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东省 2018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目 录一、2017 年地质灾害概况 .1二、2018 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4三、2018 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5四、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地段、隐患点 .6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7六、切实履行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14附表:1.广东省 2018 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152.广东省 2018 年地质灾害重要危险地区(段)一览表 .163.广东省 2018 年威胁 100 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171为了指导全省 2018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
2、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672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粤发2012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126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以及广东省2018 年气候预测成果,编制广东省 2018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2017 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2
3、017 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 154 起,其中,滑坡 49 起、崩塌 90 起、泥石流 2 起、地面塌陷 11 起、地面沉降 2 起,造成2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186.3 万元,与 2016 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明显减少,分别减少了 28%、91%和 73%。汛期(410 月)发生地质灾害 144 起,占全年地质灾害总数的 94%;全年导致人员伤亡地质灾害 2 起(其中滑坡 1 起、崩塌 1 起),占全年地质灾害总数的 1.3%。2017 年是我省历史上地质灾害造成死亡人数最少的年份,也是地质灾害灾情最轻的年份。(二)地质灾害隐患。截止
4、2017年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81处,威胁总人口27.02万人,潜在经济损失80.90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447处,威胁人口17.09万人,潜在经济损失44.70亿元,威胁10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1处,威胁人口8.90万人,潜在经济损失24.15亿元。2017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055处,新增加地质灾害隐患点1225处,净减少830处,其中,消除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111处,新增加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6处,净减少55处。(见附表1、附表3)。(三)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主要特点。1.地质灾害发生区域相对集中。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广州、
5、韶关、梅州和潮州等 4 个市,共发生地质灾害 128 起,直接经济损失 1076.9 万元,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省的 83%和 91%;造成人员死亡的地质灾害发生在梅州(1 起,死亡 2 人)。2.地质灾害发生时间比较集中。主要发生在 5 月至 7 月之间,共 118 起,占全年地质灾害总数 77%。3.地质灾害灾情等级以小型为主,类型以崩塌、滑坡居多,引发因素主要为自然因素。灾情等级为小型 153 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99.35%;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 90 起、滑坡 49 起,崩塌、滑坡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90.26%;属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 144 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6、 94%。(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效果分析。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地人民政府和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紧 紧 围 绕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工 作 的 决 定 , 切 实 做 好 汛 期 地 质 灾 害防 治 工 作 , 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1.最大限度减少了地质灾害死亡人数。2017 年汛期以来,我省先后遭受了多次台风及强降雨袭击,省国土资源厅及时部署防御工作,要求各地加强会商研判,做好隐患排查,加密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值守,提前组织做好人员避险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
7、度减少了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实现了全省因地质灾害造成死亡人数创历史最低记录,防灾减灾成效显著。2.大力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从 2011 年开始,我省部署实施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每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搬迁的比例不低于上年末在册数的 15%、其他地区不低于 10%。2017 年,全省通过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 952 处,其中,完成工程治理831 处,完成搬迁避让 121 处,减少受威胁人员 36170 人。3.地质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初步建立。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坚持以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8、。2017 年全省共有 38 个县(市、区)完成了高标准“十有县”创建任务,并经国土资源部审核通过,我省是 2017 年全国完成创建数量最多的省份。目前,全省共有 18807 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基本实现了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全覆盖。全省 21 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面建成了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为开展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提供了保障。4.地质灾害防治破难题补短板研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 年省国土资源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究和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为立足标本兼治,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应
9、对措施”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破难题补短板的工作思路。二、2018 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2018 年降雨、台风趋势预测。根据广东省气候中心 2018 年气候趋势预测:2018 年属于偏差年景,气象灾害主要表现可能为旱涝急转、台风灾害重,阶段性、局地性气象灾害突出。预计 2018 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为11002200 毫米,大部分市县较常年偏少 1 成左右。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的台风偏多,大致为 57 个。(二)2018 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根据 2018 年全省降雨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我省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特点,2018 年我省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前汛期(
10、46 月)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或偏少,特别注意“龙舟水”期间(6 月)降雨集中期,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后汛期(79 月)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或偏多,特别注意台风带来的持续性暴雨,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全省枯水期(13 月)和平水期(1012 月),由于降雨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应注意粤北、粤西等可溶岩地区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特别要注意防范重大地下工程施工(采矿、地铁)抽排地下水的叠加影响,引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预测2018年全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或偏多,局部灾害性强降雨是诱发地
11、质灾害的主要原因,68月份可能是我省全年地质灾害最严重时期,应特别注意粤北、粤西、粤东山地丘陵区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三、2018 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省 410 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 80以上,此时段是“龙舟水”和台风暴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因此,我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 4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其他时期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加强各类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导致地面塌陷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地铁等重大工程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重要地质灾
12、害预防区、地段、隐患点2018 年全省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为粤北、粤东和粤西丘陵山区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特别是农村削坡建房地段;珠江三角洲工程活动强烈地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学校、油气管道、矿山、旅游景区、城市轨道交通、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等重要工程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段,要以本方案所列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段)作为省级预防重点,未列入本方案的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应分别在市、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予以明确。2018 年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区、地段、隐患点包括:(一)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包括全省 51 个重点防范山区县(市、区)(见附表 2)。(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
13、地段:包括正在施工建设的广州市、佛 山 市 、 深 圳 市 、 东 莞 市 、 惠 州 市 、 珠 海 市地铁沿线及轻轨交通网,以及 6 处主要矿山(见附表 2)。(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 447 处威胁 100 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威胁 1000 人以上的 51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见附表 3)。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
14、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各地政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及早对2018 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应急防灾预案,落实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并明确专人负责;各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强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
15、。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灾情趋势分析研判、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认真落实年度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防治体系建设,抓紧编制印发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二)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乡规划、建设、水利、交通和农业等有关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和具体防灾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监测预警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市、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在 4 月 15 日前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作为当地政府组织指导当年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