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东阳街道大新幼儿园改造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编号: HXZB-2018-020 号( S) 比 选 人: 重庆市北碚区黄桷小学校(盖单位公章) 比选代理机构: 重庆华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李瑞华 证书编号: 20130026 审核人:戴小进 证书编号: 20150170 二一八年六月1 东阳街道大新幼儿园改造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东阳街道大新幼儿园改造项目 已由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北 碚发改【 2018】 77号 文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比选人)为 重庆市北碚区黄桷小学校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 一
2、、项目简介与比选范围 1、名 称: 东阳街道大新幼儿园改造项目 2、地 点: 北碚区 东阳村塘坎社 3、工 期: 60 日历天 。 4、最高限价:总价 1476390.37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44900.39 元) 5、工程概况: 校舍场地、水电线路 2000平方米,场地硬(软)化和环境整治 4000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改造。 6、比选范围: 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 比选文件等中的所有内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已进入北碚区应急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3、能力。 三、公告时间 2018年 7月 2日起至 2018年 7月 9日 止 四、比选申请人提交资料: 比选申请文件。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 7月 9日 14时 00分至 2018年 7月 9日 14时 30分。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 重庆市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 308号 3楼) 六、比选程序 1、业主和监督部门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在比选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除装入比选文件一并递交外,另需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同时核验比选申
4、请人资格(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若比选申请人无法在现场提供比选申请人身2 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要求具备的资质条件,当场退回比选申请文件。 2、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抽取分两轮 进行。第一轮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递交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第一轮所抽取顺序号的顺序抽签,最终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若报名且通过资格预选的比选申请人少于或等于三家,则直接参加比选。若提交书面材料且符合本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
5、仅有一家,业主可直接与其签订合同。 3、随机开启三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密封袋,唱出比选报价。按比选申请人须知 2.0款的要求审核其总价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否超限价。如果三家比选申请人中 出现废选,导致参加最终报价得分计算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按上述第 2款的规定,从余下的比选申请人中抽取递补。 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 2.7款对三家比选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计算,评出一、二、三名。如评分相等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七、业主对中选承包商的工作要求 1、中选承包商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6、3 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区交易中心备案。 八、附件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比选申 请文件填报格式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 比选限价 附件四、图纸 附件五、合同 九、联系方式 业主(公章): 重庆市北碚区黄桷小学校 地址: 北碚区 东阳街道黄桷后街 40号 联系人 : 江志强 电话: 13983614177 附件一 3 比选申请人须知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 比选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图示、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本次比选范围。 1.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
7、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5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经现场踏勘后发现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8年 7月 4日 17 时 00 分 前书面通知比选人。 1.6 业主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年 7月 5日 17 时 00 分前,比选人将在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1
8、.7 分包 不允许 1.8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1.9 比选申请 截止时间 2018 年 7月 9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1、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不得变更其它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暂定价 (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JJGZ-2013)、
9、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4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2.0 比选报价 ( 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CQFYDE-2008)、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CQPSDE-2008)、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 20142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63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工时依据的通知(渝
10、建2018195号) 文件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 3、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比选限价(包括总价限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限价),总价限价为 1476390.3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44900.39 元),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限价,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4、比选申请人不得多报或漏报清单子 目,比选人将不予接受,并取消其比选资格。 5、 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 “ 渝建发 201425 号 ” 规定, 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
11、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 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JJGZ-2013)、关于印发 的通知(渝建发 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 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635号) 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5 条 款 号 条款
12、名称 编 列 内 容 2018195号) 文件规定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44900.39元。比选申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函中漏报或误报均作废标处理。经结算时按照(渝建发 201425号)文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635号) 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8195 号) 文件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5.3在项目实施
13、过程中,由中 选 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 比选 人批准后,以 比选 人批准的专项实施方案,根据经 比选 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部分安全文明项目按实办理结算。 6、各分部分项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7、 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7.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选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 7.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7.3材料运输距离由比选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
14、合报价中,中选后不调整。 7.4使用缺陷材料引起 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投标单位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结算不作调整。 8、施工用水用电由学校指定接头接入,由各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9、易撒易漏物质的运输必须采用密闭方式,其相应费用纳入投标报价;弃渣费、密闭运输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所有的运距,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纳入投标报
15、价, 结算时不调整。 1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渝建发 201426号文执行。 11、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按渝建发 201427号文执行。 12、本工程弃土(石、渣)的弃置点、运距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 ,结算时不作调整。弃渣费、弃渣运输费、渣场处置费、密闭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13、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建筑材料若涉及二次转运费用和出渣,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
16、调整。 15、措施费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措施费子目清单,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16、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按规范规定需复检的材料,必须复检合格,才能用于工程上。检验、试验、调试费用(如塑胶操场脱水、颗粒、成品送检、空气检测等),由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包含在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17、本工程人工费调整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近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 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选后不再调整。 18、本工程所需材料须采用下表中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的产品,中选人应在采购前将所采购材料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
17、式通知比选人及监理单位,经比选人及监理单位7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认可,封样(若需要)后中标方方可采购进场。由于此次工程涉及到学校安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以及学校使用安全,并有效控制造价,比选人要求投标人在主要材料的选购上做到选择质量优良、品牌信用过硬、并经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材料,并请各抽选人按相当于比选人的参考品牌同等档次自行报价采购,各抽选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 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序号号 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或厂家 备注 1 水泥 富皇、富丰、地维 或相当于同等档次 2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潍佳、荣圣、立功 或相当于同等档次 3 防滑地砖 马可波罗、若贝尔、东 鹏地砖
18、或相当于同等档次 4 内外墙漆 立邦、多乐士、长颈鹿、 华润 或相当于同等档次 5 电线 鸽牌、泰山、南方 或相当于同等档次 6 开关、插座 TCL、西蒙、斯耐尔 或相当于同等档次 7 电气元件 上海人民、德力西、正 泰 或相当于同等档次 8 灯具 飞利浦、雷士 、 欧普 或相当于同 等档次 19、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且原则上由中选 人自行采购。比选申请报价时的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近期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选后不调整,施工时由中选人提供材料的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报比选人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中选人承担。 20、本工程中各
19、种材料的品牌、质量、厚度、颜色等各方面要求以设计和最高限价要求为准,若设计与最高限价要求不一致的,以标准高的或质量好的为准,若设计、预算中未明确相关要求的,以国家相关标准或学校要求为准。 21、 比选申请人只有严格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了8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未填写单价与合价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与合价中,并且必须按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与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22、本工程施工周期如不可避免地与学校行课时间重叠,故本工程施工方必须从确保安全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封闭施工措施,同
20、时设置醒目的施工警示标志以及在黑夜情况下有足够光亮度的照明设施等,以保障老师、学生、施工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相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测算 并纳入比选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中选人未能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可能导致工程延期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各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23、本工程的所有内容与项目, 各比选申请人结合设计施工图及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24、本工程改造完成后,中选人必须按原样恢复原有设施及环境等原貌,各比选申请人结合结合设计施工图及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25、 2016年 5月 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工程造价中相关内容
21、应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635 号) 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8195号)文件 的要求执行。 2.1 比选申请文件 的份数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一式 3份,正本 1份,副本 2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 比选申请 有效期 30日历天(自比选申请截止之日起计算) 2.3 装订要求 按照附件二的填报格式要求,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另外手持一份在开标现场出示)、比选申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9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22、 列 内 容 2.4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比选申请文件由申请人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5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 308号 3楼 ) 2.6 比选时间 和地点 比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 308号 3楼 ) 2.7 比选办法 综合评估法 1、比选基准价:抽选中的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比选基准价。 2、 在算出比选基准价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比选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2 分,每减少 1%扣 1 分,满分 100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4、如评分相等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随机确定一家为中选单位。 2.8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 不接受 2.9 比选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3.0 偏离 不允许 3.1 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全部竣工且经验收合格,支付至中选价的 70%; 3.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 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余 3%留作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工程质量保修条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