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发2015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已经2015年1月16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2月9日1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 20139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目标按照总体
2、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到2016年底,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比例达到70%以上,各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率达到80%以上,金融、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18年底,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比例达到90%以上,各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率、重点领域信用档案覆盖率均达到100%。到2020年,全省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和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社会信用监管体制较为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规模显著扩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普遍提高。
3、 二、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行政行为责任追究机制。推行政府权力清单2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2.强化政府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编制各级
4、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法规和规章,出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制定信用信息归集、管理的标准和制度;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有序拓展信用产品应用领域,强化信用市场监管。探索建立和推行政府信用评估制度,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合同履约和兑现、政府债务和预算执行等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市、县)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推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度,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建立相关当事人记录核查制度。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安排和政府担保融资等方面的应用。3.加强政务监督
5、。建立健全行政监察、监督制度,行政诉讼、责任追究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强化行政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约束政府失信行为。探索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约束监管机制,充3分发挥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功能,对政府进行债务评估,预防地方公共机构信用违约。4.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公务员法律和信用知识培训学习,建立一
6、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1.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公告、质量承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大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和追溯制度,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审核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安全类产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失信违
7、法记录,加快建立失信违法者市场退出机制;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供应商审计、问题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重点产品安全追溯体系。2.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完善零售商和供应商信用合作模式,4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代理,规范预付消费行为。依法打击合同欺诈和恶意违约拖欠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建设诚信流通环境。强化对外经贸领域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的应用。建立完善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加强流通领域信用监管,依托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口岸管理平台,整合部门监管信
8、息,建立完善流通领域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全面落实流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流通企业实行差别化待遇。3.税务领域信用建设。依托税收征管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信息记录,强化纳税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推动税务信用信息与其他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开展涉税信息的比对、交换和应用工作,提高税源监控效能,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在保护纳税人隐私前提下,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开纳税人信用等级。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功能,提升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4.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支持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
9、理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征信平台专业化信用信息服务优势,开发创新信用产品,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服务。推进金融信用信息产品应用,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合作,加大对金融欺诈、内幕交易、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5.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完善价格诚信制度,全面落实明码标5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完善公共产品听证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价格调整信息,增强价格政策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维护消费者价格知情权。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失信行为,加大对价格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形成合理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完善
10、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制度、定调价格成本预审制度等相关价格管理制度。6.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建设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工程建设综合检索平台对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加强建设领域分包守法诚信建设,实施工程咨询机构、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的关联管理。完善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大对有“豆腐渣”工程等施工质量不良记录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惩戒力度。7.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制定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
11、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标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公示制度,整合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机关等其他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监管,强化联动惩戒,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8.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涵盖招标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完善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和整合共享。在政府投资
12、领域率先运用信用评价报告,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9.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公路、铁路、民航、管道等交通运输行业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评价,构建交通运输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超载、拒载和各类宰客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实行交通运输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在采购道路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诚信企业。10.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电子商务经营和交易行为等诚信制度,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网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探索建立
13、以组织机构代码为核心的电商实名认证制度、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电商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从源头上防止问题产品进入电商交易环节,逐步完善符合我省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质量信用体系。制定引入第三方信用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评价相结合,大力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调查、评估、担保、保险以及信用支付、商账管理等服务,并在电子商务中推广应用。对诚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主体给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警告或实施行业限7期禁入等惩戒措施。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为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网站提供方法。11.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
14、员的信用记录和信息披露制度,实时更新披露不良信用信息。实行中介服务业黑名单制度,限制失信从业人员和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强化中介服务业信用分类监管,重点加强律师类、公证仲裁类、司法鉴定类、鉴证类、会计类、担保类、评估类、代理类、经纪类、职业介绍类、咨询类、交易类、检验检测类等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分类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12.会展和广告领域信用建设。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会展和广告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依托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健全会展和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建立并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规范会展和广告市
15、场从业人员资格资质认定,制定会展和广告市场经营机构行为准则及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开展诚信创建活动。13.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客户资讯管理、债款保障、应收账款状况审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力,强化企业在信贷、担保、实施信用管理等金融信用交易中的诚信履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防范信用风险。严格企业用人行为,企业要依法诚信用工,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8息公示系统,开展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强信用监管,严格执行各行业产品质量标准,推动建立产品质量社会公示制度,推行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加强公众对企业的监督。(三)
16、加强社会诚信建设。1.医疗卫生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以合理检查、用药、治疗、收费为准则,强化医疗机构采购、诊疗、收费、医保诚信制度建设,全面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诚信建设,制定完善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开展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医护从业人员监管,曝光典型案件,规范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依托河北省食品药品诚信系统,以“药安食美”手机平台为载体,建立食品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布。推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诚信建设,制
17、定质量负责人、销售人员、执业药师等人员信用评价指标。建立重大失信事件曝光制度,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开展以“药安食美,诚信河北”、“诚信至上,以质取胜”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3.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彩票诚信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参保登记、申报和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推9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申请、使用、退出环节信用制度建设,建立社会保障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构建居民家
18、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严厉打击社会保障领域违法失信行为。打击骗保、诈捐、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申请资格、用人单位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少缴、漏缴、恶意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各类失信行为,加大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医保参保人员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4.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加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仲裁的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授牌授证、通报公告等措施,加大对存在失信行为企业的惩戒力度,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严惩失信行为。5.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师德诚信和科研诚信教育,建立教师和科研人员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完善科学有效的师德和教风评价考核机制,将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纳入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管理考核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生录取、学历学位授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等挂钩,加大对学历、学位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年度考核。6.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