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成都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测评时段(2017 年 9 月2018 年 8 月)姓 名 专 业、年 级 学 号A B C D 项 目 自评分 班评分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课程成绩为 90 分以上(优) (5 分)80 分以上(良) (4 分)70 分以上(中) (3 分)60 分以上(及格) (2 分) (大三、大四年级根据大二学年相关课程的平均成绩计算,大二年级按大一学年相关课程的平均成绩计算)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形势政策成绩 90 分以上(5 分)8
2、0 分以上(4 分)70 分以上(3 分) 60分以上(2 分)3.敢于指正同学中的不良行为(2 分) ;发现班级中的重大恶性不良隐患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另加 1 分。共 3 分。4.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品质 2 分,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行为另加 2 分。共 4 分5.在政治方面积极追求上进,自觉按照党员条件要求自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4 分) 、通过党校学习(3 分) 、入党积极分子(2 分) ,递交入党申请书(1 分)6.在政治方面积极追求上进,自觉按照团员条件要求自己,按时缴交团费,履行团员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团日活动(4 分) ,有过迟到早退一次者(2 分) ;多次迟到早退或
3、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者 0 分。7、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正确对待挫折、失败。2 分思想政治(35 分)8、被评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员、十佳团干、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党员;军训优秀学员;党课培训优秀学员;读书达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获得特殊荣誉称号者,省市级奖励 8 分,校级奖励 6 分,院级奖励 4 分。不同类别的荣誉可以重复加分,同一类别的荣誉按最高级别加分。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法纪观念强,无任何违法行为。如不偷盗,不浏览和传播不健康信息。3 分基础性素质测评 德育素质(100分)法纪素养(15 分) 2.认真学习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入学教育成绩合格。2 分。23.严
4、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10 分。其中(1)不酗酒、不吸烟、不赌博、不打架 2 分;(2)严格履行学生请假手续 3 分;(3)不在寝室违规使用电器(5 分) 。1.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明辨是非。2 分2.尊敬师长,关心体谅孝顺父母、长辈,主动为父母分忧解愁,关心同学,乐于助人。3 分3.诚实守信,向学校、学院、班级提供必要的个人或者家庭真实信息。 (5 分)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3 分) ,共 8 分。道德修养(15 分)4.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待人有礼,男女交往,举止得体。(2 分)1.积极参加各类讲座等(必须注明参加讲座名称) 每次 1
5、分,共 8 分。2.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党支部被评为省级、市级、校级或院级先进集体的,其主要贡献者分别奖励 9 分、8 分、7分、6 分;其他一般成员,分别奖励 5 分、4 分、3 分、2 分。同一单位同类称号重复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3.班级设计大赛中获得表彰者,一等、二等、三等和鼓励奖其主要贡献者分别奖励 8 分、7 分、6 分、5 分;其他一般成员,分别奖励 4 分、3 分、2 分、1 分;党员愿景设计大赛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分别奖励 5 分、4 分、3 分、2 分团队观念(25 分)4.有着良好的寝室文化,获得校级十佳寝室每人加 10 分,获得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6、 6 分、5 分、4 分,参与加 2 分。1.生活习惯良好,保持内务整洁,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不在教室就餐,不穿拖鞋进入教室,节约水电。(3 分)2.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就寝,无晚归或者夜不归宿。(1 分)生活观念(10 分)3. 获得校级文明寝室每人加 6 分,校级特色寝室每人加 4 分。 (两者不重复加)扣 分说明:1.留宿异性者每次扣 10 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 5 分,受到校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每次扣 10、15、20、30、40 分。2.受党团组织纪律处分的同学,参照纪律处分扣分,开除党团籍的分别扣 60,50 分。3.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学生恶意欠
7、缴学校学费及有关费用扣 10 分,向学校、学院或者班级提供个人或者家庭虚假信息,扣 10 分。以虚假理由请假者每次扣 5 分。4.准时参加院校级会议和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 3 分,迟到早退扣 0.5 分;准时参加班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 2分。本 项 得 分 小 计3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好学。 (1 分)不旷课(含早晚自习) ,出勤率高。 (3 分)2.专心听课,不做课程无关的事情,按时完成并缴交作业和论文。 (2 分)3.具有自主学习的意识,每学期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基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2 分)学习态度(10 分)4.遵守考试纪律,无舞弊行为。 (2 分)学习水平(80
8、 分)全学年所有科目考试考查平均成绩(入学教育、军事技能训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体育、形势政策、选修及任何打等级的科目不计入)*80%该学年单科考试成绩(体育、形势政策、选修、入学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暂不计入)列班第一名(3 分);第二名(2 分);第三名(1 分),但是累加不得超过 6 分。学习成果(10 分) 英语专业过专四或者公外 6 级,加 4 分,过公共英语 4 级加 2 分。泰语专业过公外 4 级加 4 分,公外 6 级加 6分。同一人通过专四或者公外 6
9、级,公共英语 4 级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智育素质(100分)扣 分说明:旷课 20 节以下者每旷一节扣 4 分,早晚自习缺席一节扣 2 分,迟到一节扣 1 分(迟到二分之一的时间记旷课)。20 节以上者根据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分。学年内因私请假累计超过 30 课时或者因病超过 60 课时者扣 20分。本 项 得 分 小 计申报科创杯、注册工商执照、申请校级创业项目、创客空间、创新性实验计划并成功立项负责人加 8 分,成员加 4 分;申报负责人加 4 分,成员加 2 分。参加学校专场校园招聘宣讲活动、学院中场用人单位招聘会,1 次加 1 分。职业能力提升和创新创业(10 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
10、论文者,北大核心期刊加 10 分,省级一般期刊加 8 分,三级刊物加 3 分.在没有正式刊号但有准印证号的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加 2 分。刊物等级参见校科研处有关文件。 发展应用性素质测评科学创新能力(30分)文学作品 及宣传报道(5 分)在院校网站发表新闻、微信 1 分/篇,新闻部同学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超量发表 0.3 分/篇;刊物发表文学作品或文学作品获奖的,如心扉、远路或其他获奖征文,校级以上加 4 分,校级 3 分,院级 2分。积极参加征文活动,投稿一次加 1 分。宣传报道在校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投稿并被采用的加 3 分,校级 2 分,院级 1 分。共 5 分4各类知识竞(比)赛
11、(15 分)参加各类学科专业竞赛(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口译大赛、四川省通译杯语言技能大赛、CCTV 杯演讲比赛等) 、知识竞(比)赛、辩论赛或其它综合素质(非文体类)比赛获奖,国家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5、13、10 分,优秀奖加 6 分,参与加 4 分。省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3、10、8 分,优秀奖加 5 分,参与加 3 分。市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0、8、6 分,优秀奖加 4 分,参与加 2 分。校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8、6、5 分,优秀奖加 3 分,参与加 1 分。院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5、4、3 分,参与人员加 1 分。说明:参加同种竞(
12、比)赛,按最高获奖或比赛层次情况,加分 1 次。参加不同类型比赛的,可累计加分,但最多加 3 次。校级学生组织管理(10 分)校学生会主席、团委秘书长、副主席、团委副秘书长(8 分),校级团委和学生部长副部长、中心主任副主任(6 分) ,校干事(5 分)院级学生组织管理(8 分) 院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副主席 8 分,院部部长副部长 6 分,院干事 5 分。班级学生组织管理(6 分) 班长 6 分,班主任助理 6 分,团支书 5 分,学习委员 5 分;其他班级委员 3 分。学生党组织管理(8 分)学生党支部学生中主要负责人 8 分,党支部干事 5 分,党支部联络员 2 分,根据工作情况,由学生
13、党支部书记确定加 5-1 分。校级学生社团组织组管理(5 分) 积极参加校级社团组织,其中会长 5 分,副会长 4 分,部长 3 分(需由校团委出具证明并盖章) ,干事 2 分,成员 1 分(需由该协会出具证明并盖章)社团成员按照实际参加的社团个数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 5 分。组织管理能力(10分)备 注 担任学生干部,任职 8 个月以上的,较好履行职责,担任多个职务,按最高职务加分。担任院、班学生干部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者,一律不予加分。组织编排文艺节目:1.校级大型文艺活动中,对一到两个节目进行组织,编排加 5 分。2.原创节目组织编排另加 2 分。3.院级文艺活动中,对一到两个节目进行组
14、织编排加 3 分。4.参与组织策划院级文化、文艺活动加 2 分。5.申请外语能力提升活动并成功立项的负责人加 5 分,项目组成员加 3 分。项目若获奖则负责人加 7 分,项目组成员加 5 分。文体能力(30分)文艺表演(15 分)文艺表演参与及获奖:1.校级以上大型文艺演出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0.8.6 分。其余奖项及参与演出人员加 4 分。2.校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8.6.5 分。其余奖项及参与演出人员加 4 分。3.院级文体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6.4.3 分,节目演出参与人员加 2 分。5积极参与文艺活动:1.院校级活动主持加 3 分/次,累
15、计最高分值不超过 12 分。2.院校级礼仪加 2 分/次,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 8 分。3.积极报名参加院校活动当观众或啦啦队加 0.5 分/次,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 3 分。 (迎新晚会等集体性活动除外)加分说明:同一节目在院级(社团活动属院级活动) ,校级及以上表演并获奖,按照最高获奖或表演层次加分 1 次,不同节目的参与者,表演者,编排者及获奖者可累计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 20 分。班级活动中多次表演者只加一次分。1.院级各项比赛:如排球,篮球,乒乓球等比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 5、4、3 分,获得三名以后的名次者 2 分,所有参与队员加 1 分。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加 1 分。志愿者或者
16、啦啦队员加 0.5 分,但不超过3 分。2.校级各项比赛:如运动会开幕式、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等比赛。第一、二、三名分别加 10、8、6分。获得三名以后的名次者加 4 分,所有参与队员加 2 分。志愿者或者啦啦队员加 0.5 分,但不超过 3 分。3.田径运动会:第一、二、三名分别加 10、8、6 分。获得三名以后的名次者 3 分,参与运动员加 2 分。志愿者或者啦啦队员加 1 分,但不超过 3 分。体育活动(15 分)说明:参加同类型比赛,一年中有多次的,按最高获奖或比赛层次情况,加分 1 次。参加不同类比赛的,可累计加分。 但各级各项比赛及田径运动会加分累计不超过 20 分。志愿者活动
17、 (10 分)1.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 1 分,志愿者活动各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5 分。 (此项加分需在参加期间及时提供新闻稿件、照片或心得) 。2.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获得奖状或感谢信 5 分,校优秀青年志愿者 3 分、院或社团优秀青年志愿者 2 分。(此项加分需在参加期间提供新闻稿件、照片或心得) 。社会责任能力(15分)社会实践(5 分)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成绩合格,并写出实践工作报告者(1 分)。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受到院及院以上表彰者(4 分) 。本学年积极参加献血加 2 分。 实用普通话水平(5分)普通话测试通过二级乙等,加 2 分;普通话测试通过二级甲等,加 4 分
18、;普通话测试通过一级乙等,加 5 分。6计算机技能(5分) 学生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加 3 分,二级考试加 4 分,通过二级以上者加 5 分。技能(15分) 职业技能(5 分) 取得国家或行业承认的其他资格证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核定加分。如雅思、托福、,SYB 证书、翻译证、导游证、裁判证,驾驶证,二外过级证书等,一证加 2 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本 项 得 分 小 计基础性素质 发展性素质德育素质分数*权重 10% 智育素质分数*权重 60% 发展性素质各项总分数*权重 30%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参评人意见:参评人签名:年 月 日班级测评组意见:班级测评小组签章:年 月 日学院测评组意见:学院测评小组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