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 津 县 文 化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局 文 化 广 播 专 项规 划 项 目 ( 二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7 093 号招 标 人 : 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招 标 代 理: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2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第二章 谈判人须知 .6第三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19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32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363第一章 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广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名称: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广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
2、2017093 号 三、项目内容:延津县文化广播规划。重点对延津县县城的文化广播设施做出合理规划,并对乡镇的文化广播设施做出说明。四、项目预算金额及工期、质量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50 万元2、工期要求:15 日历天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3、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4、(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 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 8:3012:00,15:00 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谈 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谈 判文件下 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 新版网站入口”。 注:按
5、以上要求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5不单独告知。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09:30 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2 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 东)。
6、 十、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 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 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 理步骤请参见“新版网站入口”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 网上报名须知”。 3、供应商必 须使用 IE 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 CA 证书 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本次招标 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
7、源交易中心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地址:延津县十字街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3837342661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鹿谷钰园 B5 栋 501、502 房6联 系 人:何笑延 电话:13839083980十二、监督部门: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0373-7623519 2017 年 11 月 10 日 7第二章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名 称 内 容1.1.2 采购人采购人
8、: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地址:延津县十字街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38373426611.1.3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鹿谷钰园 B5 栋501、502 房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138390839801.1.4 项目名称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广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3.2 工期 符合公告要求1.3.3 质量要求规划应达到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及本项目文件的要求。 1.4.1 谈判人资格条件 详见本项目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1.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80
9、4.2 谈判截止时间 同谈判公告时间3.4 谈判有效期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3.3 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转账)单上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 元/单位(8000 元/单位)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0001002374667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3.5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电子版 U 盘一份。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时间谈判时间、地点:同谈判公告要求5.2 谈
10、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评标专家 3 人及以上的单数。6.7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伍拾万元整(500000 元);6.8 其它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现金支付。2、付款方式:交付编制成果付合同价款的70%,剩余30% 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3、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至延津县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4、履约保证金:5000 元5、中标服务费:13000 元99注意事项1、谈判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性文件将不予退回。与谈判有关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相关
11、网站发布的信息。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谈判组织人: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4 谈判人资格要求1.4.1 谈判人资格要求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的形式。1.5 费用承担无论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人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谈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中标后的代理服务费、交易费及公证费;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计取。1.6 保密参与招标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