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1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2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招 标 文 件(公开发包)项目编号:JS(X)201
2、8-072项目名称: 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 标 人 : 湖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8 年 10 月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3目 录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其它第二章 合同 第三章 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4招标项目概述一、项目概况: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现已列入基本计划,由湖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委托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发包择优选定供货单位。二、项目
4、描述:招标范围: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光伏组件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全系统联调、试运行及保修运维服务等内容;招标规模:太阳能光伏应用总量大于或等于 22.68KW,投资估算约 15 万元。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 14 时 00 分整。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湖州市创业大道 111 号 7 楼)。四、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联系人:张小冬联系电话:
5、0572-2651080传 真:0572-2606700湖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10 月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5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1 1.1项目名称: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地点:湖州环城东路 461 号(具体由招标人指定)招标规模:太阳能光伏
6、应用总量大于或等于 22.68KW,投资估算约 15万元质量标准:合格,通过电力局验收并网发电2 3.3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45 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3 3.2招标范围: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光伏组件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全系统联调、试运行及保修运维服务等内容4 2.1 资金来源:自筹5 15.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中标后再向招标人提交副本 2 份)6 4.1投标人资格:(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
7、期内,需经电力局备案);(3)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4)采用的太阳能组件,其生产企业需进入工信部名录;(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 2 名,牵头人为施工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具备 B 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7 1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天)8 14.1投标保证金数额:3000
8、元【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编号为:JS(X)2018-072】9 12.1 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610 4.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 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湖州市创业大道 111 号 7 楼)收件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 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
9、8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4 时 00 分整(以开标室时钟为准)13 21.1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4 时 00 分整(以开标室时钟为准)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湖州市创业大道 111 号7 楼)14 33.1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7一、总 则1、工程说明1.
10、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1. 2 招标人:湖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 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资金来源2.1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 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发包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3.3 供货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3.4 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3.5 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格要
11、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4.3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7.1、招标项目概述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12、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87.2、投标人须知7.3、合同主要条款7.4、技术要求7.5、投标文件格式7.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7.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联系电话:0572-2651080)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8.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 2018 年 1
13、0 月 31 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资信文件和商务文件共三部分组成(三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密封)10.2 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10.2.2 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除按规定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14、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9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10.2.3 投标全权代表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中任何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10.2.4 企业简介(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10.2.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10.2.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10.2.7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10.2.8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B 证、社保证明(提供
15、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中任何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可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并提供查询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10.2.9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10.2.10 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10.2.11 浙江省外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10.2.1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10.2.13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由
1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10.2.14 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10.2.15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10.2.1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不用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湖州市中心农贸市场原址重建项目太阳能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浙 江 建 安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17、 话 : 0572-2651080 传 真 : 0572-2606700 湖 州 市 创 业 大 道 111 号 ( 中 屹 集 团 七 楼 ) 1010.3 技术资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参考评标办法编制)10.3.1 投标人研发、制造及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技术水平和能力;10.3.2 主要参数(容量/能力)和性能保证值(包括但不限于逆变器、系统整体效率等);10.3.3 可用率、可靠性和寿命(包括易损件);10.3.4 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10.3.5 产品的结构/配置特点(包含材料的选用和配置);10.3.6 运行特性;10.3.7 试验项目及测试设备;10.3.8
18、 投标时所附方案完整性、技术资料交付;10.3.9 调试、试验、验收计划的可行性。10.3.10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和可信度。10.3.11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10.3.12 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承诺,质保期外售后服务的承诺说明。其中必须包括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处理故障方式及时间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质保期外服务计划与收费标准);10.3.13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方面的优惠;10.3.14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3.15 企业业绩表;10.3.16 企业质量、环境管理及“3C”等认证证书;10.3.17 投标声明书;10.3.1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0.4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4.1 投标函;10.4.2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10.4.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1、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