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污防“三大战役” 办20188 号大英县大气、水、土壤 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按照遂宁市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遂污防“三大 战役”办 201814 号)要求,我 办制定了大英县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大英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领导小组办 公室2018 年 5 月 17 日- 2 -大英县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
2、年)一、大气环境形势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并实施大英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2017 年,我县空气质量继续改善,综合指数为 3.84,排名全市第四,圆满完成市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其中,优良天数为 320 天(优 88 天,良 232 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89.4%,居全市第一。PM 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 44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6.4%。PM10(可
3、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 69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1.5%。SO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 6 微克/立方米,O 3(臭氧)平均浓度为 88 微克/立方米,CO(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 1.7 毫克/立方米,NO 2(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 21 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十二五” 以来,我县累计淘汰和置换燃煤小锅炉 40 台(167.37 蒸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 48 户,建成脱硝设施 1 台(套),完成 14 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 1 座(2 条检测线),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123 辆,全面完成市下达大气污染物减
4、排目标任务。- 3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面临诸多挑战。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已列入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 ,我 县作为成都平原地区的一部分,工业企业数量多、门类全、基数大,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压力更大。2017 年,我县 PM2.5 平均浓度为 44微克/ 立方米,距 2020 年下降到 35 微克/立方米以下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治理任务艰巨。冬季灰霾污染、夏季臭氧污染严重,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缓慢,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洁净空气的迫切需求。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治灰霾为重点,以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为抓手,努力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
5、题,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大英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质量导向。以质量改善作为评判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最终标尺。统筹运用结构优化、达标排放、总量减排、重污染应急等多种手段,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坚持分类施治。根据我县产业特征和空气质量现状,采取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精准施策,分类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开展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 4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分级管理。建立县、乡、村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推动网格化管理。落实各镇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强化企事业单位主体
6、责任,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大气污染防治良好氛围。(三)工作目标质量目标:力争 2019 年我县细颗粒物达标。到 2020 年,全县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标,优良天数率不低于 84%,重污染天气不增加。减排目标:到 2020 年,我县 SO2、NOx(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 2015 年削减 26.5%、7.98%。SO2、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少于 120 吨、600 吨。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1. 落实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按行业分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20 年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名录行业的许可证核发。(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7、、县经信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2. 实行大气污染源清单管理。开展工业企业数量分布调查,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逐步扩展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推动实现对所有工业污染源的全覆盖。加强工艺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推动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改造,限期稳定达标;对问题严重、经改造仍无法达标的依法责令关闭。- 5 -2019 年,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3. 推进燃煤锅炉工程治理减排。督促企业开展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2018 年,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要新建燃煤锅炉高效脱硝设施。(责任
8、单位: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4. 整治 “散乱污” 企业。深入开展“ 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一律依法关闭或搬迁;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但有升级改造价值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达标的可以恢复生产,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坚决关停;对达标治理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一律依法关停取缔。2018 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梳理排查出的55 家“ 散乱 污” 企业 整治工作。2019 年起,每年开展 “回头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各镇乡人
9、民政府)5. 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与工艺,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 6 -6. 整治 砖 瓦企业。 大力开展砖瓦行业整治,以“提升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为重点, 认真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严格落实开采、堆放、破碎、输送、装卸等环节抑尘措施,落实生产场地道路硬化、定期冲洗、清扫保洁,有效控制扬尘无组织排放。
10、安装脱硫、除尘设施,确保烟气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各镇乡人民政府)(二)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1. 加强石化行业 VOCs 达标治理。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的要求,组织开展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运行情况排 查工作。建立 LDAR 管理制度,定期开展LDAR 工作,严格实 施新排放标准,全面推进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改造。2018 年 6 月底前,盛马化工、中腾能源完成 VOCs 综合治理任务。到 2020 年,石油炼制、石油化学生产行业 VOCs 排放量减少 40%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县环保
11、局,回马镇人民政府)2. 开展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针对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医药化工、涂料油墨颜料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等化工行业,实施 VOCs 综合整治。强化化工行业源头控制,减少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使用,减少卤化和芳香性溶剂等原辅材料使用;强化过程管理,推广采用先进的干燥、固液分离及真空设备,推广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 7 -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采取停工退料等措施,加强非正常工况的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在主要排放环节安装集气罩或密闭式负压收集装置,采取回收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到 2020 年,化工行业 VOCs 排放量减少
12、30%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3. 开展工业涂装行业 VOCs 综合治理。通过采取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提高涂着效率、深化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进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汽车制造行业推广使用紧凑型涂装工艺,采用内外板全自动、静电喷涂技术。钢结构、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技术。平面板式家具制造推广使用自动喷涂。家具行业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必须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加强有机废气的综合治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漆、流平和烘干等生产环节,原则上要建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高效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采取回收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
13、到 2020 年,汽车制造业中整车制造企业 VOCs 综合去除率达 70%以上,其他汽车制造企业达 50%以上;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综合去除率达 50%以上;工程机械制造涂装行业综合去除率达到 50%以上;钢结构制造企业综合去除率达 30%以上;卷材制造企业综合去除率达 80%以上。全县工业涂装 VOCs 排放量减少 2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 8 -4. 开展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重点针对包装印刷行业,通过使用低挥发性油墨和胶粘剂、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印刷工艺、深化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印刷行业政府定点招标采
14、购企业必须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与治理。对使用溶剂型有机原辅材料的印刷、复合、涂布等环节,全部配备高效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 70%以上。依据废气的风量和浓度,选择回收、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到 2020 年,包装印刷行业 VOCs 排放量减少30%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经信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5. 推进建筑装饰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按照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标准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鼓励开展装修监理和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验收。(责任单
15、位: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各镇乡人民政府)6. 推进汽修行业 VOCs 治理。积极推广车用水性、高固分等低挥发性涂料;推广静电喷涂等涂着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镇乡人民政府)7. 推进干洗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干洗经营单位应加强设备改造,淘汰开启式干洗机,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 9 -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得使用“三无” 、过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干洗和染色溶剂。干洗剂、染色剂必须密闭储存。制定干洗设备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
16、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8. 加强餐饮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整治,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 95%。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各镇乡人民政府)(三)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1.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摸清用煤地段,制定我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机制,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减量替代。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重大
17、耗煤项目。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因地制宜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能源生产消费更加清洁低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2. 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升级。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木材、生物质锅炉,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采取更严格管控要求,在用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 2018 年底,- 10 -全县范围内全面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3. 加强能源清洁高效利
18、用。严禁劣质散煤流通与使用,划定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禁止企业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加强煤质检测与管理。年耗用煤量大于 1000 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包括用煤量、购销合同、煤炭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等内容,到 2020 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工商质监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四)强力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整治1.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通过标准化设计、装配化施工,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硬化,设置冲洗设施并保持完好,车辆干净方可上路。施工现场严禁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裸露土方遮盖,对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排放。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并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逐步建设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市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及出口 200 米内道路、起重机、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