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企业).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890188 上传时间:2019-03-20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10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农商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企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青岛农商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企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青岛农商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企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青岛农商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企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青岛农商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企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青岛农商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企业)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甲方(投资者):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发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自愿将合法 拥有的闲置资金投入到乙方提供的理财业务中获取投资收益,向乙方购买“ 创盈系列 GE”机构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 ),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产品释义本产品是指青岛农商银行接受机构客户委托,通过专业的投资理财和风险管理手段,在金融市场进行资金运作,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 工具、固定收益 资产、权益类资产、符合监管规定的非

2、标准化资产和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金融产品等。为机构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交易日:指客户在青岛农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将理财资金存入约定账户的日期。起息日:指本产品按约定进入投资运作期开始计算理财收益的日期。2到期日:指按约定结束投资运作停止计算理财收益的日期。付息日:指乙方在本产品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一定收益的日期。到账日:指乙方在本产品约定的委托期限到期后,向甲方支付本金和收益的日期。投资者:指自愿购买本产品的机构客户(甲方)。发行人:指青岛农商银行总行。第二条 产品信息1、产品名称:青岛农商银行“创盈系列 GE258”机构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2、甲方投资金额:(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甲方

3、应在 2018 年 10 月 24 日 16:00 前完成理财购买。3、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 。4、到期日:2018 年 11 月 29 日 。5、投资期限: 35 天。6、参考年化收益率: 4.25 。7、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8、认购起点:100 万元,以 1 万元整数倍递增。9、收益计算方式:理财产品收益投资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10、银行投资管理费:本产品管理费包括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其中,固定管理费率(年化)为 0.01% ,由理财管理人按日计提;如果本产品的“ 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大于等于本 产品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则理财资

4、产 投资运作收益中超过客户“ 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 的收益作 为银行投资管理费;如果本 产品的“ 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小3于本产品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则本产品的投资管理费为 0。11、产品托管费:本产品的托管费率(年化)为 0.08。12、提前赎回约定:本产品甲方不可提前赎回。13、提前终止约定:本产品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市场利率大幅下滑,企 业信用风险恶化等情况,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青岛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第三条 本金及收益1、理财产品收益率本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者购买本产品持有到期,本理财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为 4.25,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可能大于、等

5、于或小于参考年化收益率,超出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的收益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2、测算办法及测算依据:理财产品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理财资产投资运作收益率-投资管理费率投资者理财收益投资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到期年化收益率365理财天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本产品,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甲方承 诺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本 产品甲方面临的投资风险详见本产品风险提示书。2、乙方在受托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时, 应履行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义务,管理理财产品资金,依法保护 甲方的财产权益。3、乙 方 应 在 产 品 到 账 日 (即 产 品 到

6、期 日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或 提 前 终 止 日 后 5 个 工 作 日4内 )将 理 财 本 金 、收 益 划 付 至 甲 方 的 指 定 账 户 ,或 者 在 理 财 产 品 付 息 日 将 理 财 收 益 划 付 至 甲方 的 指 定 账 户 ,甲方承诺持有本产品期间指定账户不做 销户。户 名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大 额 行 号 : 4、甲方在购买本产品时,由于甲方资金不足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前购买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特别提示:甲方已仔细阅读本产品风险提示书,已充分知悉本产品风险等级,并确定投资本产品。5、甲方声明:理财资金是甲方有权处分的合法资

7、金,甲方签署本协议符合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甲方已 经获得了充分必要的授 权,并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接收及履行本 协议以及以其为一方的任何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第五条 信息披露1、本产品具体信息披露详见本产品产品说明书。2、如乙方认为有相关信息需要直接联系甲方的,乙方将依据本协议书客户信息中甲方预留的地址或电话进行通知。因甲方原因而 导致该 通知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 税务事项甲方所取得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甲方自行申报及缴纳,乙方不负担就甲方在本产品下理财收益缴纳税款的义务。5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不可控故障本协议

8、中的不可抗力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或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 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交易系统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情形。本协议中的不可控故障指非乙方所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 电力系统故障等。第八条 免责条款1、由于第七条约定的不可抗力及不可控故障等乙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 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损失。2、由于国家法律

9、、法规及政策的改变、应急措施的出台而 导致甲方承担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3、甲、乙双方行为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运作 过 程中,因甲方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查封、冻结 等甲方自身原因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划 转,无法 进行投资,或投资本金、收益延误无法按时返还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4、本协议、 产品说明书、 客户权益须知以及风险 提示书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第九条 责任条款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 发生甲方的委托资金来源非法、甲方用于本 产品清算的银行结算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等重大违约事项,6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追偿。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甲方因此

10、产生的经济损失。如 发生乙方违法占用甲方委托资金、违约改变 投资方向等重大违约事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偿。3、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 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签署和生效1、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书、客户权益须知 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经阅读并认可本协议和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书、 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并已就投资于本 产品做出独立的判断。3、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书一式两

11、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甲方声明:在签署本产品协议书以前,甲方已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书、客 户权益须知和本 协议书的全部内容,明确本 产 品为委托代理性质,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 问或异议,并 对协议双方的权利、 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甲方做出的任何决策均出于自身独立的判断,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8青岛农商银行“创盈系列 GE258”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尊敬的投资者:本产品系与银行存款性质不

12、同的金融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下,客户(“投资者 ”)委托青岛农 商银行运用理财资金进 行投资,青岛农商银行不保证理财本金和收益。在贵机构选择购买本产品前, 请仔细阅读 以下内容:一、本风险提示书、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是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购买本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 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 该项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对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内容的要求,本产品是 非保本浮 动收益型 理财产

13、品,青岛农商银行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产品,产 品期限为 35 天。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障理财本金和收益。贵机构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 资。客 户投资本产品可能面 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 户投资本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投资本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 产品存9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

14、品的机会。3、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 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4、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控故障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 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青岛农商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5、不可抗力及不可控故障等意外事件风险:遭受不可抗力

15、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或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交易系统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或遇到不可控故障,包括非乙方所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 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 力系统故障等,可能对本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6、管理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 务不当等,可能 导致客 户收益遭受损失。7、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

16、开始认购至原定成立日之前,本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10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青岛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理财服务,青岛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8、提前终止的风险:在投资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认为本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青岛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及再投资风险。9.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各项金融工具变现等原因造成本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因技术因素而 产生的风险,如不可控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投 资者将面对理财 期限延长的风险。 三、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若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各类风险,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约定的参考收益率。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客户理财收益为 0。假定理 财本金为 1000 万元,期限为 45 天,客 户获得收益为10000000453650%=0 元。贵机构签署本产品产品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产品说明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