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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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18 年 月1目 录目 录 .1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47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48第七章 投 标文件格式 .48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

2、料。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4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大道 9 号广州空港产业园区 A4 栋 4 楼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7716010招标代理机构:

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5 楼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55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大道 9 号广州空港产业园区 A4 栋 4 楼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7716010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5 楼联系人:詹工电话:020-663417551.1.4 项目名称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三期)建设项目设

4、计施工总承包1.1.5 建设地点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规划范围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具 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事 项 : 1.工 程 前 期 阶 段负 责 本 项 目 全 过 程 设 计 。1.1 设 计 范 围 及 内 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负 责 项 目 的 方 案 设 计 、 编 制 方 案 估 算 书 、 初 步 设 计 及 概 算 、 施 工 图 设计 、 深 化 设 计 、 全 过 程 的 技 术 把 关 及 跟 踪 服 务 、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方 案 优化 及 设 计 变

5、 更 、 编 制 竣 工 图 。1.2 主 要 的 设 计 工 作 内 容 :( 1) 根 据 审 定 的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初 步 设 计 及 施 工 图 设 计 、 设 计 内 容 包含 道 路 工 程 、 交 通 工 程 、 排 水 工 程 、 绿 化 工 程 、 电 力 管 沟 工 程 、 给 水工 程 ( 含 消 防 及 绿 化 喷 淋 ) 、 照 明 工 程 、 管 线 综 合 设 计 、 环 保 设 施 、监 控 系 统 升 级 、 周 界 防 护 报 警 系 统 等 。( 2) 代 招 标 人 办 理 工 程 前 期 相 应 的 报 建 、 报 批 工 作 ;( 3) 配

6、 合 完 成 项 目 动 工 前 所 需 的 前 期 报 批 报 建 及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 含驻 场 服 务 )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 地 质 灾 害 影 响 评 估 、 水 土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保 持 评 价 等 。( 4) 编 制 方 案 设 计 投 资 估 算 、 编 制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必须 满 足 政 府 相 关 审 核 部 门 和 招 标 人 的 编 制 要 求 , 并 全 过 程 对 概 算 评 审论 证 的 工 作 进 行 配 合 ; 设 计 人 应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初

7、 步 设 计 文 件 中 的 工 程概 算 的 准 确 性 。 概 算 应 是 依 据 初 步 设 计 中 的 工 程 量 、 主 要 材 料 及 设 备的 量 和 价 并 按 清 单 形 式 编 制 的 , 是 客 观 、 准 确 、 可 行 的 , 并 已 包 括 依据 中 国 、 广 东 省 、 项 目 所 在 地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政 策 性 造 价 管 理文 件 所 规 定 的 所 有 计 费 内 容 ;( 5) 全 过 程 设 计 服 务 及 协 调 工 作 、 负 责 根 据 建 设 要 求 组 织 各 项 专 家评 审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专 家 评

8、 审 费 用 , 办 理 规 划 报 建 、 各 专 业 报 建 及 初步 设 计 审 查 、 概 算 审 批 , 办 理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施 工 图 审 查 等 报批 报 建 工 作 ;( 6) 分 包 要 求 : 本 项 目 中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红 线 范 围 内 ) 应 保 证 按 规划 要 求 、 配 套 设 施 要 求 完 成 本 工 程 造 价 中 包 含 的 全 部 项 目 的 专 业 专 项设 计 ( 如 临 水 临 电 、 永 久 用 水 用 电 ) , 但 不 包 含 由 供 电 供 水 供 气 部 门负 责 建 设 部 分 的 设 计

9、; 限 于 专 业 资 质 问 题 不 能 进 行 的 专 项 设 计 , 报 招标 人 同 意 后 进 行 分 包 , 专 项 分 包 设 计 费 由 设 计 人 承 担 。 专 项 分 包 施 工图 设 计 文 件 中 , 需 设 计 人 校 核 确 认 的 部 分 由 设 计 人 及 专 项 分 包 方 人 员进 行 会 签 并 盖 经 授 权 的 图 纸 审 核 专 用 章 或 公 章 ;( 7) 派 专 人 办 理 或 配 合 办 理 所 有 报 建 报 批 工 作 , 派 专 人 按 照 招 标 人图 档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开 展 图 档 资 料 核 对 、 整 理 和 建

10、档 工 作 。 相 关 工 作 包括 且 不 限 于 设 计 各 阶 段 ( 方 案 设 计 阶 段 、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 施 工 图 设 计阶 段 ,不 含 行 政 审 批 时 间 ) ; 施 工 阶 段 ( 施 工 实 施 建 设 阶 段 、 采 购 、 安装 、 试 验 、 运 营 调 试 阶 段 、 竣 工 验 收 、 资 料 编 制 归 档 、 交 付 使 用 手 续办 理 等 , 不 含 行 政 审 批 时 间 ) 。 具 体 以 招 标 人 实 际 要 求 通 知 为 准 ;( 8) 重 要 提 示 和 风 险 提 示 :a、 投 标 人 的 设 计 方 案 需 体 现

11、 限 额 设 计 的 理 念 , 限 额 设 计 标 准 为 不 超过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批 复 的 费 用 ;b、 投 标 人 的 方 案 设 计 完 成 后 须 由 招 标 人 确 认 后 方 可 启 动 初 步 设 计 及后 续 工 作 ;c、 施 工 图 审 查 按 广 东 省 或 项 目 所 在 地 市 现 行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5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9)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总 体 管 理 ,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容 : 为 招 标 人 提 供 前 期 报 建 、 设 计 管 理 、 管 线 迁

12、移 、 征 地 拆 迁 等 工 作的 协 调 和 管 理 、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 档 案 信 息 管 理 、 结 算 、 决 算 初 审 等 服务 , 对 工 程 项 目 进 行 质 量 、 进 度 、 投 资 控 制 和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 合 同 、信 息 等 管 理 工 作 。1)组 织 项 目 全 过 程 工 程 管 理 目 标 策 划 , 明 确 总 体 目 标 、 分 项 目 标 及 阶段 目 标 ; 编 制 全 过 程 工 程 管 理 的 工 作 总 控 计 划 、 分 项 计 划 及 阶 段 计 划 ;按 国 家 、 地 方 、 行 业 规 定 以 及 招 标

13、人 要 求 的 工 程 措 施 、 安 全 措 施 、 文明 措 施 对 项 目 进 行 工 程 总 承 包 管 理 , 作 为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负 责 项 目 设 计 、施 工 总 协 调 工 作 及 工 程 涉 及 的 其 它 协 调 工 作 ;2) 组 建 后 台 技 术 支 撑 团 队 , 指 导 和 支 持 管 理 团 队 开 展 设 计 技 术 管 理 、投 资 控 制 管 理 、 进 度 管 理 等 具 体 的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3) 负 责 拟 定 详 细 的 项 目 全 过 程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 经 招 标 人 审 定 后 组 织实 施 ;4) 组

14、织 召 开 项 目 工 作 协 调 会 议 , 负 责 会 议 材 料 、 场 地 、 设 备 等 会 务工 作 ;5) 开 展 设 计 进 度 与 设 计 质 量 的 管 理 工 作 、 设 计 评 审 及 优 化 工 作 ;6) 协 助 招 标 人 办 理 规 划 、 国 土 、 征 地 拆 迁 、 交 通 、 施 工 、 消 防 、 道路 照 明 、 电 力 管 廊 、 环 保 、 环 卫 、 绿 化 、 水 土 保 持 、 防 洪 评 价 、 排 水咨 询 等 有 关 报 批 手 续 ;7) 组 织 工 程 中 间 验 收 和 竣 工 验 收 , 组 织 规 划 、 国 土 、 征 地

15、 拆 迁 、 交通 、 施 工 、 消 防 、 道 路 照 明 、 电 力 管 廊 、 环 保 、 环 卫 、 绿 化 、 水 土 保持 、 防 洪 评 价 、 排 水 咨 询 等 各 专 项 验 收 及 备 案 工 作 , 并 将 验 收 结 果 报告 招 标 人 ;8) 支 持 并 协 助 招 标 人 开 展 项 目 前 期 管 理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研 究 和 编 制 工作 。1.3 设 计 成 果 文 件 要 求 : 按 合 同 要 求 。2.施 工 部 分( 1) 负 责 完 成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所 有 的 施 工 工 作 , 具 体 以 招 标 人 确 认 的施 工

16、图 纸 为 准 , 包 括 且 不 限 于 项 目 施 工 实 施 阶 段 全 过 程 建 设 管 理 , 直至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 项 目 移 交 的 “交 钥 匙 ”工 程 总 承 包 , 完 成 并 配 合 招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标 人 及 相 关 部 门 结 ( 决 ) 算 审 核 、 工 程 保 修 等 工 作 , 组 织 本 项 目 的 验收 备 案 和 工 程 资 料 汇 总 及 整 理 归 档 工 作 ;( 2) 负 责 工 程 结 算 的 编 制 工 作 , 配 合 招 标 人 对 预 算 和 结 算 的 审 核 及审 计 工 作 ;( 3) 对

17、需 要 专 业 分 包 的 专 项 工 程 , 报 招 标 人 同 意 后 与 专 业 分 包 单 位签 订 专 业 分 包 合 同 , 并 做 好 协 调 和 管 理 工 作 。 同 时 须 按 国 家 、 地 方 、行 业 规 定 以 及 招 标 人 要 求 的 工 程 措 施 、 安 全 措 施 、 文 明 措 施 对 项 目 进行 施 工 方 面 总 承 包 管 理 ;( 4) 负 责 或 配 合 办 理 工 程 开 工 及 验 收 所 需 的 各 项 手 续 ,包 括 但 不 限 于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临 时 施 工 许 可 )、 报 监 手 续 、 余 泥 排 放 证

18、 及 分 项 分部 工 程 验 收 和 各 专 业 验 收 ,并 承 担 办 理 上 述 手 续 施 工 方 的 费 用 ;( 5) 协 助 做 好 迎 检 、 开 工 仪 式 等 筹 备 工 作 ;( 6) 负 责 本 项 目 临 时 场 地 ( 含 发 包 人 及 监 理 人 的 临 时 办 公 场 所 及 设施 ) 、 预 制 场 地 、 临 水 临 电 ( 含 红 线 外 接 驳 ) 、 外 水 外 电 ( 含 红 线 外 接驳 ) 等 工 程 的 施 工 工 作 ;( 7) 现 场 七 通 一 平 , 包 括 本 工 程 项 目 水 、 电 、 路 、 气 、 通 讯 等 与 现有

19、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的 接 驳 , 红 线 内 场 地 平 整 及 地 上 附 着 物 清 理 。( 8) 负 责 施 工 过 程 中 所 有 材 料 及 设 备 采 购 、 安 装 ( 注 : 招 标 人 或 建设 单 位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 9) 协 助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及 备 案 手 续 , 协 助 办 理 项 目 移 交 。( 10) 负 责 施 工 管 理 配 合 服 务 , 对 由 招 标 人 另 行 发 包 的 其 他 工 程 提 供配 合 服 务 工 作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第 三 方 检 测 、 造 价 咨 询 、 监 理 及 设 计 咨

20、询 及 施 工 图 审 查 等 的 配 合 工 作 。( 11)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及 周 边 居 民 , 包 括 且 不 限于 : 街 道 居 委 、 公 安 派 出 所 、 交 通 部 门 、 质 安 监 、 建 管 、 城 管 等 。 负责 施 工 期 间 至 移 交 前 的 场 地 管 理 、 保 安 、 保 洁 、 防 噪 音 、 防 扬 尘 及 绿化 养 护 等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设 置 卫 生 垃 圾 池 和 建 筑 垃 圾 外 运 工 作 ; 负 责设 置 施 工 污 水 收 集 过 滤 系 统 , 保 证 污 水 排 放

21、 不 得 影 响 周 边 环 境 ; 配 合发 包 人 做 好 各 项 迎 检 工 作 , 对 场 地 进 行 清 扫 和 布 置 。( 12) 项 目 红 线 范 围 内 的 场 地 围 蔽 施 工 及 至 本 合 同 项 下 全 部 工 程 移 交前 的 保 修 维 护 工 作 ( 该 部 分 费 用 包 含 在 承 包 人 合 同 价 款 中 ) ;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3) 承 包 人 应 编 制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的 交 通 疏 解 专 项 方 案 。 必 须 根 据施 工 工 艺 和 设 计 方 案 制 定 详 尽 的 、 有 可 操 作 性 的

22、交 通 组 织 疏 导 方 案 及应 急 预 案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施 工 期 间 交 通 疏 解 方 案 分 析 与 改 善 建 议 及 现 状 交 通 调 查 与 分 析 、 交 通 仿 真 模 型 、 施 工 期 交 通 疏 解 方 案 影 响 分析 等 , 满 足 交 警 部 门 审 批 要 求 , 确 保 将 工 程 施 工 对 交 通 的 影 响 减 至 最少 。1.3.2 计划工期总工期: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完工设计工期: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会之日起,5 个日历天内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23、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订。施工工期:竣工验收截至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1.3.3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 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

24、偿,补偿标准: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9.4 踏勘现场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本项目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8 日,将投标疑问发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招标项目答疑”专区,密码 123456。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3 招标人

25、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1.12 偏离不允 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2.2

26、.3投标人确认收到答疑纪要或澄清的时间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4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2559.01 万元,其中:1)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465.

27、67 万元,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并填报下浮率;2)设计费投标固定报价为 93.34 万元(含设计、竣工图编制费);该报价不参与投标竞争。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设计费或施工费超过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由设计费报价与建安费报价组成.1、施工部分投标报价的要求:(1 )建安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2 )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提供报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计价

28、依据、计价方式、套用定额等) 。2、本项目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设计费以经审定的概算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程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下浮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0%作为设计费修正合同价;竣工图编制费按照设计费的 8%进行确定,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不另列支付。4、建安工程费经财政评审后的施工预算标准按照投标下浮率计算。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40 万

29、元缴纳时间:开标前缴纳。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为准。联系电话:020-28866000-4-0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开标前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0、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银行保函复印件。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项目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 许允许3.7.4 投标文件份数设计标投标文件:开标信封、保密信封、电子文件均为 1 份;设计技术方案及商务文件正本各 1 份, 各 2 份副本。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2 份副本。经济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2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6 包:开标信封 1 包;保密信封 1 包;设计技术方案投标文件 1 包;设计商务投标文件 1 包;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1 包;经济标投标文件 1 包。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中标单位另行提交一式四份全套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日程信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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