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警史馆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DFHZ-20181006)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0一八年十月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1 -目录投标邀请函 .- 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4-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31 -一、投标函 .- 40 -二、投标报价表 .- 42 -三、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46 -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 47-五、资格证明文件 .-48 -六、项目设计、实施方案 .
2、- 50-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51 -八、售后服务方案 .- 52 -九、项目业绩 .- 53 -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54 -十一、产品说 明 .- 55 -十二、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56 -十三、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 57 -十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58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 59 -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60 -十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 61 -十八、履约保证金保函 .- 64 -附件 1:开标一览表.- 67-附件 2:评标方法.- 68 -附件 3:资格性审查表.- 71 -附
3、件 4:符合性审查表.- 73 -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2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警史馆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警史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FHZ-20181006二、招标内容:警史馆设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43.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
5、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3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 年 10月 24日起至 2018年 10月 31日止每天 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 64号 203室)发售。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
6、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和打印报名回执码;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和打印报名回执码。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码(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外地投标人须提供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
7、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 年 11月 15日 13:15时至 13: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 年 11月 15日 13:45时(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 年 11月 15日 13:45时(北京时间)在
8、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4 -联 系 人:李鑫、张学红 电 话:041139641238传 真:041139641238电子邮箱: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 64号 203室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甘井子支行帐 号:75110154800002137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大连东方恒洲招
9、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警史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FHZ-20181006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3 招标范围:警史馆设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4投标保证金金额: 45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 2018年 11月 8日 16:00时前到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 9:00
1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甘井子支行;帐号:75110154800002137”(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注:(1)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以支票形式递交的,应在保证金截止日前二个工作日内将支票送至招标代理公司。(3)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携带由投标人公司反开一张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4)如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 套正本 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 2018 年 11月 15日 13:45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8 年 11月 15日 13:15时-13:45 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7 -序号 内 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8开标时间:2018 年 11月 15日 13:45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
12、套,售后不退。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13、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12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供货地点要求:(1)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2)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8 -序号 内 容1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完成支付程序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即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5%)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
14、息)。14 招标代理费: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货物采购标准收取。1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43.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6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17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三维立体数字沙盘墙幕超高清系统。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
15、)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不同品牌得分相同的,参照上述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81006- 9 -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警史馆设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1)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2)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完成
16、支付程序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即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5%)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