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林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前 言 .1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21.1 区域概况 .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1.3 “十三五 ”时期发展形势 .3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52.1 规划调整原则 .52.2 规划调整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3.1 农用地 .73.2 建设用地 .73.3 其他土地 .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9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0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34.4 土地整治布局 .145 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5.1
2、 土地用途分区 .15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6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17II8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198.1 与国民经济“ 十三五” 规划的协调 .198.2 与城乡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 .198.3 与产业集聚区规划的协调 .198.4 与交通规划的协调 .198.5 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 .20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19.1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219.2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 .219.3 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 .219.4 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29.5 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229.6 提高土地管理的信息化水
3、平 .22附表 1 林州市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23附表 2 林州市现行规划 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24附表 3 林州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25附表 4 林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6附表 5 林州市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27附表 6 林州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 .29附表 7 林州市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30附表 8 林州市中心城区及各镇区规划控制表 .32附表 9 林州市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表 .34附表 10 林州市农村建设用地情况表 .35附表 11 林州市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37附表 12 林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 .39附表 13 林
4、州市“十三五”重点项目清单 .40附表 14 林州市“十三五”期间扶贫安置项目用地情况表 .62附表 14“十三五”期间扶贫安置项目用地情况表(续一) .63附表 14“十三五”期间扶贫安置项目用地情况表(续二) .67附表 15 林州市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表 .69III附表 16 林州市 2015-2020 年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情况表 .71前言1前 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豫政办 2015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林州市本地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
5、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着重对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的范围是林州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 206195.92公顷。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趋势2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 区域概况林州市坐落于河南省安阳市西部的太行山东麓,地处东经 11337至11404,北纬 3541至 3622之间。原为以修建红旗渠而闻名于世的林县,1994 年撤县建市,为晋、冀、豫三省交界地带。西与山西省平顺、壶关两县毗邻;北临
6、漳河,与河北省涉县隔河相望;东与安阳县、鹤壁市、淇县接壤;南与辉县市、卫辉市搭界。(市区东距安阳市 55 公里,南距辉县市 85 公里,距省会郑州市 144 公里,西距平顺县 37 公里,北距涉县 56 公里),市境南北长 74 公里,东西宽 29.4 公里,总面积 2061.95 平方公里。辖 15 镇、1 乡、4 个街道办事处,542 个行政村,29 个社区居委会(含临淇镇临淇社区居委会)。1、自然条件林州市西依太行山。太行山脉贯穿全境,境内地貌分为中山、低山、丘陵、盆地四种类型。中山分布在市境西部,呈北东南西向延伸,海拔均在8001000 米, 局部超过 1500 米。低山分布在市境南部
7、和北部,海拔一般多在500800 米,东部为丘陵区,海拔 350500 米,盆地自北向南分布有城关盆地、原康盆地、临淇盆地,其中心地形较平坦,略有起伏。市域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自西南向东北方向倾斜,城东有缓坡,最高海拔 306 米。市域内大小断层交错出现,地表水大量漏失,由于石灰岩分布广泛,多裂隙、溶洞,给地表水漏失提供了通道。地下水分布不均,南部深度 32 米,城区 1520 米,北部 710 米。2、社会经济条件2014 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 451.3 亿元,增长 8.9%,三次产业结构为 5.1:64.6:3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4.03 亿元,增长 10.5%;固定
8、资产投资完成 453.2 亿元,增长 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98 亿元,增长 12.1%。农民人均纯收入 14190 元,增长 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341 元,增长 10%。市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3、2014 年土地利用情况2014 年,林州市土地总面积 206195.92 公顷,其中农用地 117620.65 公顷、建设用地 21750.66 公顷、其他土地 66824.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57.04%、10.55%和 32.4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趋势3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 59005.
9、14 公顷、3205.54 公顷、45123.06 公顷和 10283.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28.62%、1.55%、21.88% 和 4.99%。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9846.83 公顷、1903.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9.63%和 0.92%。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为 6139.01 公顷、13707.8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 2.98%、6.65%。其他土地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 3349.31 公顷、63475.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1.62%、30.78
10、%。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为 5895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17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9640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8085.28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6141.43 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控制在 11943.85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控制在 1554.72 公顷。经过四年的规划实施,到 2014 年底林州市耕地面积为 59005.14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 50187.79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21750.6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达到 19846.83 公顷,城镇工矿达到 6139.01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
11、地达到 13707.82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达到 1903.83 公顷。从现行规划实施情况来看,耕地和基本农田都完成了保护任务。2014 年耕地比 2020 年规划耕地保有量多保 55.14 公顷;基本农田比 2020 年规划保护目标多保 17.79 公顷;建设用地中除了城镇工矿用地外,其他各项用地规模均突破了控制目标,按照 20092020 年规划预期,城镇工矿用地应净增加 1578.3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净增加 114.33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应净减少 1591公顷。但 20092014 年间城镇工矿用地净增加 1575.9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净增加 463.42 公顷
12、,农村居民点用地未按照规划预期只减少了 12.56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未按预期减少是建设用地总规模持续增加的主要原因。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 1591 公顷,截止 2014年实际补充耕地为 1936.95 公顷,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1.3 “十三五 ”时期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趋势4围绕生态建设这一核心,立足建设“世界人文山水城市” 长远目标,坚持精神立市,富太行、美太行、福太行“三力同驱” ,工业、建
13、筑业、文化 旅游业“三业并举”,全力打造全域式景区、全域式园区、全域式社区“ 三个全域”,加快建设富美林州、幸福家园。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 、京津冀一体化、中原经济区战略,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形成内外合力,构建全域式、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和发展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智慧城市、文化名城、创新城市,建设面向中西部地区和京津冀一体化区域金融服务港,打造三省交界区域高端装备制造中心、物流商贸中心、旅游集散中心。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争当全省排头兵。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较 201
14、0 年翻一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 GDP 增速,较 2010年翻一番;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 8%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3%。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45%以上,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三次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比例调整为 4:51:45。到2020 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 56%。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5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2.1 规划调整原则1、应保尽保,数质并重。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全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确保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2、
15、节约集约,优化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尤其是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统筹增量和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布局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4、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十三五” 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市、乡(镇)级规划衔接。2.2 规划调整目标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调整后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到 2020 年保持在 58700
16、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49173.33 公顷以上。2、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后规划期末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1990.55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9836.77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7188.95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控制在 2153.78 公顷以内。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 3868 公顷,用于城镇工矿用地 105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50 公顷;用于弹性空间 1000 公顷;用于自求平衡建新区 1568 公顷。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确保中心城区、城东新区(职教园区)、产业集聚区
17、、西部森林休闲带、黄华特色镇、乡级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百城提质工程项目、新农村建设、扶贫项目等合理用地需求。3、土地整治目标积极落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 保护制度,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要求,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区,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相结合,整体设计、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后备耕地资源得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6到适度开发。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治,到 2020 年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 2600 公顷。 4、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现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发展。土地开发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应当服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适度开发土地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