章见下一页)4签字与签章个人合格投资者请在下面填写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抄录风险揭示语句并签字:客户声明:本人在购买本产品前已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且该评估结果具有效力。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由客户自行填写)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客户充分理解本产品的风险,请在确认栏抄录以下语句并签名: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
12、意承担投资风险。客户抄录: 客户签名: (客户声明:投资决策完全是由客户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客户已经阅读客户协议书所有条款(包括背面)、客户权益须知、本产品风险揭示书及本产品说明书,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年 月 日机构合格投资者请在下面签章:客户声明:投资决策完全是由本单位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本单位已经阅读客户权益须知、本期产品风险揭示书、本期产品说明书及客户协议书所有条款(包括背面) ,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机构客户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年 月 日(加盖销售网点公章)年 月 日5中国建设银行贵 州分行“乾元- 乐盈”
13、 (私募)2019 年第 1 期封闭式权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要素产品编号 GU07201903S001D01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编码C1010519C000138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 )上查询产品信息。产品说明书版本 2019 年第 1 版产品中文商业全称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 “乾元-乐盈” (私募)2019 年第 1 期封闭式权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专业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 “乾元-乐盈” (私募)2019 年第 1 期封闭式权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权益类)募集方式 私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二盏警示灯)适合客户 收益型
14、、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的合格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产品规模产品募集上限为 10000 万份,下限 10000 万份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并至少于调整规模上下限之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初始销售面值 1 元/份业绩比较基准5.0%1.本产品为封闭式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 5.0%(年化) ,该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计算业绩报酬的依据,不构成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2.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启用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客户收益
15、本产品客户收益由本产品实际投资业绩决定:客户收益=客户持有份额(P-1)P 为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扣除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后的产品单位净值。业绩报酬产品扣除销售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本产品实际收益低于或等于业绩比较基准对应收益,产品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实际收益超出业绩比较基准对应收益的超出部分,20%归客户所有,其余 80%作为产品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产品单位净值产品存续期内,每季度末月 28 日前公布截至当季末月 20 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产品单位净值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 4 位。产品单位净值为扣除产品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如有)后的净值。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在产品到期日
16、或提前终止日(如遇非产品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产品工作日)后的 3 个产品工作日内发布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的产品单位净值。6产品募集期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6 日1.在募集期内,客户可通过网点购买本产品;2.在募集期内,客户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网点购买本产品,具体购买时间以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产品募集期内,客户将认购投资本金存入客户签约账户之日起至本产品成立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认购投资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募集期内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投资冷静期签署销售文件后至 2019 年 3 月 6 日 17:00在投资冷静期内,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已签订
17、的销售文件,如确定解除的,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将遵从投资者意愿,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产品成立日2019 年 3 月 7 日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并至少于提前成立日进行公告,产品成立日以公告为准。产品期限364 天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提前终止和展期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提前终止产品时,将至少于提前终止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展期产品时,将至少于产品到期日之前 5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产品到期日 2020 年 3 月 5 日产品工作日 产品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个正常交易日;如遇特殊情况,以中国
18、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具体公告为准。认购起点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金额单位 1 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销售区域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所辖区域产品收益计算规则1.产品收益发放、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根据客户持有份额、产品单位净值计算收益。2.募集期内认购投资本金根据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3.客户持有产品至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投资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期间,投资本金不另计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产品费用本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产品托管费、产品销售费、产品固定管理费,浮动费用为产品业绩报酬。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理财收益与费用、税收说明。税款根据现行税法
19、法规,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任何税款。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理财产品管理人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附属条款客户无最高投资限额,但是不能超过本产品规模上限。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可根据需要对这一条款进行调整,并至少于调整后的条款启用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公告。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可根据需要对产品进行优化或升级,并至少于产品优化或升级启用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二、投资管理7(一)投资范围本产品为权益类净值型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权益类相关资产以及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其他
20、资产,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权益类相关资产 80%-100%,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其他资产 0-20%。所投资资产具体信息参见附件。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并至少于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之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产品存续期内,本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即资产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风险分类从正常类或关注类转为不良类的,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将于认定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后的 5 个产品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资产组合管理实现本产品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平
21、衡。本产品基础资产均经过中国建设银行内部审批流程筛选和审批,达到可投资标准。(二)投资团队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客户实现收益。(三)参与主体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 三、产品运作说明(一)产品规模1.本产品规模上限:1 亿份。在本期产品募集期内,对本期产品的认购份额达到本期理财产品规模上限,则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停止本期产品的认购,已经认购
22、成功的客户投资权益不受影响。2.本产品规模下限:1 亿份。在本期产品募集期内,对本期产品的认购份额未能达到本期理财产品规模下限,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本期产品不成立。如产品不成立,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将在通知客户产品不成立后 5 个产品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已缴纳的认购本金至客户指定账户,在途期间客户投资本金不计息。客户应确保账户状态正常,并及时查询账户资金变动情况。3.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运行情况等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并至少于调整规模上下限之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二)认购募集期内,客户认购本产品,应提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指定账户,投资资金当日冻结
23、,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于产品成立日进行认购资金扣划。产品募集期内,客户将认购投资本金存入客户签约账户之日至本产品成立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认购投资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募集期内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在本产品运行期间,不开放申购、追加投资和赎回。根据产品规模,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开放申购,产品申购期仅为产品成立日当日。四、产品资产估值(一)资产估值范围1.本产品资产总值包括理财产品项下权益类相关资产以及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其他资产价值总和。2.产品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资产价值,确定产品资产净值,并为产品份额的兑付提供计价依据。83.产品存续期内
24、,每季度末月 28 日前公布截至当季产品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产品单位净值,如当季未设产品收益分配基准日,则公布当季末月 20 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产品到期或者提前终止(如非产品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产品工作日)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将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 3 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布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日终的产品单位净值。产品单位净值为扣除产品相关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如有)后的净值。产品单位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二)资产估值方法1.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按约定利率确认存款利息收入。2.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估值方法(1)
25、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且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2)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且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
26、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3)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4)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7)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27、目的并持有到期的,或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可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8)在任何情况下,产品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产品投资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产品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产品投资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产品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产品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3.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1)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
28、估值。(2)境内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分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3)以所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本基金估值频率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4)若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4.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6.在
29、任何情况下,若采用上述方式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理财产品托管人商定后,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9(三)估值错误的处理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产品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产品单位净值出现错误时,产品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由于本产品估值所用的价格来源中出现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30、、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产品资产估值错误,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四)暂停估值当产品的估值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产品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产品资产价值时或其他情形,产品管理人可暂停产品的估值直至另行通知。五、理财收益与费用、税收说明(一)本金和收益风险1.本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安全,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发行本产品不代表对本产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2.风险示例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收益在扣除产品托管费、产品固定管理费、产品销售费等相关固
31、定费用后,剩余收益如超出业绩比较基准,产品管理人有权收取业绩报酬,收取业绩报酬之后的剩余收益归客户所有;剩余收益如不能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则客户收益按剩余收益计算;剩余收益如为负,则客户面临部分本金损失。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在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计算客户应得本金,客户将面临部分甚至全部本金损失。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二)费用本产品不另行收取认购费用。1.固定费用本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产品托管费、产品固定管理费、产品销售费,上述费用在计算产品单位净值前扣除。其中,产品托管费为产品规模的 0.02%/年、产品固定管理费为产品
32、规模的 1%/年、产品销售费为产品规模的 0%/年。2.业绩报酬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后,若基础资产运作扣除固定费用后的实际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对应收益,则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收取业绩报酬;若基础资产运作扣除固定费用后的实际收益小于或等于业绩比较基准对应收益,中国建设银行将不再收取固定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上述各项费用费率,并至少于费用费率调整日之前 5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三)业绩比较基准1.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2.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权益类相关资产以及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
33、资产等其他资产,通过资产组合管理实现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平衡,测算出业绩比较基准。(四)客户收益1.收益计算公式客户持有产品 M 份,产品收益分配基准日扣除固定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及业绩报酬(如有)后,产品单位净值为 P。客户收益 =M(1)102.计算示例假设客户购买本产品 100 万元,投资期为 100 天,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5%,购买时产品单位净值为 1.0000 元,折算份额为 1,000,000.00 份。如产品到期时,扣除托管费、销售费、固定管理费后,产品单位净值为 1.0200 元。业绩报酬前实际收益 B=1,000,000.00(1.02001)=20,0
34、00.00元业绩比较基准对应的实际收益 D=1,000,000.005%100365 13,698.63元BD,则业绩报酬 H=%()扣除业绩报酬后产品单位净值 =1.0200/1,000,000.00客户到期收益 =1,000,000.00(1)(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五)税收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本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税款从本产品资产总值中扣除。六、提前终止(一)在本产品投资期间,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提前终止权。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
35、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将至少于提前终止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3 个产品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根据客户持有份额以及提前终止日的产品单位净值进行计算。(二)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2.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三)提前终止时收益计算示例:1.收益计算公式客户持有产品 M 份,产品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日扣除固定管理
36、费、托管费、销售费及业绩报酬(如有)后,产品单位净值为 P。客户提前终止收益 =M(1)2.计算示例假设客户购买本产品 100 万元,投资期为 100 天,产品提前终止,实际持有天数为 50 天,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5%,购买时产品单位净值为 1.0000 元,折算份额为 1,000,000.00 份。如产品提前终止时,扣除托管费、销售费、固定管理费后,产品单位净值为 1.0100 元。业绩报酬前实际收益 B=1,000,000.00(1.01001)=10,000元业绩比较基准对应的实际收益 D=1,000,000.005%50365 6,849.32元BD,则业绩报酬 H=%() 1,575.34元扣除业绩报酬后产品单位净值 =1.0100/1,000,000.00 1.0084元客户提前终止收益 =1,000,000.00(1)(上述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四)提前终止时的延迟/分次兑付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客户持有产品至产品提前终止日,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客户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产品提前终止日后的 2 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告兑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