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度陆丰市城东镇水墘村开发补充水田项目施 工 招 标 文 件项 目 名 称:2017 年度陆丰市城东镇水墘村开发补充水田项目招 标 人: 陆丰市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2018 年 12 月I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1第二章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6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76第四章 图 纸 .78第五章 最高报价值及工程量清单 .79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81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90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目 录一、投标
2、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1.1 工程名称 2017 年度陆丰市城东镇水墘村开发补充水田项目2 1.1 建设地点 陆丰市内3 1.1 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 390 亩,建成后新增 4 等水田 350 亩,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本工程最高限价:15311671.66 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4754765.41 元,设备购置费 556906.25 元) ,建设资金已落实。4 1.1 承包方式 工程施工总承包5 1
3、.1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 2.1 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7 2.2 工期要求2019 年 月 日计划开工2019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9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4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性审查11 13.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
4、合单价法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 户 全 称:陆 丰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开 户 银 行:农 业 银 行 陆 丰 市 支 行账 号:4 426000104001853614 5.1踏勘现场招标答疑会踏勘时间: 年 月 日答疑时间: 年 月 日15 17.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5、 四 份副本16 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徐先生 地点: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详见招标时间计划表17 24.1 开 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时间计划表开标地点: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 31.4 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用 A+B 值评标法19 36.3 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 中标价 10%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 中标价 10%5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
6、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同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2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投标申请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
7、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图纸第五章:最高报价值及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7.2 除 7.1 内
8、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7.4 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
9、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的,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3 7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
10、认。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内 容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具 有 约 束 作 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
11、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 投标函;11.2.4 投标函附录。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方式。13
12、.2 本工程最高报价值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报价值。对最高报价值有异议时,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13.3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8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5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
13、内。13.6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 编制标价的主要依据:13.8.1 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标价。13.8.2 材料价格按 2018 年第 11
14、月陆丰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缺项按市场调查价格。13.8.3 实体项目或技术措施项目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可按陆丰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或市场价编制标价。13.8.4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纳入投标报价。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