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资产证券化问题简析【摘 要】资产证券化作为国际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一直倍受研究者的广泛关注。2008 年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爆发,其中扮演主角的住房次级贷款正是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更进一步引起了人们对资产证券化的关注。本文主要是对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资产证券化;动因 资产证券化最早产生于 20 世纪 60 年代末,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达到鼎盛,2008 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导火索美国次级房地产贷款正是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产物。虽然次级房贷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但必须注意的是,在全球范围内,以 CDO 为代表的资产证券化后端
2、市场仍然保持了高速的增长。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金融领域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因此,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相关问题日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 在对中国资产证券化问题简要分析的开始,首先对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加以界定。从资产证券化的流程出发对资产证券化进行定义。资产证券化是指“贷款经组合后被重新打包成证券并出售给投资者。与整笔贷款出售和部分参与相比,相似之处在于证券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来源并可能将资产从贷款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不同之处在于证券化经常用于很难直接出售的小型贷款的出售。 ”而欧洲投资银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则认为,资产证券化是指它是
3、指已有的金融产品转化为金融工具的过程或者是不标准的资产转变为标准的债券的过程。更具一般意义的资产证券化定义,由 Gardener(1991)所提出。他认为资产证券化是指使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以金融市场为媒介,得以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工具。 二、资产证券化的动因 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创新的主要形式之一,国内外学者对其动因的研究已经持续多年,形成以监督技术假说、担保假说、流动性假说为主的多种理论。监督技术假说认为,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监督成本的减少,导致偏离于证券化的影响范围,扩展至银行的抵押品贷款、消费品贷款等传统金融资产领域,造就了金融资产的证券化。该假说将资产证券化动因归结于信息
4、技术发展使得银行将证券化作为应对金融市场竞争的工具。以 Benveniste and Berger(1986,1987) ,James(1989)等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原因为,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即风险能够通过适度的证券化过程,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转移,从而在不损害其他人的条件下,同时增加所有投资者的效用。他们的观点因此被称为“担保假说” 。而流动性假说代表人物 Gorton and Haubrick(1990)认为在表内资产和表外资产质量相同的前提下,一方面,银行拥有较强的证券化能力,其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就低;另一方面,当资产被证券化后,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错配性较小,导
5、致证券化成本减小,银行提供流动性的能力增强。因此,证券化能够降低流动性风险的特性,成为银行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动机。除上述三种主要假说外,还存在着比较优势假说、道德风险假说等理论从其他方面对资产证券化的动因进行了阐述。 三、中国资产证券化概况 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起步较晚。2003 年 1月,信达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的合作,是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的一次突破。2005 年 3 月,以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为标志,我国资产证券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帷幕正式拉开。截至 2011 年 12 月 30 日,我国资产支撑债券总额为 734.46 亿元,总数
6、为达到 80 只,其中,未偿还金额为 14.29 亿元,未到期资产支撑债券数量为 17 只。相比较普通债券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所发行的资产支撑债券所占比例还较低,仅占全部债券的 0.12%。未到期资产支撑债券的比例则更低,仅为全部债券总额比重的 0.01%。总体而言,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总体金额较小,证券化资产的种类较为单一,但是,随着监管部门对该领域的重视与支持,未来我国在该该领域的发展与创新有着广阔的空间和乐观的前景。 四、我国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展的切入点 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金融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已初步具备资产证券化发展所需的宏微观经济基础基础。具体表现为
7、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其拥有不良贷款剥离以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的愿望强烈;资产证券化所需资金来源,有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作为保证。在以上利用基础上,我国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在于切入点的正确选择。从理论上讲,一项资产只要具有现金流稳定独立、可大量汇集、风险可准确度量以及有一定存量等特点,就能被用做资产证券化。从欧美发达国家看,用作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主要有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信贷资产、应收账款等几类资产。现阶段,适合我国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种类主要为住房按揭贷款和公用基础设施收费。选择以上两种资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住房按揭贷款拥有稳定的现金 流。住房
8、按揭贷款按月偿还的方式决定了该贷款资产拥有稳定可测的现金流量,且购房者在贷款存续期间的还款分布十分均匀。 (2)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低且易于估计。首先,住房抵押贷款由于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因此相较于其他贷款,贷款损失风险较小,其可根据贷款人的详细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且由于提前还款行为的可预测性,使得其风险较为容易评估。 (3)住房抵押贷款总量巨大,易于形成资产群。 (4)公共基础设施良好稳定的经济效益、风险较低,并且通过证券化的手段为公共基础设施筹资,能够节省财政开支,也无需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公共基础设施也是理想的证券化资产。 五、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障碍与对策 虽然我国现阶段已经具备开展资产证
9、券化的有利条件,但同时面临诸多障碍。首先,在法律层面,我国现行民法通则规定当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必须征得债务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将债权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这一规定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债权转让这种高效、低成本转让方式的采用。同时,我国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在诸如“真实出售”的界定、SPV 的设立及 ABS 发行等问题上,法律留有空白,使得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时常遭遇缺乏法律依据的尴尬。其次,目前由于我国以资信评级机构为代表的金融中介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成熟的行业及机构相比,存在缺乏科学的行业标准体系,机构组织形式以及运作不规范等特点,大大降低了其所出具报告的可信度与影响力,无法满足资产证
10、券化的高要求。权威金融中介机构严重缺乏,构成我国资产证券化工作顺利发展的有一个障碍。最后,以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机构投资者构成了资产证券市场的主要需求者,而现阶段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稀缺也给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够成了严重障碍。为克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应用的障碍,更好的利用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的产物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应该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特殊要求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如按照资产证券化的大规模开展的要求,对资产证券化法 、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款,进行针对性的完善与修改,保证资产证券化工作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健康发展。 (2)适当开放资产证券化市场,增加需求
11、。监管部门可以寻找有利时机,向合乎一定标准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开放资产证券化市场,从而增加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需求。 (3)我国应加快以资产评估业、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为代表的金融中介行业的发展,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体系,重点培育出数家权威的中介机构,甚至可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实力雄厚的国家银行、券商发起设立 spv 机构,以满足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需要。 参 考 文 献 1李扬,王国刚,何德旭.中国金融理论前言 II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2薛?,屈小爽.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浅析J.企业导报.2010(3) 3涂永红,刘柏荣.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