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潍 坊市奎文区 卫 生和 计 划生育局潍 坊市奎文区人力 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潍 坊市奎文区市 场监 督管理局奎卫计办201778 号关于印发奎文区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属各医疗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 山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十三五” 行动计划及潍坊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奎文区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十三五”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
2、件 2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潍 坊 市 奎 文 区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局 潍 坊 市 奎 文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潍 坊 市 奎 文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7年 9月 18 日 3 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8 日印发 奎文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 53 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7 9 号)和市政府 办公室潍
3、坊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4-2020)(潍政办字 2014165 号)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等 4 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十三五” 行动计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卫字 2017180 号),制 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提升能力、发挥优势、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按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康潍坊建设和中医药振兴发展做出积极的新的贡献。(二)工作目标。到 2020
4、年,以基层国医堂、中医馆为龙头, 4 县级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主要指标:到 2020 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信息化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 ”期间明显提升,占同 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达到 30%以上。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
5、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1.加强区级综合医院和区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建设。区级综合医院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区级综合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等基本条件建设;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基本条件建设。到 2020 年,区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5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和综合服务区建设。社区卫
6、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中医药人员,配置中医药设备。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建设,丰富服务内涵,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实施意见(鲁卫中业务发 20162 号),鼓励社会力量在基 层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其不作布局
7、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举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管理。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同等权利。至 2020 年,新增设置纯中医诊所不少于 5 所。(二)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4.推动建立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山东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 26 号)要求,建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副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各成员部门组成的 6 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
8、工作机制,落实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5.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鼓励使用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和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综合治疗。与市中医院对接,邀请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加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项目建设,到 2020 年,我区要力争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任务。6.提高中
9、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中医药服务团队的专题培训,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到 2020 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 65%。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定期邀请中医医院医师对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 7 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
10、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 40%。7.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要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维护健康、发展治未病、康复和养老等多元化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向城乡居民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为“康复回基层” 奠定基础。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老年病、慢性病为重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结合。有条件的基层医
11、疗卫生机构应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五进活动。注重 发挥中医护理在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中的独特作用,提供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健康宣教等中医护理服务。8.发展基层中医类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医改办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17 4 号)和市卫生计生委等 5 部门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的通知(潍卫字2016227 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含助理 8 全科医师和第二执业地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积极参加家庭医生团队。积极引
12、导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中医医师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搭建广大居民与签约服务之间的桥梁,在做好中医药服务宣传普及工作的同时,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中,都应有中医药服务内容,发挥中医药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中的作用。注重签约服务效果,引导居民主动签约。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研究设计中医药特色的个性化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包,满足居民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三)不断加大基层中
13、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9.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依法落实国家关于中医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和执业范围。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城区每 10 万居民有 4-6 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 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 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强化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加强基层名老 9 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为市级以上卫生计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名中医设立
14、工作室,总结名老中医优秀临床经验,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所在单位从政策上予以支持,给予指导老师一定带教补助。继续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其学历层次和水平。对基层中医药人员严重短缺的社区,由区级以上中医医院或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对口帮扶,各帮扶医疗机构要与被帮扶单位做好对接,签订帮扶协议。到 2020 年,社区医师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 100%。11.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鼓励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中关于西医学习中医人员的有关规定,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15、,由潍坊市中医院作为培训基地,积极参加“ 西医学习中医” 培 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12.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保障和激励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和基层卫生人员职称改革等政策措施,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在确定免费医学生需求和培养计划,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占比不低于 20%。在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中,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中医药工作特点,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设区的
16、市 10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骨干人员的激励力度,在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他们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四)提高基层中医药信息化水平13.加强区属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严格执行省内统一的接口标准、数据集编码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接入省、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数据的规范上报,逐步实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院内及社区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医院与社区数字化建设。1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15.推动“互联网+”基层中医医疗。区级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惠民便民服务。(五)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