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概念下的“庞氏骗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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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P2P 概念下的“庞氏骗局”超百亿级融资平台“中晋系”相关关联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而受到查处,P2P 理财的风险再次被顶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自去年开始,大大宝、e 租宝等事件引发了整个 P2P 行业的危机。 理财产品被打包债权 2014 年 6 月,金老先生在自家小区门口,遇到了一个上海盈客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说是他们公司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银行好几倍。于是他就应邀到了盈客汇公司位于浦东陆家嘴的办公地点。当时副总经理白某介绍了公司情况。白某自称公司是一家国家批准的 P2P 企业,有三千万的房地产抵押,即使有问题也会由公司来赔付,是绝对保险的理财产品。与当时百分之三点

2、几的银行利息相比,13%的高息无疑让金先生心动不已。金先生一开始没有就答应,白某每天对金先生进行“电话轰炸” 。联想到盈客汇公司豪华的办公大楼,加上诱人的利率,金先生最终被说动了。他将自己 15.8 万元的积蓄投入进去。客服人员给金先生算了笔账,一年后金先生可以还本还息,拿到 2 万多利息。之后,金先生经常给盈客汇公司打电话,刚开始还有人接电话,但是到了 2014 年 11月份,电话变成了空号。感到不妙的金先生赶到盈客汇公司才发现人去楼空。 虽然金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是个理财产品,但盈客汇公司的老总马2某却声称自己从事的是 P2P 线下债权转让业务,辩称盈客汇公司只是 P2P业务的中介平台,其将

3、多名借款客户的债权“打包”后以理财产品的形式出售给投资人。不过这一说法遭到了投资人的反驳。多名投资者均表示,马某公司的宣传定位是“理财产品” ,从来没有提及什么 P2P,至于这些款项去向哪里、投资什么项目、投资期限和金额等细节,马某从未告知过,他们全然不知。 据了解,为了向投资人融资,马某将自己的生意包装成理财产品,并命名为“月月盈” 、 “六六盈” 、 “一年盈” 、 “年年盈” ,也就是期限分别为 30 天、六个月、一年以及更长的投资理财,年化收益最低 7.2%,最高16.8%。2014 年 4 月,马某招募了一批员工对外宣传、招揽生意。由于马某许诺的固定收益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这些理财产

4、品推出后很好卖。该公司员工朱女士说,她一口气从社会上拉来 20 多个投资人,筹集了250 万元资金。朱女士也被高额的理财收益吸引,购买了 20 万元两年期理财产品。 短短几个月时间里,盈客汇公司多名员工成了马某的“支持者” ,纷纷出资购买他的理财产品,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员工们在金融博览会上发放宣传资料,再加上口口相传、电话营销等方式,大约半年时间内,马某就宣称吸收了社会上近 40 位投资人的钱款共计超过 1000万元。他将这些资金存入其个人账户,然后再以其个人名义,通过车辆抵押贷款等方式,将这些钱款悉数出借给他人,从而赚取利息差额。2014 年 11 月,由于资金链断裂,已经到期的 4

5、00 万元理财款项无法兑现给投资人,马某在公司内被朱女士等几十名投资者“瓮中捉鳖” 。直至案3发,马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 2500 余万元,涉及投资客户众多且均为六七十岁以上老人,投资金额有近一半未能收回。 金融才俊的“庞氏骗局” 在浦东新区检察院批捕的一系列涉及 P2P 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个人物不得不提,他就是上海帕拉迪公司总裁陈若彬。在案发前,陈若彬无疑是互联网金融界的“新贵” ,公司地处环球金融中心,装修豪华气派。翻开公司的履历,注册资金高达 10 亿元。陈若彬对外也是以“华尔街退休”的金融翘楚自居。如果不是之后有卷款潜逃的丑闻,帕拉迪公司依旧是 P2P 圈内一张闪亮的名

6、片。 2014 年正值 P2P 行业如火如荼之际,帕拉迪 CEO 陈若彬涉嫌潜逃,约有百余人受骗。不少受害者称,涉案金额目前累计近 3000 万元,其中单人被骗最大金额约 300 万元。调查发现很多客户是在新华保险营销员的误导下购买了帕拉迪的理财产品;然而新华保险表示和帕拉迪集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也没有以任何形式给帕拉迪的理财产品提供过担保,相关营销员完全是出于个人利益考虑违反公司“未经许可业务人员严禁向客户推荐第三方的理财产品”的制度进行销售。 对陈若彬调查的结果来看,这个所谓金融才俊一开始打定的就是一个“庞氏骗局” 。公开资料显示,帕拉迪(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 年在中国上

7、海重组,是一个跨国机构,目前已在亚洲、美洲和欧洲布局,是为了在中国大陆全面开展创新金融、全球贸易以及自主创新的养老产业而设立。上海帕拉迪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金 10 亿元。据透露,帕拉迪一直在不停地注册公司,从 2013 年4至案发,帕拉迪公司从未有一个运作成功的项目。即使是曾经大张旗鼓的陆家嘴金融人才孵化器也只是一个经过政府报备的 NGO 组织,而隐藏在其后的,是一个筹谋已久的骗局。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陈若彬就是靠一个个包装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项目来行诈骗之实。其本人生活相当奢侈,开销来源都是投资者的钱。2016 年 5 月 21 日,以陈若彬为首的集资诈

8、骗团伙终于得到应有的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被告人陈若彬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余团伙成员 8 人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互联网伪金融的“画皮” 针对 P2P 公司问题频出,相关监管部门也对现在的互联网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了排查调研,确实发现这些公司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曾承办易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起大要案的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指出,据统计,就浦东新区而言,目前查到的互联网投资理财类公司就有500 多家,而实际数量可能会更多。这么多的公司,它们的资质、投资风险、管理监督都是

9、一个很大的问题,以目前的监督力度,可能无法完全知悉、掌控。目前涉嫌违法违规的互联网投资理财存在两个显著特点。首先经营模式多种多样,部分属于巧立名目的诈骗敛财。一些公司为逃避监管,往往采取分散经营,广设分支机构和经营网点的方式,也就是会选择高档的商务楼宇作为总部,显示自己公司的雄厚实力,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尤其以落户自贸试验区、陆家嘴金融区最为突出。而且这些营业场所和门店的装潢标识、图案色彩,都会刻意模仿正规的银行、证5券公司,对投资者进行误导。宣传方面绝大多数都以 P2P、投资基金、股权交易、贵金属交易等老百姓并不熟悉的名义进行,利用普通投资者对金融领域一些专有名词的不熟悉来进行诈骗敛财。募集到

10、的资金并没有用于其事先所说的投资项目,有些甚至用于了公司经营、员工工资发放等等。 其次,这些公司往往注册资金巨大,承诺超高收益。为了骗取投资人的信任,提升企业的虚假形象,这些公司往往利用注册资金认缴制的施行,注册资金动不动就是几个亿,可是这些公司的实缴资金,包括真正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真金白银就要大大缩水了。而且这些公司无一例外的,都有夸张宣传的情况,向投资者许诺超高的收益,并用一些报销来回车费、赠送小礼品等小恩小惠进行诱惑、拉拢。 专家:集中整治“伪互联网金融”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代表建议中提出,对互联网金融要分级监管,集中整治“伪互联网金融” ,提高

11、行业准入门槛,扶优逐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长久发展。她认为,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十字路口。一方面,个别无底线、无原则、无基础门槛的伪互联网金融,的确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行业形象和市场信心;另一方面,一些优秀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其普惠利民的本质未变,其基于技术进步的基础未变,其贴近群众、急民所需的优势未变。她建议,统一立法,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市场参与主体的市场规则。加快立法,用立法的方式规范 P2P网贷经营者行为,确定其权利义务,确立 P2P 网贷经营者的准入门槛,6明确监管部门及其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市场监管内容与监管程序。 并且在“三会”之上建立一个统一

12、的金融监管机构,即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监会) ,对金融进行统一监管,包括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金监会可以针对金融监管真空或重叠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以及划分监管归属等。同时,还要创新监管方法,建立实时动态监测体系,实现监管的“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业务量是以往传统金融所无法比拟的,一天产生的数据量可能比传统业务一年还多,且业务灵活多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动态监测就十分重要。建议借鉴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领先行业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测系统,实现对风险的及时发现和预警。 编辑: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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