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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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0 柳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柳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等,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

2、(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要开展有效的监测,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

3、生事件应急体系,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4)密切配合,科学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的科学技术保障。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防治。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1.4 概念、分类与分级1.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 2 1.4.2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 级)、重大(II 级)、较大(III 级)和一般(IV 级)四级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1.4.2.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 2 个及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的趋势。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

5、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2.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在一个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 天)发生 5 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 2 个及以上的县(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 3 例。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 20 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 2 个及以上设区的市。霍乱在一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 周内发病 30 例以上;或波

6、及 2 个以上设区的市,并有扩散趋势。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 2 个以上县(区),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2 倍以上。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地区。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对多个设区的市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50 人以上;或死亡 5 人以上。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

7、件。1.4.2.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 级)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 4 过 5 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以内。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 10 例以上;或波及 2 个以上县(区)。霍乱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1029例;或波及 2 个以上县(区),或市区首次发生。一周内在一个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1 倍以上。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

8、或不良反应。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1049 人,或死亡 4 人以下。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2.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腺鼠疫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10 例。霍乱在一个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9 例以下。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5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9 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乙类、丙类法定传染病局部爆发,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标准,但未达到 III 级标准的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 组织机构与职

9、责2.1 应急指挥处理体系柳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为处置柳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卫生计生局局长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

10、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2.2 成员部门职责 6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

11、管理区及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卫生防疫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共安全体系及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县物价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和市场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严密关注市场价格行为,必要时启动价格应对预案,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县教育局:负责加强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工作,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自我防护工作。 7 县科技工

12、贸信息化局: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组织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的生产;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通讯联络畅通;组织做好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卫生计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对需要采取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不予配合的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社会救助

1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负责赈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发放及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经费,核拨应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的应急费用,并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参加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患病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工作。 8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县城管大队:负责全县生活垃圾的污染治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县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承

14、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应急处理物资及时运送到位。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县农业局:建立并逐步完善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体系,从源头上把好蔬菜质量安全关。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与卫生计生部门互通人畜共患疾病疫情信息。县爱卫办:负责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开展清洁卫生、除四害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负责

15、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除药品、 9 医疗器械以外的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其它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县安全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依法责令整改,消除隐患。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旅行社做好旅游团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旅游服务行业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县委宣传部:负责涉外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外宣工作。县红十字会:负责开展全民应急救护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需要,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完成各项相关工作。2.3 日常管理机构职责2.3.1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发出突发公共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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