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征管资料传递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SWJG-201806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二一八年九月1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3第一节 说 明 .31适用范围 .32定义 .33合格的投标方 .34投标费用的承担 .3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36投标文件报价 .47投标文件文字 .48投标文件声明 .49关于合同 .410关于项目转让 .411中标方提供的交付物的所有权 .412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513其他重要事项 .5第二节 招标文件说明 .51. “招标文件”的构成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 .53 “招标文件”的修改 .6第
2、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写 .61要求 .6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63 “投标文件”的组成 .74 “投标文件”格式 .75投标报价 .76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8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修改 .8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的递交 .8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3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94迟交的“投标文件” .9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9第五节 开标和评标 .101开标 .102评标委员会 .10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04投标文件的澄清 .11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126评标原则 .117评标方法 .1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12第六节 授予合同 .131定标原则 .1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33中标通知 .1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135签订合 同 .13第三部分 需求部分 .14一、 项目总体需求 .14二、 服务方 式 .14三、 服务期 .17第四部分 合同要点 .171合同签订方式 .172交付物规格 .173服务资料归属 .174交货约定 .185项目变更与合同变更 .186付款方式 .187风险责任 .188违约责任 .199争议处理 .1910保密条款 .19第五部分 附件 .20附件一 投标 书 .20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22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23附件 31 关于
4、资格的声明函 .24附件 32 营业执照 .25附件 33 法人代表授权书 .25附件 34 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承诺函 .26附件 35 投标单位情况表 .27附件四 成功案例 .28附件五 对招标文件中不能接受的内容的声明 .29附件六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附件七 收费明细表 .03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日期:2018 年 10 月 8 日深圳市税务局征管资料传递服务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项目内容:征管资料传递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2、采购预算: ¥620,000.00 元人民币3、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登记相关资料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
5、具有与本次项目类似的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在“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1)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 9 时起至 2018 年 10 月 15日 17 时止,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前需电话预约,未预约单位或个人恕不接待。 )地址:罗湖区松园西街 52 号深圳市税务局数据大楼 4 楼 407 室,联系人:袁峰。(2)本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5、文件澄清及答疑:2018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
6、指标或参数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公开性条款)可联系信息中心档案影像科,逾期不予受理。6、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15 分(北京时间)47、招标开始时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8、接收文件及招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 38 号 1902 会议室。9、其他要求:如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如无书面通知,采购人将拒绝该供应商今后参与投票。 )10、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罗湖区松园西街 52 号深圳市税务局数据大楼 4 楼 407 室邮编 518000项
7、目联系人 袁峰电话 0755-82476507/13510875853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第一节 说 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投标中所叙述项目的交付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1) “投标方”系指向深圳市税务局提交投标文件的征管资料传递服务的服务商。2) “招标方”系指深圳市税务局。3) “交付物”系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方提供的征管资料。5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资料传递、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方1) 凡被招标方邀请的合格投标方均可参加投标。2)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条例。4投标费用的承担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
8、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 投标方必须全面理解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无权对招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 招标文件及其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属招标方。6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元表示,并包括所有税金、费用在内的最终价格。7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方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方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6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8投标文件声明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时,允许在投标书中另作声明,招标方在评标时据以考虑,招标文件中
9、投标方未作声明的内容,均视为投标方已接受,一旦中标即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附加条件。9关于合同在未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招标方保留修改合同草案的权利。10关于项目转让中标方不得在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他人。11中标方提供的交付物的所有权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交付物,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交付物转让,否则,招标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2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投标方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进行响应,并以单独部分在投标文件内反映。具体要求见相关附件。713其他重要事项1) 投标方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开展和
10、管理,要求详见相关章节。投标方应针对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不可遗漏,否则一旦中标,将被视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2) 投标方应对本标书第三部分的内容进行详细、明确响应。3)对本项目的落标方,招标方不做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义务。第二节 招标文件说明1. “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 是用以阐明所需交付物及服务的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投标方须知;3) 需求部分;4) 合同要点;5)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交付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
11、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投标方应在指定的澄清时间按8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 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3 “招标文件”的修改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方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
12、改文件。3) 为使投标方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与招标文件等同的、法定的约束力。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写1要求1)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附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 “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9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此风险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 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信件函电,均应使用中文。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部份: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3) 投标价格表; 4) 资格证明文件;5)工作方案;6)成功案例;7)服务保密措施;8) 对招标文件中不能接受的内容的声明;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 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4 “投标文件”格式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2) 投标方只可对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交付物和服务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