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宿松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一、县政府办公室(外侨办)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型1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行政确认2 华侨回国定居初审转报 其他权力3 侨属企(事)业贷款贴息初审转报 其他权力4 申办 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转报 其他权力二、县发改委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型1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 行政审批2 权限内的内资项目核准 行政审批3 权限内的外资项目核准 行政审批4 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行政审批5 权限内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 行政审批6 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审批7 有关水利建设项目、农业、林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 行政审
2、批8 对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违夫行为及节约能源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专项规划 行政规划10 重大项目稽查和监管 其他权力11 市(县)级权限内项目备案 其他权力12 审核转报 其他权力13 粮食、棉花进口配额申报初审 其他权力14 以工代赈申报 其他权力三、县安监局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型1危险化学品(甲类、乙类)经营许可(包括从事原油、天然气经营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的经营许可,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天然气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2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行政审批3 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预审、审核。 行政审批4 非
3、煤矿山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行政审批 4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审查。5非煤矿山(投资 3000万元以下)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行政审批6 县域内(不含中央、省属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认可和发证。 行政审批7 县域内(不含中央、省属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可和发证。 行政审批8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行政审批9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行政审批10生产经营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
4、定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11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1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3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处罚 行政处罚14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1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设施“
5、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16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17 生产经营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18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9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消除事故隐患指令的处罚。 行政处罚20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21两 个 以 上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在 同 一 作 业 区 域 内 进 行 可 能 危 及 对 方 安
6、全生 产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未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协 议 等 违 法 行 为 的 处罚 。行政处罚2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 行政处罚 5 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设出口,或者锁闭、封堵出口的处罚。23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24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25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
7、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26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27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等应急救援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28 生产经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29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30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31 事故发生单位主
8、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先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32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发生事故后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33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34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35 非煤矿山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36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再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9、安全生产条件之一的处罚。行政处罚37 非煤矿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 行政处罚 6 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38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行政处罚39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进行跨省作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的单位,未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登记备案的处罚。行政处罚40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41 非煤矿矿山企
10、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42 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行政处罚43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未按照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的处罚。行政处罚44 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45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矿山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46 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处罚。 行政处罚47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
11、持证上岗作业、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48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49 地质勘探单位将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50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本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51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本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52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
12、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主动实施闭库的处罚 行政处罚53 违反本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规 行政处罚 7 定的处罚54 违反本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55 违反本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56违反本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57 违反本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13、处罚。 行政处罚58发包单位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处罚行政处罚59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行政处罚60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处罚行政处罚61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
14、的发包单位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行政处罚62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行政处罚63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行政处罚64承包单位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
15、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行政处罚 8 65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66承包单位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行政处罚67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6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
16、管理部门备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69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丢弃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70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 经 营 企 业 向 不 具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条 例 第 三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 第 二 款 规 定 的 相 关 许 可 证 件 或 者 证 明文 件 的 单 位 销 售 剧 毒 化 学 品 、 易 制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违 法 行 为 的 处罚行政处罚71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罚行政处
17、罚72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违法销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73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中小学生从事接触易燃危险物品劳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74 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75 生产或者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或者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76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77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18、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行政处罚 9 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处罚。78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
19、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行政处罚79 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80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81 化工、冶金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82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83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
20、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84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85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86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87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88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行政处罚89 企业未取
21、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0 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91 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等发生变更,未按 行政处罚 10 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变更违法行为的处罚。92 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3 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4 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
22、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5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96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7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8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99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00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行政处罚101 有关单位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
23、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02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103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10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以及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处罚。行政处罚105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06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07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
24、和实施方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08 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109 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110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11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12 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13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
25、14 生产经营单位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15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16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117 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18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19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120 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121 注册安全工程师准许他人以本人
26、名义执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22 冶金企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按照规定备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23 工贸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24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未同时抄告所在地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125 未按照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26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章立制、转借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超范围生产经营、不履行报告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127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
27、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行政强制128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炒菜去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等措施。行政强制 12 129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确认。 行政确认130 重大危险源及其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 其他权力13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权力132 7人以下道路交通事故、4 人以下其他类事故调查处理(不含本数) 。 其他权力133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其他权力
28、13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其他权力135 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其他权力四、财政局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型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行政审批2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3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行政审批4 财政收入退库事项的审批 行政审批5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6 擅自将财政预算拨款挪作他用或转为有偿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7 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私设会计帐簿以及不如实提供会计资料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行政处罚8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行政处罚9 隐匿或者故
29、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行政处罚10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行政处罚11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结帐;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行政处罚12 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13 单位个人违反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14 国家机关集体工作人员违反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