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盐 城 市 亭 湖 区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2018年 度 部 门 预 算 公 开2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四、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十 二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2、、 会 议 费 、 培 训 费 支 出 预 算 表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一)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制定医疗保险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草案,按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和统计报表。3.负责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4.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运行情况进行分析。5.负责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统筹的经办工作
3、;承办医疗费用的结算、待遇审核、拨付以及个人帐户管理等工作。46.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7.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稽查稽核制度,认真开展稽查稽核工作。8.负责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对基层机构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的指导。9.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工作。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二)人员结构我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15人。2017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编11人,退休1人,编外14人。均由人社、财政部门核准批发工资。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组织机构简介:1、亭湖区医
4、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协助分管 局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医疗保险政策; 主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全面工作;抓好内部管理,定期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负责医保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办公经费的管理使用;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行为;调研并5提出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或建议;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区医保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协助主任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根据主任授权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管理督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医疗保险业务处理和管理;对中心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提合理化意见或建议;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
5、他工作。3、财务科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负责编制基金财务收支计划,做好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核算与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执行情况,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合理调度基金,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各类费用;负责会计统计信息的扎口管理,定期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等各类会计、统计报表及财务统计分析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负责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票据核对、统计数据复核、报销单据制作以及费用支付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6、费用结算的数据分类汇总、单据复核、费用拨付,做好年度考核预留费用的兑付工作;负责做好医保基金的运行分析工作,财务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记载及时、帐据相符、帐帐相符、帐表6相符,做好会计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申报登记科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登记,审核申报资料,认定参保条件,核定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组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编制基金征缴计划,掌握基金征收工作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建立入库基金台帐,对逾期欠缴单位及时催缴,确保应征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到位;做好参保单位人员增减
7、、信息变更、缴费基数调整等业务的资料审核及办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续接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因中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不足等应补缴医保费的测算工作,做好多缴、重复缴纳的医保费退款审核和制单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情况,及时编制、上报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报表;做好做好参保扩面、基金征缴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信息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中心电脑系统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保证硬件、软件以及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软件和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维护;根据局统一安排,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申领发
8、放、挂失补办等工作;7负责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卡制作、收领、保管、发放、挂失、补办等工作,办理有关停卡、复卡业务;做好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单位有关信息变更的维护,以及统筹区外转入人员参保时间、个人医疗帐户余额等信息的维护;负责各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的划入工作,做好定点单位医疗费用结算的对账工作;负责市内异地安置人员的异地就医业务办理以及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定期向参保人员反馈个人权益记录,做好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方面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加强与信息中心、“金保系统”软件服务商的联系协调,扎口负责有关软件需求和数据统计工作;负责“亭湖医保”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更新、
9、宣传等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6、稽查稽核科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单位稽查稽核工作计划,开展医疗保险数据的挖掘、分析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对业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和业务行为进行复核、规范;协助局职能科室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资格的审核、年检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日常稽查和监管;负责定期对医保基金的收支运行情况进行稽查,对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和缴费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稽核;负责处理医疗保险举报、投诉和重点信访事项,按有关规定实施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举报奖励;完成领导交办的8其他工作。7、医疗
10、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拟定和签订;负责医疗保险“两个定点”、“三个目录”的系统信息维护和管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结算审核工作;负责各类现金医疗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外异地就医的申报资料审核和相关手续办理,做好跟踪服务;负责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的审批(备案)及管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负责特药申请资料的审核和手续办理,做好定点购药服务工作;定期对医疗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及时记载、报告;负责做好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医、患双方矛盾,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8、综合科工作职责:拟定中心年度
11、工作计划、各项决议、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做好对外联系和内部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登记、传阅和催办工作,并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妥善保管单位印章;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办公用品购、管、发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交办、答复工作;负责各种综合性材料及政策文件的起草和各科室上报文字材料的核稿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做好会议记录,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考勤考核和工会福利工作;起9草单位经费预算,做好经费支出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
12、单位共计1家。三、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一)主要工作指标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5448人,完成市下达全年目标数 65000人的 101%,净增参保2752人,完成目标数2304 人的119%;全年征收医保基金2.87亿元,完成目标 2.7亿元的106%,支出2.47亿元,结余0.4亿元。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政策性补偿比例达81%以上。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23.85万人,筹资标准为68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70元,各级财政补助510元,共筹集资金1.65亿元。全年新农合基金补偿支出1.63亿元,结余0.02亿元。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51581人,其中成年居民92892人,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58689人。2017筹资标准为:60周岁以上居民690元/人、60周岁以下成10年居民790元/人,学生儿童590元/ 人,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70元,个人缴费分别为220元、320元、120元。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仍由市人社局统收统支,从2018年起由我区单独运行管理。(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1.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按照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726号)提出的要求以及
14、明确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各项工作:一是制定整合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亭政发201785号),并成立区整合工作领导小组。6月27日,区政府专门召开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会议,对整合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新农合整体移交。9月30日,区政府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交接工作会议,将新农合从区卫计委整体移交区人社局,将原合管办并入区医保中心,完成管理职能和经办机构的整合。三是城镇居民医保因顺利划转。9月1日起,区医保中心开始对中小学生及其他未年人2018年度医保费的征收工作。11月1日,市医保中心将已参保的15.16万名城镇居民(含中小学生及其他未年人)的医保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