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 春 师 范 大 学 多 媒 体 教 室 老 旧 设 备更 换 项 目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71144采 购 人:长春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审办法 .24第四章 合同条款 .32第五章 政府招标合同书格式 .40第六章 技术参数 .43第七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66第八章 附件 .880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711441、 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多媒体教室老旧设备更换项目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
2、编号为吉财教指2017712 号的文件批准招标,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2、项目名 称 : 长 春 师 范 大 学 多 媒 体 教 室 老 旧 设 备 更 换 项 目;采购内容:第一包:多媒体教室老旧设备更换(一);第二包:多媒体教室老旧设备更换(四);第三包:多媒体教室老旧设备更换(五);交货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 677号);交 货 期:合同订立后 60天;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数 量:1 批;预算金额:第一包:68 万;第二包:50 万;第三包:40 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
3、列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近三年(2014、2015、2016 年)具有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4)近年(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5)近年(2016 年)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6)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4、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1(10)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5、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 年 11月 23日至 2017年 11月 2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2)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 楼;(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包。6、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被授权人
6、身份证;(4)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 科出具);(5)近年(2016 年)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6)近年(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 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8、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月 15日 10时 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 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招标开始时间:2017 年 12月 15日 10时 00分整,地点:长春市
7、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 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联系人:林老师电 话:043186168067地 址: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 677号)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 1017号 联系人:姜宇婷联系电话:15843102355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联系人:林老师电 话:0431861680671.
8、1.3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联系人:姜宇婷电 话:158431023551.1.4 项目名称 长春师范大学多媒体教室老旧设备更换项目1.1.5 交货地点 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677号)l.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2.4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3.2 交货期 合同订立后60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3.4 质保期第一包、第二包:质保3年,项目内硬件保修3年,软件3年内免费升级第三包:1年1.3.5 售后要求第一包、
9、第二包:为保障项目中的所有设备正常使用和维护,要求厂家针对此项目提供至少1名经过厂家培训认证的技术人员1年免费驻校服务(周一至周五8:00-20:00),并提供厂家承诺证明。第三包:安装、调试、培训完毕1.3.6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前交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取百位),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第一包、第二包质保3年,项目3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内硬件保修3年,软件3年内免费升级;第三包1年,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返还。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0、、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近三年(2014、2015、2016 年)具有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4)近年(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5)近年(2016 年)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6)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投标;(9)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10)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不接受接 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 不召开召 开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 开*如有疑问请开标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 间:开标15日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宇婷电 话:15843102355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1.11 分包 不允许允 许1.12 偏离不允许 允 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天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
13、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网站信用截图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7、近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8、近年(2016年)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9、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4、注:上述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备查;(2)以上材料要求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2000元,第二包:10000元, 第三包:8000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帐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帐号:699726026注: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开标24小时前提交,以到帐为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转款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
15、明和转款单位转款凭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交原件。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如转账请将底单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4、2015、2016)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 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
16、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_4_份,电子版2份(电子版为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2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地址: 在 201 年 月 日 时 分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收件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整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整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