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学院 (分会) 学术型 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汇总 学位办公室 二一 八 年三月 附件 6 硕士生导师遴选有关条件的统一说明 一、发表论文署名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二、 索引期刊目录指 SCI、 EI、 ISTP、 SSCI、 CSSCI、 A&HCI, 确认范围:印刷版、光盘版均予确认,其中 SCI、 ISTP 网络版予以确认 。 三、 中文核心期刊指 由北京大学图书馆 收录,统计源期刊指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 获 1 项 国家发明专利 授权 折算 成 1 篇 被 SCI 收录 论文,获 1 项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软件著作权 折算 成 1 篇核心期刊论文 。 五、凡是学
2、术成果、科研项目、经费数量等条件为“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无特殊说明,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和科研项目的计算时限为近五年,个人实到科研考核经费计算时限为近三年。 目 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 轻工 科学与工程 学院 . 3 食品科学与工程 学院 .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环境 与能源 学院 . 6 数学 学院 . 7 物理与光电 学院 . 8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9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软件 学院 . 11 电子与信息学院 . 12 电力学院 . 13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 14 土木与交通学院 . 15 建
3、筑学院 . 17 工商管理学院 . 19 经济与贸易学院 . 21 马克思主义 学院 . 22 公共管理学院 . 23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5 法学院 . 26 外国语学院 . 27 艺术学院 . 28 体育 学院 . 29 设计 学院 . 30 医学院 (适用临床医学) 311 分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指 标 具 体 条 件 近五年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发 表 被 三大索引 收录的学术论文 , 或发表在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 ,或 在省级 及 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教材 ,或 获省部级以上 的科技三大奖 和教学成果奖等
4、, 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论文不少于 10 篇,其中 署名 第一作者 的论文不少于 6 篇 , 被 三大索引 收录的 论文不少于 4 篇。 2. 出版不少于 10 万字 的 专著(或教材、教参、工具书、译著) 1 部以上 ; 并发表 署名 第一作者 的 论文 不少于 4 篇 , 被 三大索引 收录的 论文不少于2 篇。 3. 获国家三大奖 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 (二等奖以上排名前 8 位) ,或 获 省部级科 研 或优秀教学成果 奖( 一等奖排名前 3 位、 二等奖 排名 前 2 位 ,三等奖 排名 第 1 位 ) ;同时 发表论文 不少于 4 篇 ,其中署名第一作者 被 三大索引
5、收录的 论文不少于 2 篇。 4. 署名第一作者 发表在 SCI 二区 TOP 以上的 论文不少于 3 篇 。 近五年 科研 项目和近三年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承担有纵向或横向科研 项目 ,有培养 硕 士生工作需要的充足科研经费 ,个人在校可支配 科研经费不少于 10 万元。 其它 对于回国留学人员或引进的优秀人才,在科研项目及经费数、承担过的教学工作等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 2 学院(分会):化学与化工学院 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指 标 具 体 条 件 近三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近三年发表论文以及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 理科:发表被 SCI 收录署名第一作者的
6、学术期刊 论文不少于 4 篇。 工科:发表被 SCI 或 EI 收录署名第一作者的 学术期刊 论文不少于 3篇。 其中: 1.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教参、工具书、译著) 1 部以上,理工类不少于 10 万字,等同于被 SCI 收录论文 1 篇。 2. 获得国家三大奖一等 奖前 1 至 5 名可分别等同于 5、 4、 3、 2 和 1篇被 SCI 收录论文;国家三大奖二等奖前 1 至 3 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 1 至 3 名,可分别等同于 3、 2 和 1 篇被 SCI 收录论文;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1 至 2 名分别等同于 2 和 1 篇被 SCI 收录论文;省部级科
7、技成果二等奖第 1 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 1 名,等同于 1 篇被 SCI收录论文。 3. 高水平论文,即 SCI 二区 TOP 以上 刊物论文, 1 篇等同于 2 篇被 SCI收录论文。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负责一项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个人实到科研考核经费, 工科要求不少于 30 万元,理科要求不少于 20 万元。 3 学院(分会):轻工 科学与工程 学院 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指 标 具 体 条 件 近五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 6 篇,其中被 SCI收录署名第
8、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 3 篇。 2. 署名第一作者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或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论文不少于 15 篇,同时获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 3. 完成多项高水平科研成果,其中有 1 项获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 8 位),或有 1 项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排名前 5位,二等奖排名前 3 位,三等奖排名前 2 位),且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或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的论文不少于 10 篇。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满足下列条件: 1. 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项目或重大项目子课题( 973 国家支撑项目、863 重点项目等)或 50 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项
9、目 1 项以上; 2. 近三年有独立承担省部级以上 的项目; 3. 近三年个人实到考核经费在 45 万元以上。 4 学院(分会):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指 标 具 体 条 件 近五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 6 篇,其中被 SCI收录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 3 篇。 2. 署名第一作者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或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论文不少于 15 篇,同 时获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 3. 完成多项高水平科研成果,其中有 1 项获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 8 位),或有 1
10、 项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排名前 5位,二等奖排名前 3 位,三等奖排名前 2 位),且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或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的论文不少于 10 篇。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满足下列条件: 1. 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项目或重大项目子课题( 973 国家支撑项目、863 重点项目等)或 50 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项目 1 项以上; 2. 近 三年有独立承担省部级以上的项目; 3. 近三年个人实到考核经费在 45 万元以上。 5 学院(分会):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指 标 具 体 条 件 近五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
11、利等) 发表被 SCI 收录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累计影响因子 6.0 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同时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教参、工具书、译著) 1 部以上,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前 3 名,三等奖第 1 名)者可优先 考虑。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近三年承担有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实到科研经费不少于 10 万元。 6 学院(分会): 环境与能源学院 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指 标 具 体 条 件 近五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署名第一作者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被 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 2篇。 注:由
12、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折算成被 SCI 收录的论文只限 1 篇。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主持省级以上科研 项目至少 1 项;个人实到科研考核经费不少于 45万元。 7 学院(分会):数学学院 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指 标 具 体 条 件 近五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被 SCI 收录署名第一作者的期刊论文不少于 1 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被 SCI 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 3 篇。 2. 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被 SCI 收录的期刊论文、被 EI 收录的期刊论文、数学类一级及以上级别的期刊论文共计不少于 5 篇。
13、 3. 在本专业领域出版学术专著 1 部(排名前 2 位)。 4. 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 项(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1 项,且近三年实到学院纵向科研经费不少于 3 万元。 2. 近五年实到学院横向科研经费不低于 25 万元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1 项,且近三年实到学院横向科研经费不少于 15 万元。 备注 1. 数学类一级期刊为:数学物理学报、计算数学、系统科学与数学、数 学进展、数学年刊(中文版)、数学学报(中文版)、应用数学学报(中英文版)、自然科学进展(中文版)、中国数学前沿(英文版)。 2. 数学类一级以上级别的期刊指未被 SCI 收录的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外数学类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