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 同合同编号:甲方: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甲方: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为了预防、控制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职业病事故的发生,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安全评价一事,在平等协商、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安全评价范围(一)项目名称:压力容器、危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二)安全评价类型:重大危险源(三
2、)安全评价范围包括:两台 110 吨、两台 35 吨锅炉、危化学品一期、二期氯气、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盐酸、硫酸、氨水、甲醇、氯酸钠、二氧化氯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等安全现状评价。第二条 安全评价依据(一)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评价的相关规定:(二)安全评价对象在评价时的现实状况。第三条 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根据乙方所需甲方应如实提供安全评价资料。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第五条 服务费用(一)安全评价服务费每年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该费用包括现场勘查、专家评审费、编制评价报告、出版评价报告和相关单位备案等费用。(二)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为:1.乙方向甲方提供评价报告 6 份,甲方确认无误后,
3、开具一票制含税价专用发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2.费用支付:甲方按照乙方指定账户以人民币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五条 甲方承诺(一)及时、完整提交安全评价所需资料,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调研并为提供必要的条件。(二)甲方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在所提供的资料上签字盖章。(三)根据乙方现场勘查结论或提出整改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办理付款手续。(五)对乙方提供的评价报告保密。第六条 乙方承诺(一)资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安全评价项目组到甲方进行现场勘查(不需现场勘查的除外)。(二)资料齐全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价工作。(三)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独立。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受任何个人或外来压力干扰。(四)对评价工作中所接触或知晓的甲方文件、资料或其他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第七条 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第八条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九条 其他(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