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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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1 -海晏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 行政许可流程图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晏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申 请宗教团体或寺观教堂于活动 30 日前提出申请。受 理(1 日-3 日)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1、申请书;2、安全工作方案;3、宗教仪轨说明;4、责任单

2、位和责任人的承诺书。5、有关部门对建筑设施安全的鉴定文件;6、按国家有关 规定,应当事先经有关部 门批准的批准文件;7、其他材料(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同意使用证明)。决 定(10)宗教业务科室征求活动举办地宗教事务部门意见,提出初步意见,经委 领导研究后,作出是否许可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2 日)作出许可决定,发给 相应文件,批复县宗教部门。 (2 日)办 结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12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2 个工作日2. 清真食品清真标志的确认及办理项目

3、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晏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承办部门:海晏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 13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受理时间内退回材料,请发起人补正。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15 个工作日(二) 行政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工商户上报相关申请材料受 理县民宗局相关领导审核资料,并受理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

4、有关部门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1、宗教团 体申请 和筹备组建方案;2、设立申 请表,并提供信教公民情况、拟主持的教职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筹备组成员 情况;3、资份证复印件 4 相关货源清真证明材料材 料 不 齐 全 或 者 不 符合 法 定 形 式 的 , 当 场或 在 法 定 受 理 时 间 内退 回 材 料 , 请 发 起 人补 正 。 (6)聘任清真总监相关材料金证明;4、拟设立地和设立场所可行性说明;5、其他有关材料;6、乡镇党委、区宗教部门审 核意见。决 定主管宗教业务工作秘书征求有关领导意见,提出初步意见,经领导办 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

5、说明理由。作出许可决定,批复 乡镇党委、区相关民宗单位。办 结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 行受理。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14 -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1.行政处罚通用流程图宗教事务管理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发现违法情形进行调查收集、保 护证据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活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 15 -(三)其他行政权力流程图1.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

6、公大楼一楼)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1 个工作日申 请宗教团体提出申 请。受 理(5 日)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1、申 请报 告;2、人员简历;3、组织人事部门意见;4、相关部门意见。决 定 宗教业务科室征求下级有关部门意见,会同 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 见,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并 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

7、的决定。 (12 日)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2 日)作出许可决定,批复宗教团体,并按程序任 职。 (2日)办 结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进行受理。- 16 -2.宗教教职人员任、离职备案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申请备案材料受 理(5 日)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1、民管会协商情况说明;2、户籍、居民身份、教职身份证明材料;3、其他宗教场所离职注销手续;决 定宗教部门征求有关地区意见,提出初步意见建议,经局领导研究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0 日)提说明理由。 (3 日)作出许可决定后,报送州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3 日)办 结备案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17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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