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敬老院监控、消防报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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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长葛市敬老院监控、消防报警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18】149 号采 购 人:长葛市民政局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一月1目 录谈判公告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第三章 评审方法第四章 竞标人须知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专用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说明: 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竞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2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预防和惩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开

2、、公平、公正,建立规范、有序、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主体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公管委20181 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如下告知:一、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活动经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一案双查”,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示。1. 不符合投诉(举报)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重复投诉(举报),或多头投诉(

3、举报)的。2.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期间,投诉(举报)人仍就同一内容、事项向其他部门另行投诉(举报)的;同一投诉(举报)人以不同名义多次、重复投诉(举报)的。3.其他虚假恶意投诉(举报)情况。二、对以谋取私利为目的,采用要挟、敲诈、逼迫竞争对手支付费用或以质疑(异议)、投诉(举报)为名排斥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举报),阻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供应商),由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后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投标人(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期限一般为 624 个月。3(一)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

4、为 6 个月:1.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2.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评标秩序的;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4.质疑(异议)、投诉提供的证据证明系非法取得的。5.一年内投标人质疑(异议)后无故撤销质疑(异议)2 次(含 2 次)以上的;(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12 个月:1.捏造、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不实的证据恶意投诉,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2.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处理或不参加质证的;3.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支持其主张,经行政监督部门 2 次及以上书面答复,仍缠诉或多方投诉的;4.未按交易文件主要内容签订合同的;5.

5、在行政监督部门联合监察委、发改委和公管办对中标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过程中,查实中标单位未按承诺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或拟派管理机构人员与实际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不相符的,或擅自变更、提供虚假证明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未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拖延工期的,经督查不及时整改的。(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18 个月:1.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的;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3.中标(成交)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5.拒绝接受或者阻挠公管办和行政监督部门依

6、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四)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备忘录”明确的十九种严重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记录失信主体信息,按程序上传并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期限为 24 个月:1.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或年检记录、图章、签名,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以挂靠、被挂靠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员工名义参与投标的;出让、出借资质,或借用其

7、他单位资质参与投标的;经查实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4.中标企业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5.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6.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7.其它违反诚信原则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影响恶劣

8、的行为。5长葛市敬老院监控、消防报警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葛市民政局的委托,就“长葛市敬老院监控、消防报警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标。1、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名称:长葛市敬老院监控、消防报警设备购置项目1.2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18 149 号1.3 项目建设内容: 负责长葛市敬老院监控设备及消防报警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作。1.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A 标包:长葛市敬老院监控设备购置B 标包:长葛市敬老院消防报警设备购置1.5 采购预算:A 标包:413270.00 元;B 标包:198631.00 元1.6 交

9、货期:合同签后 11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1.7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和标准)1.8 质保期:一年质保期6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三、竞标人资格要求3.1 A 标包: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的独立法人;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安防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B 标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0、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 http:/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7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竞标人可自行踏勘。四、报名和谈判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报

11、名。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注册: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2)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报名期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报名,自行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3)谈判文件费用:供

12、应商在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谈判文件费用,本项目谈判文件费用为每标包 200 元/套,售后不退。4.3 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拒收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84.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必须带齐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 6#楼 5 楼 507 室)。六、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

13、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招标人:长葛市民政局地 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 2 号楼联系人: 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4-6189975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许昌市东泰街东泰大厦五楼联系人:于女士联系电话:0374-21626989特别提示:1、所有潜在供应商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2、各供应商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第 1 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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