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太和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THXCG20180195 招标文件采 购 人:太和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1目 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 .2一、招标公告 .2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三、供应商须知 .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五).开标与评标 .11四、评标办法 .13五、采购需求 .17五、合同格式 .19第二章 投标文件 .25一、投标函 .26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27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8四、项目组成员表 .29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30六、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获奖、荣誉情况表 .31七、技术方
2、案(格式自定) .32八、资格证明文件 .332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太和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项目1.2 项目编号: THXCG20180195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 采 购 人:太和县国土资源局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2、投标人资格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营业执照
3、的单位全称)2.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内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资质;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2.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即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3.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 投标文件的递交:3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
4、标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和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太和县健康东路 4 号 联 系 人: 李主任电 话: 13365589096 代理机构: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 189 号联
5、 系 人:梁露 王工 电 话:0551-66661893 15255928193电子邮箱:4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 项目名称:太和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采购项目 2 招标人:太和县国土资源局 3代理机构: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梁露 王工联系电话:0551-66661893 15255928193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 189 号 4服务地点:太和县境内服务期限:合同签后120日历天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预算:120万元。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标包划分:1个标包允许分包:不允许。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 元
6、(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20000528970710300008174; 开户银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行银行帐号:20000528970710300010878; 汇款附言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银行要求可简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放结束后
7、 5 日内退还。联系人:刘会计,电话 0558-8661823 13965716788。7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5网址:http:/,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投标文件递交至: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过时递交的拒收。9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 太和县公共资
8、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10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1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4 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 投标人凭采购文件发售费收据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13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和金额:担保形式:现金保函 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无息退还,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选择中标单位。户 名: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账 号:20000595288210300000180开户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行开户行
9、行号:402372501888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之内,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现金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4 该规划基础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注意事项1、编制人应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关于编制方面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完成本合同的编制工作。2、若业主认为需要进行技术编制,编制人应根据业主要求及现场编制情况,按6有关规定编制技术文件,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之中,业主不另行支付。3、编制人应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各项招标工作,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编制问题。4、本项目采用
10、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价款不因政策性变化或市场变化调整。5、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本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转包给其他编制单位,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因编制单位原因造成未在合同周期内完成编制的,每拖延一天扣罚 2000 元/日。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网上发布后 7 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等事宜。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按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代理服务费:16600 元,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2003】857 号及皖价服【2011】70 号文件收取。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1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 “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三、简化集采项目开标评审过程中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程序。对已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
12、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请省财政厅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各设区的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7三、供应商须知(一)、总 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工
13、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4“成交商”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3.投标费用1.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合格的供应商1.4.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1.4.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1.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1.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1.4.2.4 法律和行
14、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勘察现场1.5.1 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1.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1.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1.6.知识产权1.6.1 供
15、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6.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二)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构成2.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2.1.1 招
16、标公告;2.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 供应商须知;2.1.4 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2.1.5 评标办法;2.1.6 合同格式;2.1.7 采购需求;2.1.8 投标文件格式;2.1.9 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2.3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4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5.1
17、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澄清与修改2.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9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诚信承诺书;(4) 企业业绩、获奖、荣誉情况表;(5)规划编制工作大纲(6) 资格证明文件等;3.1.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3.1.2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
18、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3.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1.6 开标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3.2 报价3.2.1 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和投标人的现场考察,自行报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最终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和条件报价,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编制的成本费、管理费、后续服务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费用,报告评审报批和项目编制需要的所有资料收集费用及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