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金园街道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 施 方 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 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
2、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二)基本原则严格依法稳步推进。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领导作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分类有序渐进实施。根据集体资产不
3、同类型和不同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三)改革范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能打破原有集体经济组织界限。改革的资产范围是本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资产。(四)任务目标2018 年,完成全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19 年,完成全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和股权量化工作。2020 年,完成全街道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注册登记和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和交易平台,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
4、务。二、工作内容(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范围包括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要根据清产核资规定,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存、实地勘察和登记拍照;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做出处理意见;对债权、债务、合同协议逐笔核实。清产核资结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报街道备案,并张榜公示。要对各类债权抓紧组织清收,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和其它坏账应予剥离。通过清产核资,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
5、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村账街管为抓手,以街道“三资”监管平台为载体,着力构建“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二)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承包关系、对集体的积累贡献等要素来进行确认。各村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制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报街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施行。要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编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并在区农林局登记备案。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提倡通过分享家庭内
6、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三)积极稳妥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是否折股量化以及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具体事项,应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原则上以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设置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和按照“农龄”、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设置“福利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成员股按改制基准日在册人员均等有份,持有成员股的为社员股东,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股份分红权益。在股权管理上实行“权跟
7、户(人)走”,不随人口增减而变动的静态管理,维护现有持股社员的稳定。稳步推进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四)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量化和成员确认后,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是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我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称为“村经济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登记证书由区农林局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制定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要严格保护
8、集体资产所有权。(五)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建立股权登记制度,如实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向持股人出具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集体资产记名股权证书,股权证书实行一户一证。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资产运营收益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对社员按股份进行分配,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权落到实处。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办法,慎重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的办
9、法,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六)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未承包到户的农地、林地、四荒地等资源,集中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10、七)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实行公开交易。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工作步骤(一)成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18 年 7 月 25 日8 月 15 日)1宣传培训动员。全街道上下要召开多层次、多轮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和动员会议,广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动员街、村、组三级干部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
11、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宣讲。采取集中授课加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对各农办、财政分管负责人、农办和财政所人员、村 “两委”负责人、村财务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采取政策宣讲、编发政策资料、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政策宣讲和工作动员,街、村、组三级要分别召开动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成立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要建立街级全面负责、村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村要成立在村 “两委”领导下的、由村集体经
12、济组织筹建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工作组(下设政策宣传、人员摸底和资产清查等小组),分工协作做好改革相关工作。3制定方案。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表、工作台账。各村拟订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后,要先召开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审核并修订完善,后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现场张榜和网络渠道公示,最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决议,报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方案公告,并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清产核资阶段(2018 年 8 月 16 日11
13、月 20 日)村资产清查小组在街道工作组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本村资产的清查登记。要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拍照留存)、确认、上报”六个环节,根据清产核资规定,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存、实地勘察和登记拍照;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做出处理意见;对债权、债务、合同协议逐笔核实。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后,报街道备案,并进行张榜公示。(三)人员摸底,量化股权阶段(2018 年 11 月 2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1人员摸底。村人员摸底小组在街道工作组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本村的人员摸底工作。人员摸底以改制基准日实际在册(农业户口或土地确权共有人
14、、居民户口世居本村)的村民为基础,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表,以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发放到各户进行核对,由户主签字确认。改制基准日为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决议通过之日。人员摸底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街道备案,并进行张榜公示。2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各村工作组要结合实际,起草拟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身份认定办法,按程序经村党支部审议通过以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报街道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依据街道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实施方案,各村在前期人员摸底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经张榜公示和核对审查无误后,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3编制量化股权清册。
15、根据确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编制集体经济组织股东清册,并按照股权设置将集体净资产折股量化,计算股东所享有的股份,填写股权情况登记表,经张榜公示和核对审查无误后,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建立股东股权台账。(四)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阶段(2020 年 1 月 1 日11 月 30 日)1推选产生股东代表。各村召开股东户代表会议,分小组推选提名股东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大会的代表人选。股东代表人数一般为 5-15 户推选 1 人,最低不少于 20 人,人数与村民代表基本一致。股东代表候选人产生后,要将股东代表情况进行张榜公示。2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候选人等额选举方式产生。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名单由村 “两委”按民主程序提名,书面报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批复后,张榜公示。3筹备股东代表大会。各村在街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筹备首届股东代表大会,拟定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财务管理制度草案,准备筹备工作报告及议案决议等会议资料,印制选票、计票统计表,确定股东代表大会召开日期,并向股东代表发出书面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