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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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招 标 人:莒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八年六月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1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 东 省 日 照 市 莒 县 环 保 局 沭 河 及 重 点 支 流 水 质 自 动 监 测 站 工 程公 开 招 标 公告一、采购人: 莒县环境

2、保护局 地 址: 莒州中路 201 号 联系方式: 0633-7982627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莒县振兴东路 59 号 联系方式: 0633-2979629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122201802000081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两个标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标段水质监测站及配套设施,监测系统集成(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公示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说明)。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

3、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能为本次采购提供相应服务;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内容以检察院出具的540.07 万元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2二标段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按照程序,待本项目一标段招标完成,环保监测设备参数确认后启动二标段招标程序。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5.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www. )、全国法院失信

4、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8、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报价。80 万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 20

5、18 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7 月 6 日 17 时 30 分。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 200 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3、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3.1 法

6、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近 6 个月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并由社会劳动保障中心盖章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3.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能为本次采购提供相应服务);3.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3.4 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

7、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4、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7 月 2 日 至 2018 年 7 月 6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 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 200 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 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银杏大道

8、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 200 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4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 孙士乾 联系方式: 0633-2979629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采购需求2.公开招标文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发 布 人: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7 月 1 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

9、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2.定义2.1招标人系指莒县环境保护局。2.2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6招标

10、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日照政府采购网:)。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

11、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6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

12、人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

1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5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7.1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提供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帐户中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日照银行莒县支行帐 号:8101022014210024860001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账单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4、,以便查对核实。凡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帐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7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持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交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凭借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的不准参加开标会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单位将视为不

15、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7.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7.3.1未中标单位书面提出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7.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取电汇的方式,从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分别转入相应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帐户。7.3.3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撤回投标的,投标单位提出申请,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转账或电汇手续。7.3.4对参加投标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之日起5日内转账或电汇退还。7.3.5对已确定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6、,在本项目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经莒县公共资源交易备案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单位。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需求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8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8.2除本须知第8.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

17、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发往:);若没有,视为

1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在日照政府采购网上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0.1招标文件发出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的代表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通知投标人时,投标人应以确认书的方式确认)。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

19、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5解释权: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沭河及重点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81910.5.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10.5.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

20、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10.5.3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所编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1.2 报价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可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11.3商务标书11.3.1商务标书目录(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1.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1)11.3.3参加政府采购承诺书(见附件2)11.3.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须就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列出明细,不得漏项。)11.3.4.1 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 3-1)11.3.4.2 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 3-2)11.3.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4)11.3.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5)11.3.7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6)11.3.8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1.3.8.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资料,一经授权不得变更;11.3.8.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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