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C2C 模式下网络代购行为征税问题研究摘要:当下,新兴的网络代购行业迅猛发展,国家对此的税收征管制度也在不断更新,但偷税漏税现象仍大量存在,造成了严重的税收损失。通过研究网络代购形成的根本原因并分析其涉及的税法问题,以及对 C2C 网络代购行为的征税问题进行现状分析,进一步探讨实施网络代购征税的障碍及其必要性,提出了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代购网站税收登记制度、推进对支付体系的监管等建议。 关键词:个人网络代购;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6014202 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及商业社会的不断进步,网上购物已逐渐
2、融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网络代购也飞速发展,占据了人们网上购物的极大份额;同时也成为了一部分人的牟利方式。对于网络代购行为这种新的消费方式的的税收征管问题,我国在不断的出台政策进行调整,然而个人网络代购行为的偷税漏税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我国对于网络代购行为的税收征管。 1 网络代购概述 网络代购源于熟人海外代购,境内人员委托亲戚朋友从国外代购商品,后来随着这种新的消费模式的发展,有不少商家看准了这中间巨大的盈利空间,兴起了网络代购这一新兴商业模式。国内的网络代购主要2分为两种形式:B2C(企业对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代购网站和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
3、)代个人网店。前者通常是与国外网站建立联系,消费者可通过它们选购国外商品;而后者通常是依附于大的购物平台如淘宝、拍拍、微商等经营个人网店。本文主要探讨 C2C 模式网络代购行为,即个人代购网店。 1.1C2C 网络代购主要方式 (1)境内网络代购店主汇总国内需求递交境外采购人员,境外采购人员进行境外采购,再将国外代购物品用邮寄方式以自用品报关入境。 (2)境内网络代购店主直接前往境外进行采购,再以自用品通关带回。 1.2C2C 网络代购产生原因 (1)价格悬殊。内地与境外市场巨大的价格差是消费者选择代购最主要的原因。以当前时兴的 iPhone6 代购为例,据中国网数据统计,2014 年 9 月
4、 24 日,以全球公布的价格相比,日本比中国大陆售价低26%。美国售价比中国大陆售价低 25%,加拿大售价比中国大陆售价低 21%,中国香港价格比中国大陆价格售价低 17%,其中价差可见一般。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私人海外代购这一行业的兴起。 (2)国人的攀比心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对于奢侈品的需求更加旺盛,这其中也存在攀比跟风的心理。中国人传统有一种理念,进口的商品才是高端的。当周围有朋友从国外购买了某项物品,自己也会产生欲望购买此物品或相似物品,从而找朋友代购或在网店寻找购买,以实现其使用奢侈品的目的。 3(3)国内市场货物稀缺。比如消费者想购买国外新上架的时装或限量款商品,而国内市场
5、尚未上市。消费者只能通过代购的方式来满足其需求。 (4)品质保证。发达国家的质检标准普遍高于中国,再加之国内食品安全、质量问题频出,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国外优质产品。 1.3 我国网络代购现状 1.3.1 网络代购交易现状 中国已成为巨大的海外商品网购消费市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 年中国“海淘族”规模已达到 1800 万。到 2018 年中国的“海淘”族人数将达到 3560 万人, “海淘”规模将达到 1 万亿元人民币。2014 年 3 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3 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 2013 年底,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 767 亿元
6、人民币,与上年相比增长了 58.8%。 1.3.2C2C 网络代购逃税现状 网络代购店主为避税大多采取在国外购物后由亲友以运送国际包裹的方式来过关,清单说明含混,被抽查的几率相对低, “合理避税”的可能稍大,造成国家税收大幅流失。但同时,国家为防范个人非法代购,做出了许多努力。为加强对跨境网购、代购邮件的监管,海关总署在2010 年连续出台了第 33 号、第 43 号公告,2012 出台了 2012 年第 15 号公告,2014 年又出台了 2014 年 56 号文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等,旨在加强对网购、代购邮件的监管、税收工作。 42 网络代购税收问题 2.
7、1 网络代购征税的必要性分析 2.1.1 避免税收流失的需要 个人代购逃税现象严重,造成了大量的税款流失。海外代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成为一种主流的消费模式,从而引起的税收征管问题会逐渐增多。 2.1.2 规范个人代购网店的需要 在通告出台之前,大多网店店主认为电子商务代购无法可依,认为可以打法律的擦边球,出台有力的税收政策,可以起到威慑个人代购逃税的店主的作用。 2.1.3 完善征税体系的需要 通过不断的根据市场出台新的政策,会促进我国征税体系更加完善、成熟。也会让大多网络店主更加关注国家的政策,认识政策,顺应政策,保障国家的税收流入。 2.2C2C 网络代购税法的实施障碍 2.2.1 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的确认难题 (1)纳税主体的身份确认。 传统商务活动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以其所在地为根据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纳税人的身份比较容易确认。但是网络代购属于新兴的网络商务活动,因网络开放自由的特性使得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具有极大的隐秘性和流动性。不仅如此,商品交易中的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信息数据方式保存收留,交5易过程和结果的痕迹容易消除。若有意隐瞒,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难以探查。 (2)征税对象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