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七星区人民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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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安委办编制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0 页 共 54 页目 录1 总则 .31.1 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1.3 适用范围 .31.4 应急工作原则 .41.5 预案体系 .42 组织体系及职责 .42.1 应急组织机构 .42.2 应急救援机构 .42.3 职责 .53. 预防和预警 .103.1 危险性分析 .103.2 信息报告与处置 .113.3 预警行动 .134 应

2、急响应 .144.1 响应分级 .144.2 响应程序 .154.3 应急处置方案 .174.4 信息发布 .184.5 应急结束 .185 应急资源 .205.1 通信与信息 .205.2 应急队伍 .205.3 应急物资装备 .205.4 应急经费 .205.5 应急管理制度 .205.6 应急技术支持 .216 预案管理 .216.1 培训 .216.2 演练 .22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1 页 共 54 页6.3 奖惩 .236.4 预案修订与更新 .23附件 1: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 .25附件

3、2: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名单及人员联系方式 .26附件 3:应急救援资源物资表 .27附件 5:七星区人民政府产经营企业及可能事故一览表 .29附件 6:主要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31、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332、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353、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74、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395、泄漏事故的处置措施 .426、中毒窒息事故的处置措施 .427、触电事故的处置措施 .448、锅炉事故的处置措施 .449、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710、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811、物体打击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812、高处坠落事故处置措施 .48

4、13、起重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914、坍塌事故的处置措施 .49附件 7:七星区安委会成立文件 .51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2 页 共 54 页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处置我区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5、治法(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人大第 86 令)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政府令 50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 号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 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6、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办发201435 号文)自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2.7.9)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2015.8)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桂林市区七星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达到本预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3 页 共 54 页、级响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本应急救援预案只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适用于非生产经营单位(如行政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医疗机构、部队等);1.4 应急工作原则在桂林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七星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

7、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和事故影响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上与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衔接,下与区直各部门行业应急预案和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七星区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办发201435 号文)的相关要求,成立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常

8、态和事故状态下的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七星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具体承办相关救援工作。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七星区安委办),七星区安委办设在七星区安监局,由七星区安监局局长欧战涛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73-5810313。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七星区安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朝阳乡和各街道办事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各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由企业自己确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部队、区直各部门组建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

9、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有关救援力量。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4 页 共 54 页2.2 应急救援机构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七星区安委会。事故发生时,七星区安委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同性质和影响范围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该指挥部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监察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统一指挥、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并设立若干处置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工作。2.3 职责2.3.1 安委会主任应急管理职责(1)决定启

10、动、终止本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2)统一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4)抓好常态下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5)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3.2 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职责(1)为启动、终止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依据;(2)按主任的指令具体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指挥、调度、检查执行等工作;(3)按主任的指令指挥事故现场救援事项,协调、配合上级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参与制定应对事故的行动方案;(5)按主任的要求抓好全区常态下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6)其他相关重大事

11、项。2.3.3 七星区安委会职责七星区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全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配合桂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2.3.4 七星区安委办职责七星区安委办是七星区安委会的办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担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5 页 共 54 页故应急救援工作;(2)组织协调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综合监督、指导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和各企业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和应急管理

12、工作;(3)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演练;(4)协调与自然灾害、防震抗震、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互相配合;(5)承担七星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区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其中负责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重大食药品中毒等专项预案的指挥机构为区直各单位指挥机构,这些单位既有本部门应急响应的职责,又承担七星区安委会安排的应急响应任务,确保本预案和专项预案的顺利实施。区直各有关单位应与七星区安委办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与本预案及部门专项预案的衔接工作和与桂林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保持沟通,争取上级指导和支持

13、。2.3.5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主要负责事故抢险救援重大事项决策、指导、协调等工作。(2)成立现场各工作组,并派往事故现场,指导、协调、配合当地朝阳乡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事故应急救援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如下: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事故由区安监局牵头(燃气事故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七星公安分局及七星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市环保七星分局、区工信局等参与配合;2)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事故由区安监局牵头,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由七星公安分局牵头,七星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市环保七星分局等参与配合;3)道路交通事故(含危险化学品、火工品道路运输事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由七星

14、交警大队牵头,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市环保七星分局、七星消防大队等参与配合;4)建筑施工事故由区住房建设局牵头,区安监局、七星交警大队、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6 页 共 54 页七星公安分局及七星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工信局等参与配合;5)火灾事故由七星消防大队牵头,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环保七星分局等参与配合;6)特种设备事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工信局、七星公安分局及公安消防大队、七星交警大队、区卫计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参与配合;7)水上交通事故(含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烟花爆竹水路运输事故)由区漓管办牵头,七星

15、公安分局、七星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市环保七星分局等参与配合;8)民爆事故由七星公安分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等参与配合。9)旅游事故由区商务旅游局牵头,区安监局、七星公安分局、七星消防大队、区卫计局等参与配合;10)大型群众性商业和文体活动事故由活动主办单位牵头,区工信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七星公安分局、七星交警队、七星消防大队、区卫计局、所在街道办事处等参与配合;11)其他事故,按职责分工分别由相应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配合。2.3.6 现场抢险指挥部职责现场抢险指挥部一般以企业为主,事发企业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

16、人员,同时报送七星区安委办。涉及多个领域、跨七星区行政区域或影响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由七星区安委会组织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指挥和协调工作。(1)现场抢险指挥部职责是: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如是企业成立的现场抢险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如是七星区安委会成立的,由副区长担任总指挥;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区直其他部门负责人、救援队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救援专家等为成员。(2)现场抢险指挥部可根据实际下设现场处置小组,如: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信息报告、救援队伍调集、较大事项协调等。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

17、QX/YA-2017-1第 7 页 共 54 页事故救援组: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抢险救援等。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维护社会稳定等。医疗救护组:负责调集医疗救护队伍或专家救治伤员等。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保障和通信联络等。物资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质调集和保障工作等。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还可设立环保气象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等,分别负责环境监测监控、气象信息服务、善后处置和新闻报道等工作。2.3.7 七星区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七星区安委办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专家组的职责:(1)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2)研究

18、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4)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2.3.8 七星区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职责如下:(1)七星公安分局:负责消防、道路交通、剧毒品、易制毒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等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2)七星交警大队: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等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本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应急处理,协调、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发地交警部门实施事发

19、区域的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应急工作交通顺畅。(3)农工局:负责森林火灾和林区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协调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水库、河堤及水利设施以及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4)七星消防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1第 8 页 共 54 页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并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参与事故现场的搜救工作。(5)城市管理局、住房建设局: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和房屋坍塌、公房和保障性住房坍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房屋坍塌

20、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6)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全区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7)商务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8)国土局:负责提供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协调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9)卫计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护保障以及职业病鉴定和救治。(10)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校办企业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11)工信局:负责国有企业、工商贸企业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

21、(12)市环保七星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环境、大气、水源监测、检测工作,制订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大气、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负责提供环境监测信息。(13)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14)民政局、工会等部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群众安置等工作。(15)宣传部、七星区安委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报道,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对事故有关信息管理和报道工作。(16)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需要,在七星区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七星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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