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茂名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单位/个人通讯地址联 系 人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联系电话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用地面积(m 2)拟建规模(m 2)现状用地性质 申请用地性质建设项目及用地概况 现状土地使用权属情况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自有 部分自有 非自有项目备案机关环境评估机关申请理由及说明申请人承诺:一、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二、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列表:(已报的材料请在内打“” ) 1、 茂名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 份。 2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 份;(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 、法人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 1 份;(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 1 份;(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 1 份;(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 1 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1
3、 份。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原件 1 份。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核原件)1 份。 5、申报项目涉及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1 份,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比例1:500 或 1:1000)各 1 份,在现状地形图基础上绘制的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原件)3 份。(要求:平面坐标采用 54 北京坐标系;高程采用 56 黄海高程基准。 ) 6、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核原件)1 份。 7、 广东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 份(需要报国家建设部备案的 4 份) 。 8、刊登遗失声明的茂名日报或茂名晚报原件 1 份。增加补充的材料: 申报人签名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