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18 年 10 月 9 日2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规范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学习生活,引导和鼓励他们在全面协调发展的前提下,突出能力培养,激发成才欲望,发展个人特长,参照河南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力求体现测评体系的科学性、测评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的可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学生综合测评内容及方法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和
2、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德育、智育、能力为基本标准,个性发展为附加指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的构成、比例和计算办法如下: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由基本成绩和附加成绩两项组成。其中基本成绩包括德育测评成绩、智育测评成绩和能力测评成绩,附加成绩即为个性发展成绩。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所占比例:德育测评占 40%,智育测评占 40%,能力测评占 20%,个性发展测评则以附加分形式,采用加分方法。最高可加综合测评总权重的 40%。 3、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能力测评分+个性发展测评分( 0 40 分)。 第四条 学生入校后,由各年
3、级辅导员建立本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档案,定期完善。各班成立由年级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和占全班人数 5%的普通同学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测评组,负责加分审核等事宜。3测评组必须在综合测评前,把经审核的加分凭证(复印件) 、汇总的加分表和测评组的成员名单交到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处,逾期者不予受理和认定。如有特殊原因在综合测评后才拿到获奖证书,相应的加分放到下一学年,获奖者必须及时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院并登记,否则下一学年不予承认。第五条 我学院考评组由税伯琪、谢伟、张晓静、曹伟娜、曲登科、牛艳娜组成,税伯琪任组长。该考评组领导各班测评组对学生的德育、智育、能力和个性发展测评进行审核
4、。第六条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适用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每月、学期、学年各测评一次,学年测评学生成绩按两学期平均成绩计算。 (非毕业生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二周进行,毕业生在毕业前进行。 )第七条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接受学院领导、老师以及全体学生的监督。各班每学期需将本班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考勤记录、参加各项活动和比赛的情况在班内公布,同时公开加分、扣分情况,任何加分、扣分都应提供相应证明,以备检查、监督。第八条 学生有权对评选结果提出复议要求。基本程序为:当事人(本人或他人)向各班负责加分、扣分事宜的测评组提出复议申请,经核实确实存在差错的,附上评审组的审核意见后,交学院学生工
5、作办公室。经核实无误,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给出具体改分意见,送各班班长处,以便测评组执行改分和备案,并将有关结果通知当事人。第二章 综合素质测评程序及测评项目第九条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各年级辅导员主持下进行,测评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测评结束后,辅导员需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学生无异议后上报考核组审核;如有异议,上报考评组,并由考评组集中评议。第十条 德育内容的测评和实施办法4德育测评分由基础分和奖惩分组成,占总分的 40%。学生达到测评的基本条件即可得到基础分 20 分,奖惩分以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分值为依据进行加减分。德育测评总分值最高 40 分,不出现负分。先进班集体
6、、先进团支部每学期不可重复加分。具体分值分布如下:1. 基础分评分细则:表 2-1德育评测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 说明政治表现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政策,坚持党的基本原则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关心校院发展,爱护环境,参与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诚实守信公正诚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守纪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勤俭自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进取精神达到测评的基础条件即可得到基础分 20分。2、 奖惩分评分细则:表 2-2类别 评分依据 分值5省级先进个人 3 分省级先进集体 2 分人市级先进个人 2 分市级先进集体 1 分人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7、校级奖励 1 分学院级奖励或荣誉证书 0.5 分次文稿被校报、团刊、市报刊、电台登播(限加6 分)1 分次参加党、团课、推优发展者 0.5/人宿舍卫生检查,内务整理良好者 0.3 分/人/次学校通报表扬 0.2 分/次加分项目旷课、迟到、早退、课堂不遵守纪律收到任课老师点名批评(包括任课老师查的结果)扣 1 分/次晨读晨练缺勤者 扣 0.2 分/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学生会召开的会议或政治学习会者;不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扣 1 分次党、团课,学生手册等学院组织的考试作弊者扣 1 分/人行为上养成其他不文明行为,如:行为举止损害学校形象、吸烟、踩踏草坪、乱丢果皮、塑料袋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扣
8、 2 分次无故欠缴学费或贷款 扣 3 分次在宿舍打麻将、喝酒、赌博等违纪不文明者 扣 1 分/人/次宿舍卫生检查,内务不合格者 扣 0.2 分人/次未经批准夜不归宿,留宿外校人员 扣 1 分次扣分 项私拉电线,私用违章电器 扣 1 分次6情况恶劣者 扣 3 分次留校察看 扣 5 分次记过 扣 4 分次严重警告 扣 3 分次警告 扣 2 分次校通报批评 扣 1 分次院通报批评 扣 0.5 分/次目注:奖惩分学生各项基础分:上课出勤基础分 4 分,学生活动基础分 2 分,社会实践基础分 2 分,宿舍卫生基础分 3 分。第十一条 智育测评内容及处理办法:1、智育测评以学生在本学期成绩为计算依据,各科
9、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最终平均成绩作为最后智育成绩,其中体育课占智育测评成绩的 10%,其他课占智育测评成绩的 90%。智育测评总分=(各科平均成绩(除体育学科外)90%+体育成绩10%)40%2、智育测评内容:表 2-3智育测评内容 基本要求考试课,考查课,公共选修课,大型实验及实习所得成绩达到教学大纲要求体育课及体能测试 身体素质良好,体能测试合格3、按等级记分课程分数折算一览表:表 2-4优秀 良好 中 及格 不及格95 分 85 分 75 分 60 分 45 分7注:以等级的形式计分课程按上表折算成具体分数后再按照上述评分方式进行计算。第十二条 能力测评内容及处理办法:1、能力测评的主要
10、目的是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考核学生对各种能力锻炼的参与情况。能力测评分由基础分和奖惩分组成,能力测评占总测评分的 20%。2、能力测评主要从自主学习、实践创新、组织交流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察。学生达到能力测评的基本要求可得基础分 10 分,能力测评奖惩分按照相应的加减分标准进行评定。能力测评基础分的分值分布及相应内容:表 2-5测试内容 基本要求 评分依据 分值有比较明确的生涯规划、学习计划2 分 自主学习有明确的自我成长和个人发展目标,学习有计划并能付诸行动。积极参加校院提倡的学术报告2 分参加社会实践及各类活动的策划2 分实践创新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适应不
11、同的工作学习环境,有良好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调整能力。个人或团体作品被选作展品 1 分有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及社会工作能力 1 分组织交流担任校、学院学生工作,参与组织活动中表现良好,有一定的交流和组织能力。 参加人文社团活动并具有一定的交流沟通能力 2 分84、具体的奖励加分标准细则如下:表 2-6类别 评分依据 分值校学生会主席 8 分校学生会副主席、学院学生会主席、学院团总支副书记6 分校学生会部长、社团团长、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团刊主编、大学生自管会主席4 分校学生会副部长、社团副团长、学院学生会部长、团刊副主编、班长、团支部书记、年级长3 分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大学生自管会部长、校学生会聘用的
12、干事2 分校 院学院学生会聘用的干事、大学生自管会成员、团刊编辑部成员、班委、团支部干部、团刊编辑部成员 1 分注:(1)兼职学生干部取最低的一项加分。(2)学生干部任期至少三个月,并且按期、按量、按质认真完成工作。(3)校、院、班三级学生干部分别由校团委及各学院团总支评定加分分值。(4)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严格掌握、认真考核,与学生干部在班级学风建设及在宿舍的文明表现、参加活动中的表现实绩相挂钩。凡所在班级学风较差,所在宿舍的文明、卫生较差的一律不能评为称职。第十三条 个性发展测评内容及处理办法:1. 个性发展测评旨在鼓励学生在保证综合素质测评合格的前提下,充分展示个人特长和潜能,主要用成果来
13、衡量,以附加分形式直接计入综合素质9测评总分,最高可加 40 分,没有则不加。2. 个性发展测评指标体系:表 2-7分类 内容 说明创新类 在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才艺类 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包括体育竞赛、文艺表演、辩论演讲、书法摄影、电子网络等各种比赛技能类 各类技能证书,包括英语 A、B 级,四、六级,国家、省级计算机二级、三级、四级等其他类 由于本人或团队的努力而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社会广泛赞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特别是在校、学院品牌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重在成果的取得3.个性发展创新类附加分一览表:表 2-8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参赛国家级
14、4 分 3.5 分 3 分 2.5 分 2 分 1.5 分 1 分省级 3.5 分 3 分 2.5 分 2 分 1.5 分 1 分 0.5 分市、校级 2.5 分 2 分 1.5 分 1 分 0.7 分 0.5 分 0.4 分注:(1)凡参加校院级文体活动者、前期排练均到者(未获得荣誉者)加相应分值(由活动组织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2)同一学期获得多次奖励的取其中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 10%折算后累计加分。(3)担任校级大型活动的主持人加 1 分/次(由活动组织主管部门提供证明)名次级别10。(4)每学期学生会开会全勤者,相应班委加 1 分。4、才艺类学生参加演讲、辩论赛
15、、各类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的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决赛获奖均按本表标准加分。5、技能类的加分详细内容学生参加各类等级和技能考试并获得相应的证书,获得各类等级证书者,可加 015 分。具体加分原则如下:1) 基础类证书(1)获得河南省英语等级证书。取得河南省大学英语 A 级合格,本学期三年制学生加 2 分,(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 CET 等级证书。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者加2 分(每学期) 、其中成绩优秀者加 4 分(仅限本学期)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者加 5 分(每学期) 、其中成绩优秀者加 8 分(仅限本学期) 。注:英语四级与英语六级加分不能重复。(3)河南省或全国计算机证书
16、。本学期取得河南省二级加 2 分,三级加 4 分。本学期取得全国计算机二级加 3 分,三级加 5 分、四级加 6 分。2)技能类证书(1)凡获得中高级口译书或托福、雅思、GRE 成绩合格者,加 10 分。(2)其他类的加分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需经过班测评审核合格后提交校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审定小组审定。(3)因同一项目或类别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原则上取高限分,不累计。(4)个性发展中未列出的项目,根据需要拟作为附加分项目的,组织单位需要事先包小团委审核备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院组织的项目累计最高加5 分。3)个性发展测评说明(1)体育类省级获奖考虑前八名,12 名为一等奖,34 名为二等奖,58 名为三等奖。(2)各类团体项目取得名次(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除外),该团体获校一等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