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YCCG1809-102项目名称:盐城市财政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盐 城 市 财 政 局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 年 9 月 18 日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 项目需求25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7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盐城市财政局
2、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财政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盐城市财政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标书编号:YCCG1809-102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95 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3、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或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 年 10 月 9 日 9:00- 9:
4、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9 日 9 :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 1 号国投商务楼 C 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六、开标有关信息2018 年 10 月 9 日 9:30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 1 号国投商务楼 C 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一)采购人联系人:柏晓兵联系电话: 0515-80501323(二)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顾女士联系电话:0515-86663183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 1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08 室邮
5、政编码:22400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4 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 ,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五楼 529 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当日开具收据有可能拥挤,可提前一天办理,授权代表须持该收据参加开标会供查验。)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16050000000052433收保证金咨询电话:0515-86663529退保证金咨询电话:0515-69083529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但在本次文件发放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有足额保证金的可参与投标。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 年 9 月 18 日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7、、招标方式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2 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
8、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招标文件的解释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9、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询问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采购中心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10、,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11、投标文件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2.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
11、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5 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3、2 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
12、格为准。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成部分。15.2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4 签订合同时,须
13、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 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 、欺诈行为;(4) 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
14、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YCCG1809-102)招 标 文 件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
15、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8.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8.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8.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19、投标截止日期19.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 采购中心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