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法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班级 学号 姓名 测评时间 测评总分 专业排名总评分=品德行为测评分 20%+文体表现测评分10%+学业成绩测评分70% =评分内容、标准及计算公式 自评 班评 系评基本分:80 分品德年级加分:年级加分(本人原始加分/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20(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不够 20 分者,以个人原始分进行计算 )1、担任学生干部加分: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以上干部、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二级学院(系)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酌情加510 分。二级学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委员(不含副书记) 、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不含主席) 、青年志
2、愿者分会副部长以上干部(不含会长) 、酌情加 48 分;各党支部书记酌情加 47 分,新生班主任助理加 6 分;校系两级干部助理酌情加 36 分。各班班长、团支书基本加分 5 分,班委和团支委成员基本加分 3 分;在每学期的第一个星期内由全班同学民主评出优、良、中、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得超过 30%) ,分别再加 3、2、1、0 分。(注:还有校级其他协会干部等,如需加分则要有校团委相关证明;有兼职情况的学生干部,按其担任的最高职务进行加分,其他职务不加分。 )2、参加社会实践加分: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上交院(系)级以上者加 1 分,获奖者(优秀实践队、先进个人、优秀实
3、践报告)另加 1 分,此项加分不累计。要求:内容充实,字数应在 1500 字以上。3、为集体服务加分:参加青年志愿协会活动、院(系)义务劳动者每次加 1 分(青协干部除外) ,见义勇为、敢于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次加 2 分;受院(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 2 分,受校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 5 分,受市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 7 分,受省级以上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 10 分。4、文明宿舍、先进集体加分:获得文明宿舍荣誉称号者,院级每人加 5 分,校级每人加 7分;获美化宿舍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2、1 分;凡获得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或类似称号)等荣誉称号者,院级每人加 3 分,校级每
4、人加 5 分,市级每人加 7 分,省级加 9 分。5、比赛获奖加分:参加政治思想类各种比赛获奖者,院级加 2 分,校级加 4 分,市级加 6分,省级以上加 8 分。6、发表非专业性文章加分:在校刊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者,本校二级单位主办的刊物每篇加 1 分,校、市级刊物每篇加 3 分,省级以上刊物每篇 5 分。 (消息、短讯类按各级标准加一半分)注:此项加分需准备原搞。7、考勤全勤加分:严格遵守上课纪律、上课全勤者加 5 分(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8、为班集体作贡献加分:对班集体有突出贡献者(学生干部除外)和在宿舍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酌情加 1-4 分;校报
5、通讯员(含编辑) 、校广播站成员、学院广播站记者、警察大队队员、早操检查人员、舍长、教学信息员加 3 分(应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兼职者此项加分不能超过 5 分) 。加分9、其他加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扣分: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者,视其情节扣 20 分以上,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2、集体活动缺席扣分: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会、公益劳动或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 2 分。3、宿舍检查不及格扣分:宿舍卫生检查不及格者,该宿舍成员每人次扣 2 分。宿舍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每人扣 3 分。4、违反校规受处分扣分:违反校规者,受院(系) 通报批评者
6、扣 5 分,受校通报批评者扣 7 分,受警告处分者扣 10 分,受严重警告者扣 20 分,受记过处分者扣 30 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 50 分。一、品德行为测评扣分5、旷课扣分:旷课者,每旷课一节扣 2 分,旷晨读一次扣 1 分;上课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早退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晚归一次扣 2 分。 (迟到不到三次的每次扣 1 分,早退不到两次的每次扣 1 分)计算公式及得分:品德测评分=基本分+ 附加分扣分基本分=本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年级学期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0.95学业成绩附加分(本人原始加分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5(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不够 5 分者,以个人原始分进行计算)1
7、、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参加院(系)级以上学科、专业技能等科技性竞赛获奖者,院级加 0.5 分,校(市)级加 1 分,省级加 2 分,国家级加 3 分(如数学建模、挑战杯等)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院级加 0.5 分,校、市级每篇加 1分,省级每篇加 2 分,国家级每篇加 3 分。 (如文章在学报发表、获校优秀科技论文、科技成果奖等)附加分3、在全国大学英语统考中,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者加 2 分,通过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加4 分;省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二级以上的加 1 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二级加 2 分,三级加 3 分,四级加 4 分。该项加分应为当学年。扣
8、分1、考试违规者,每次扣 10 分;作弊者,每次扣 20 分。 (并不得评奖学金)二、学业测评计算公式及得分:学业成绩测评分=基本分+ 附加分扣分基本分:80 分年级加分(本人原始加分/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20(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不够 20 分者,以个人原始分进行计算 )1、参加校运会等比赛加分:参加校运会的运动员、裁判员,每参加一项加 1 分,获奖者 1-6名分别加 3、2.5、2、1.5、1、0.5 分;校运会彩旗队、方阵队每人加 2 分;参加学校(或院)每届的运动比赛获一、二、三和优秀奖奖者每次加 4、3、2、1 分(院级的分别加3、2、1、0.5 分) 。2、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加分:
9、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裁判员,每参加一项加 2 分,获奖者视情况加 1-6 分(如果获奖情况分一、二、三等,就分别加 6、4、2 分;如果是分六个等级,就分别加 6、5、4、3、2、1) ; 3、参加体育比赛破纪录加分:参加体育比赛破记录的运动员,每破一项记录,校级加 3 分,省级加 6 分,国家级加 9 分。4、参加文艺演出加分:参加校,院(系)文艺演出者,每次加 2 分,获奖者,院(系)级另加 1 分,校级的另加 1-3 分;参加高校或者(市)省级文艺演出者加 4 分,获一、二、三等奖节目的参加者再分别加 1-3 分;舞蹈队演出、文艺演出主持、礼仪队员每次加 2 分。5、参加第二课堂活
10、动比赛加分:参加第二课堂比赛(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辩论赛、课件比赛、 “三笔”比赛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及优胜奖者,院(系)级分别加4、3、2、1 分,校级以上分别加 5、4、3、2 分,团体比赛中的获奖个人另加 1 分。6、早操全勤加分:早操、早运全勤者,每人加 10 分。 (早操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但公假除外)加分7、其他加分:球类比赛,每届按院(系)内、院间、校间的主力队员分别加 2、3、4 分,非主力分别加 1、2、3 分。1、不参加体育达标者或体育达标不及格者扣 3 分。2、报名参加运动会项目,但缺赛者扣 2 分。3、早操无故缺席者,每次扣 2 分;早操迟到一次扣 1 分,早
11、操迟到三次按旷操一次处理。(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三、文体表现测评扣分4、凡校、院(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 2 分。计算公式及得分:文体表现测评分=基本分+ 附加分扣分四、实施方法:1、核对加分材料:每学期由学习部组织学习委员会议说明综合测评的主要事宜,并把加分材料挂上师范学院的网页(不再发到个班)由各班自己下载来核对。3、自、班评:各班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干事、学生代表(3 人)组成本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进行班评。4、系评:由师范学院学习部组织学院全体学习委员统一进行系评,然后再由各班拿回自己班的原始表格给同学自己核对。 (一定要学号顺序排好序) 。5、
12、制作电子表格:各专业(一个专业有多班的统一做成一个表)由学习委员制作表格,并要求要有综合测评总成绩表和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表两个表格(表格样式请在师范学院网页或师范学院学习部 QQ 群下载) ,交到师范学院学习部负责人,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院学生会主席、院团总支书记组成学生综合测评小级,对学生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向学生公布。6、公示:学习部将奖学金评定表格放在师范学院网页公示,时间为三天,有异议同学可及时与学习部负责人联系,逾期不再受理。五、附则:1、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学生干部及学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在综合测评总分中扣 5 分。2、因同一原因被多次奖励或处罚的,加分或扣分只计最高分一次(即加分或扣分只有一次有效) 。3、获得奖项者,必须提供相关奖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者须提供有关文章复印件;义务献血者每次在总分加一分,必须提供献血证明复印件。4、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