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法律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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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法律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磋商文件编号:皋政采【2018】JZXCS 20 号委托单位: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集采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二一八年七月 目 录竞争性磋商公告 .1投标须知前附表 .3一、总 则 .9二、磋商文件说明 .10二、投标须知 .12三、澄清和质疑 .21四、货物需求及主要参数 .23五、招标要求 .24六、评标原则及办法 .25七、资格证明文件 .34八、附件 .35附件 1、合同格式 .35附件 2、开标信封封面格式 .35附件 3、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 .35附件 4、投标函格式 .35附件 5、法人授权函格式

2、 .35附件 6、磋商报价表 .35附件 7、技术偏离表 .35附件 8、商务偏离表 .35附件 9、公司业绩一览表 .35附件 10、售后服务承诺 .35附件 11、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35附件 12、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35附件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5附件 1、合同格式 .36合同协议书 .361.1合同协议书; .361.2成交通知书; .361.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61.4合同条款; .361.5合同条款附件; .36附件 1-报价一览表; .36附件 2-磋商报价表; .36附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 .36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 .

3、36附件 5-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内容; .361.6其他合同文件。 .362.1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表中所有设备; .365.1交货时间: .375.2 交货地点: .37二、合同条款 .38附件 1、 .47附件 2、开标信封封面格式 .48附件 3、报价一览表 .49附件 4、投标函格式 .50附件 5、法人授权函格式 .51附件 6、磋商报价表 .52分项报价明细表 .53附件 7、技术偏离表 .54附件 8、商务偏离表 .55附件 9、公司业绩一览表 .56(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56附件 10、售后服务承诺 .57售后服务与培训计划 .57附件 11、虚假应标承

4、担责任声明 .58附件 12、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59附件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01竞争性磋商公告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受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委托就县委县政府法律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皋政采【2018】JZXCS 20 号 2、磋商内容:(1) 项目分包情况及预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主要参数)包号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第一包 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镇各部门法律咨询与信访、疑难重大问题的解决 1年 30第二包 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镇各部门

5、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审查指导 1年 30具有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 项目总预算:60 万元;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8 月 1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皋兰县名藩大

7、道建德大厦三楼报名大厅) 凡拟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经现场报名以后方可获取磋商资格。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 5、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 递交时间:2018 年 8 月 8 日 14 : 30 (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开标厅 6、磋商时间:2018 年 8 月 8 日 14 : 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评标室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 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8、公室 地 址: 皋兰县兰泉路 1号政府办西楼 311室联 系 人: 牛成勇 电 话: 0931-5721139 集采机构: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地 址: 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三楼 联 系 人: 郝 罡 电 话: 0931-5786908 邮 箱: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3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法律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镇各部门法律咨询与信访、疑难重大问题的解决,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审查指导。3)项目服务期限:按合同签订时间为主4)项目服务地点:皋兰县县委

9、县政府及全县各镇各部门注: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参与一个包号的投标。2采购人(需方):1)采 购 人: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联 系 人:牛成勇3)电 话:0931-57211393集采机构:1)单位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2)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建德大厦三楼3)联 系 人:郝罡4)联系电话:0931-57869084付款方式:按照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分期支付。5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

10、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缺一项视为无效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第 3)项。注:以上列明的原件须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资格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

11、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 磋商有效期: 90 天8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第一包:5000 元第二包:5000 元1)供应商应提前将磋商保证金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4小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递交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逾期不5再受理

1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磋商文件未响应。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 a、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账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账 号:6605 0302 9421 3000 10-9003开户银行:甘肃银行皋兰支行行 号:3138 2105 1038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三汇沁园一层 1202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 - 5786329b、磋商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1)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4小时前。(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

13、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注:供应商必须将竞争性磋商编号在用途栏注明,若因投标编号不清造成无法辨别磋商保证金是否到帐,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3)供应商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每个标段或包号分别递交磋商保证金。(4)磋商保证金电汇或网银底单需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盖章确认。(原件开标时带至现场)(5)保证金电汇或网银底单复印件装入磋商响应文件及报价一览表中,作为保证金收取凭证。3)磋商保证金的退付a.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集采机构应当

14、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b.采购人或者采购集采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c.采购人或者采购集采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 在磋商相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需方签订合同的;3)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4

1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9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文本一份(U 盘,递交后不予退还)1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专用信封独立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2018年 8月 8日 14:30分(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集采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

16、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 年 8月 8日 14:00分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磋商时间: 2018 年 8月 8日 14: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712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节能环保产品如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3)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

17、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详见评标办法。1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15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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