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0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政府采购编号:新田财采计2017099 号采 购 编 号:HNLJ-ZX2017-001采 购 人:新 田 县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采购代理机构:湖 南 律 建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O一七年九月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1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一、采购条件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项目已由新田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新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次采购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资本
2、方,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5 号)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2.2项目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新
3、田县。2.3项目建设内容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共包含 12个乡镇(不含城区),垃圾总清运量约 133.27吨/天。本项目新建 12处垃圾中转站(包括压缩设备及配套设施),新购置垃圾投放点 874个、公共垃圾箱 437个、垃圾收集点 391个、垃圾收集车 198辆、小型勾臂车 34台、配套垃圾清运设备 266套、沼气吸污车 2辆、转运车 12台等公共产品,将完善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是一项民生工程。2.4项目建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设计文件制定。2.5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本项目总投资经财政评审估算约 5055万元。拟针对
4、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SPV),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2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20.87%。股权结构为: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出资 10%),引进社会资本方 90%。建设期债务资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79.13%,约 4000 万元,由项目公司融资,社会资本负责,主要通过采取银行贷款或其他合理方式提供。2.6运作方式2.6.1本项目合作模式及回报方式: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于本项目无收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覆盖社会资本的投资成本并满足其合理收益,考虑到新田县的财政承受能力,合作期限暂定为建设期 4个月(不含前期工作)+运营期 28年。回
5、报机制为政府付费。2.6.2、财政补帖:政府补贴列入合作期内政府财政预算,由新田县人大出具财政预算支出决议。2.6.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28年,其中建设期为 4个月,运营期为 28年。2.7本项目运营期年投资回报率不超过 6.5%,通过投标竞争确定。三、社会资本(申请人,下同)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3.财务情况,申请人需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获得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或营业执照
6、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等相关内容; 6.报名期间内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 近三年来,至少有一个年服务费达 5000万以上的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或累计总投资金额达 5000万元以上 PPP垃圾转收运项目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3四、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拟采用合格制,确定 3家及以上(含三家)合格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业主方代表 1名,法律
7、和财务方面专家各 1名)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于 2017年 9月 30 日至 2017 年 10月 12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水岸天际第 1栋2425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个人身份证等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注: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审查委员会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申请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及其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0月 23 日 17时 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 42号)。当日,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结果。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6.3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6.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必要时,采购人可采取包括现场查看等方式验证相关资料和业绩,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47、 保证金7.1资格预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7.2缴纳截止时间:2017 年 10月 23 日 17:30(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7.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投标人账户一次足
10、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户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户:43050171230809188888-3257八、其他说明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在以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另行通知,请申请人自行查阅,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具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8.3采购人将结合资格预审结果及产权交易中心受让方审查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
11、下一步采购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8.4 资格预审文件与实施方案如有不一致,以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滨河东路 40-4联系人:彭先生电 话:0746 4783767 15807474558代理机构:湖南律建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水岸天际第 1 栋 2425 室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0731 83918978 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5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一、总则1、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
12、了本项目采购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2、采购人将对本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承诺按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3、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详见第一章第 2条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内容。4、申请人资格要求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详见第一章第 3条社会资本资格要求。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
13、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洁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中标)或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违约记录的。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二、资格预审文件6、资格预审文件6.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6.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6.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14、6和第 6.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6.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6.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6.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6.2.2采购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6.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6.3.1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 3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15、申请文件编制的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7.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4)财务实力;(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其他材料。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
16、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4)“财务能力状况”应附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7(6)报名期间内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7.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7.1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1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7.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7.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分册,采购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8.1.2未按本章第 8.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
18、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记包括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申请人名称、“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并在标记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2.1申请截止时间:2017 年 10月 23日上午 17时 30分(北京时间);8.2.2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 42号)。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8.4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会,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8
19、.5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还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但对密封和标记不作要求。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9.1审查委员会9.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项目实施机构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8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建。9.1.2审查委员会人数:共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法律财务专家各 1人。9.2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20、。10、通知和确认10.1通知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5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 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采购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10.2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采购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11、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将不允许继续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纪律与监督
21、12、纪律与监督12.1严禁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审查委员会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12.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12.3保密采购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9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12.4资格预审
22、申请人费用承担资格预审申请人因参与本次项目资格预审及采购活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由其自行承担。12.5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七、其他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1采购人保留下列权利:依法、依规修改采购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设备材料品牌及相关内容。前述情况发生时,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13.2 资格预审文件与实施方案如有不一致,以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1.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1 采购项目 新田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项目2 采购人采购人: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滨河东路 40-4联系人:彭先生电 话:0746 4783767 158074745583 采购代理机构代 理 机 构 : 湖 南 律 建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长 沙 市 雨 花 区 湘 府 中 路 水 岸 天 际 第1栋 2425室联 系 人 : 刘 女 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