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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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五台县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稿)共 33 项;其中行政许可 1 项、行政处罚 31 项、其他权力 1 项行政许可类(1 项)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实施主体责任 主体备注1 行政许可0700-A-00100-14092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证审批【地方性法规】1、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七条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部门规章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三条

2、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 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0 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地方性法规】1、 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七条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部门规章 2】 、

3、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三条 【部门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党纪政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章四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二章、三章 【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会管股 五台县财政局2行政处罚类(31 项)序号职权类

4、型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实施主体 责任 主体 备注1 行政处罚 0700-B-00400-140922对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回避规定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山西会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任用会计人员未按本条例规定实行回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建议有关主管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处分。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财务收支和会计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财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有专职人员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

5、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三十三【党纪政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章四章行政机关公务员分条例二章、三章【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监察股 五台县财政局3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

6、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决定2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代理记账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山西会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代理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停止代理记账,并予以公告。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财务收支和会计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财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有专职人员负责

7、,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党纪政纪】中国会管股 五台县财政局40700-B-00500-140922 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

8、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决定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章四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分条例二章、三章 【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1、立案责任:发现涉5行政处罚 0700-B-00600-140922对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

9、制度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填写会计凭证、保管会计资料、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建立有关会计监督制度、任用会计人员的处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

10、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嫌财务收支和会计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财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有专职人员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

11、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 年财政部令第32 号)第三十七条 【党纪政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章四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分条例二章、三章 【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监察股

12、五台县财政局6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

13、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决定4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财务收支和会计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财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有专【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7行政处罚 0700-B-00700-140922报告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14、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人员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15、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 年财政部令第32 号)第三十七条 【党纪政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章四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分条例二章、三章 【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16、规定的行为 监察股五台县财政局8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决定5 行政处罚 0700-B-00800-140922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

17、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财务收支和会计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财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有专职人员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法律】行政处罚

18、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 年财政部令第32 号)第三十七条 【党纪政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章四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分条例二章、三章 监察股 五台县财政局9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19、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决定【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行政处罚 0700-B-00900-140922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

20、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企业财务报告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财务收支和会计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财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有专职人员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 年财政部令第 监察股 五台县10条例 (国务院令第 287

21、号) 第四十一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决定32 号)第三十七条 【党纪政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章四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分条例二章、三章 【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财政局对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财务收支和会计违法【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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