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畜牧局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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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1、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计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 8522073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程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审查审查有关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决定对申请单位的统计调查方案提出拟予批准或暂缓批准、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复函承办人员将最终审定结果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2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2、 个工作日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办理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否否是申请人提出执业注册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许可申请书卫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受理预审通知申请人领取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许可证,许可事项结束县卫计局审核资料报局领导审批区卫计局现场审核县卫计局登记核发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许可证材料是否齐全 补正审核是否通过 补正审核是否通过 补正

3、是是否3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 个人和企业(组织)提出申请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卫生监督所领取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所受理资料、并初步审查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到现场审查、核准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资料审核后,做出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所做出行政许可规定4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4、卫

4、生用品生产企业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 个人和企业(组织)提出申请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卫生监督所受理资料、并初步审查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到现场审查、核准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资料审核后,做出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所做出行政许可规定5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5、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

5、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卫生监督所领取卫生许可证个人和企业(组织)提出申请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卫生监督所受理资料、并初步审查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到现场审查、核准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资料审核后,做出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所做出行政许可规定6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6、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

6、1卫生监督所领取卫生许可证个人和企业(组织)提出申请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卫生监督所受理资料、并初步审查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到现场审查、核准资料卫生监督所部分资料审核后,做出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所做出行政许可规定7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7、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办机构:民和县医政办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073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 申 请申请人提出申 请。受 理收到申请人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

7、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受理时间内退回材料,请发起人补正。决 定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在承诺时间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作出许可决定,根据 权限予以审批。办 结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进行受理。所需材料: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2、选址报告;3、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卫生监

8、督所领取卫生许可证8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8、放射诊疗许可(X 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申 请申请人提出申 请。受 理收到申请人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受理时间内退回材料,请发起人补正。决 定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在承诺时间

9、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作出许可决定,根据 权限予以审批。办 结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进行受理。所需材料: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2、选址报告;3、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9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9、乡村医生执业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

10、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否是否申请人提出执业注册申请并填写乡村医师注册申请表县卫生局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受理预审审核是否通过县卫生局审核、盖章材料是否齐全 补正补正10是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10、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办机构:民和县卫生监督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2-8522995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35551 通知申请人领证

11、许可事项结束转县卫生局医政办申 请申请人提出申 请。受 理收到申请人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受理时间内退回材料,请发起人补正。决 定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在承诺时间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作出许可决定,根据 权限予以审批。办 结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进行受理。所需材料: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2、选址报告;3、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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