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出口商在采用电汇结算方式下的风险及防控措施分析第三方跨境电汇平台的快速发展和电汇结算方式手续简便、速度快、费用低的特点,决定电汇在国际结算的实际业务中经常使用。但是,电汇结算对出口商而言,存在明显的风险。本文立足于银行传统电汇业务和第三方跨境电汇平台电汇结算实务操作层面,结合两个典型案例,从出口商角度系统地分析归纳出电汇结算方式操作中容易遭遇的风险,并从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索赔的风险处理原则出发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我国出口商广泛使用电汇结算的原因和形式 随着“互联网+”的时代来临,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B2B、B2C 贸易形式成为外贸交易的主体形式,国际贸易进入到一个新纪元。我
2、国的对外出口贸易也发生了巨大变革,除了大型成套机械电子设备等资本密集型产品以外,中小企业甚至自然人利用互联网的跨境电商形式正在逐渐成为其他种类产品的出口“主力军” 。而相当比例的跨境电商交易都采用跨境电汇的方式来完成货款的结算。据中国海关统计,2015 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 24.59 万亿元人民币,出口 14.14 万亿元人民币;而跨境电子商务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显示,2015 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 5.4 万亿元,同比增长 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 万亿元,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就占我国出口贸易总额的 31%。伴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跨境电汇结算方式在国际结算
3、业务的比重也迅速提2高,成为我国中小出口商贸易结算的主要形式。 近两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飞速发展,显著对冲了我国传统出口业务增长减缓的趋势,成为我国中小外贸出口商的主要形式。现实业务中,出口商广泛使用电汇结算的原因,除了其结算的速度快、手续简便、费用较低外,还有其他的影响因素,电汇业务是中小出口商普遍使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国内出口商竞争激烈的结果。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市场的需求下降明显,而我国出口产品种类大多集中在产能过剩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附加价值比较低,又面临着生产成本提高、人民币汇率上升等不利因素,出口商为了提高出口竞争力、降低进口商的进口成本,纷纷采取结算时间快、费用低的电
4、汇方式来吸引进口商。一般来说,同样的结算金额,银行信用证业务费用能高出电汇业务费用的 710 倍。 (二)第三方跨境电汇支付平台服务质量好。伴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国际上出现了很多银行以外的第三方跨境电汇支付平台服务商来提供更为快捷和方便的跨境电汇业务,例如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 、速汇通(MoneyGram) 、PayPal 等。这些第三方跨境电汇支付平台不需要开立银行账户、没有中间行费用、钞汇同价,通常 1 万美元以下业务不需提供外汇监管部门审批文件,汇款在 15 分钟之内就可以汇到;而普通银行境外汇款则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经常出现中间行费用、钞转汇手续费接近 25%、3 至
5、7 天才能到账。 (三)中小外贸出口商信用证项下制单能力不强。我国中小外贸出口商数量达到数十万之多,主要集中在出口纺织品、服装、箱包、鞋类、3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方面,平均每年的出口价值占我国整体出口总额的 25%左右。中小出口商缺少专业规范的外贸出口业务训练,在信用证项下制单业务上存在较多的缺点,常常形成不符点而增加收款成本。因此,中小出口商也愿意选择手续简便的汇款业务结算。 1.使用传统银行电汇业务。出口商利用传统银行 T/T 业务收取货款,根据汇款时间与发货时间的先后顺序划分,包括装运前 T/T、到货后T/T、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 T/T 三种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出口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对
6、进口方不利的装运前 T/T 在业务中较少使用;而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 T/T,或者 30%前 T/T+70%后 T/T 等进出口商的风险分担比较均衡的电汇方式在实际业务中最经常使用。 2.使用新兴的第三方跨境电汇平台业务。跨境电汇平台业务是进口商将货款先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保管,然后出口商凭身份证明、取款密码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国国内设立的代办机构网点来领取电汇款项。此种国际快汇业务资金在十几分钟内就能到账,无需银行账户,手续费由汇款人一方承担,外汇管制手续松,很受出口商欢迎。因其到款快,业务中选择在货物装运前、货到后、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电汇都比较便捷。例如,西联汇款平台拥有全球最大最先进的电子
7、汇兑金融网络,代理网点遍布全球近 200 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和等多家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西联汇款在我国的代办机构,我国出口商可以到这些银行网点办理西联汇款业务。二、出口商使用银行传统电汇收款方式的风险分析 4(一)案情介绍 2013 年广州五金出口商 A 公司以 FOB 价格术语向印度进口商 B 公司出口五金工具 6 万美元,采用装运后见 B/L 传真件 T/T 方式支付货款。印度进口商 B 公司指定由印度承运人 C 公司负责运送货物,广州 A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发货,并及时传真 B/L 复印件给印度 B 公司。但是,2013 年印度国内经
8、济创十年内的新低,印度 B 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拖延电汇货款,并要求广州 A 公司给予降价渡过难关,双方往来函电沟通数次无果。A 公司联系承运人 C 公司要求退运货物遭拒。根据印度法律规定,如果货物到港后进口商不付款提货,货物最多可以在海关仓库存管 30 天,若 30 天后进口商未清关提货且也未向海关提出延期清关申请的话,海关有权拍卖货物;而如果出口商想退运货物,必须要出具进口商签署的无异议证明信等文件原件。广州 A 公司考虑到退运难、滞港费增长等情况,并人民币汇率尚升值中,应尽快收回货款降低损失,最终同意印度 B 公司降价要求,方得到对方电汇付款。 (二)案例中相关风险分析 1.价格术语选
9、择不当形成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的风险。本案例中因采用先发货后电汇付款的方式,同时又选择由进口商指定承运人的价格术语成交,进口商势必选择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承运人,为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出口商发运货物后,进出口双方一旦发生矛盾,承运人极易不配合出口商控制和处置货物,就有可能导致出口商钱货两空。即使是承运人配合出口商保全货物,往往也会要求出口商先行垫付目的港堆放费、仓库费、装卸费、退运运费等相关的高额费用后才能办5理。 关于选择电汇结算方式的合同,出口商应坚持使用海运方式运送货物,并力争使用出口商负责办理整个运输手续的价格术语来降低风险程度并方便在风险发生时控制损失扩大,如 CFR、CIF
10、 等。利用“海运+出口商指定承运人”的组合搭配,出口商可以充分发挥海运提单的物权凭证作用,将提单做成指示性抬头,约束进口商付款,并指定与自己关系较好的承运人或货代来承担货物的国际运输,能够对货物的运输状态实现良好的实时跟踪,以防进口商和承运人相互串通勾结导致钱货两空的结果,同时也方便委托货代处理货物在目的港的滞留、返运等意外情况。 (四)出口商应收妥货款后再指示承运人电放货物 在实际业务中, “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 T/T+电放提单”方式使用比较常见,特别是在近洋运输和老客户的交易中使用较多。如果出口商过早指示承运人同意电放货物,将可能造成进口商凭提单传真件提货后不再电汇货款或要求降价支付的风险
11、。因此,出口商应在确定收妥进口商电汇的货款后,再指示承运人电放货物,以避免货物损失。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在给客户发送提单传真件要求对方电汇货款时,不要直接提供提单的彩色扫描件,而是遮盖掉提单号、集装箱货柜号等重要信息,复印后再传真给进口商,这样既可以让进口商了解货物已经顺利运出,又可以防止其利用提单复印件提货。当收到银行的电汇到账通知单或从第三方跨境电汇平台的代办机构提取汇款后,出口商再致电指示承运人可以电放货物。 (五)出口商应注意做好目的地货物的处理 6货物运抵目的港以后,为避免进口商故意拖延付款时间、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进口国海关拍卖滞留货物的现象出现,出口商要密切关注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的进
12、展状况,在缮制提单时最好做成指示提单,确保货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旦发生进口商不支付货款或不清关的情况时,能够保证货代要及时按照我方指示做好货物的转运、回运或转售等后续工作;也确保在发生进口商不出具拒收货物证明文件时,出口商可以凭借目的港船代手中的关于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函电、相关提货凭证及要求回运的函电委托目的港船代直接向进口国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出口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服务规避风险 出口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服务规避风险属于事先防范和事后索赔的防范措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出口商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进口商资信调查服务。出口商可以利用这两项服务,委托中国出
13、口信用保险公司调查进口商的资信,评估进口商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并投保信用保险。一旦进口商恶意违约,不支付货款,出口商可以将 70%-80%的损失转嫁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担,获得相应的赔偿。 (七)利用技术手段规避汇率风险 为防范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进出口商在电汇结算方式中可以利用多种方法来应对汇率风险。首先,出口商在交易磋商和报价阶段,就要考虑到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结合报价时间和支付时间之间的间隔长短,将结算货币的未来波动趋势考虑进去,通过适当提高或压低货物报价来抵消外汇风险。其次,在合同履行阶段,进出口双方还7可以通过外汇市场汇率的变动来进行预测判断,在保证不改变货权风险的
14、情况下,灵活调整支付或收取货款的时间,降低汇率变化引起的本币价值波动;例如,当结算货币呈下跌趋势的时候,进口商需要将支付日期尽可能延后;反之,当结算货币呈上升趋势的时候,则需要缩短支付日期。此外,对于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货币的兑换比率来固定汇率,规避汇率风险。 参考文献: 1苏宗祥;徐捷.国际结算(第五版)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11. 2张文敬;张一欣.实例分析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下易于忽略的卖方风险J. 对外经贸实务,2016,03:73-75. 3 陈晓梅.从两则案例探讨出口企业电汇收余款的风险及其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13,07:75-77. 4 李笑盈;杨郑学.前 T/T 和后 T/T 的区别及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 2013, 34:98-98. 5 鲁旭.出口商应重视后 T/T 业务中的收汇安全J.对外经贸实务,2010,06: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