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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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2015 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引导企业应对 经济下行压力, 紧紧抓住中央提出的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带来的重要机遇,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建设,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主线,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大力推进建筑业发展由总量提升向转型升级转变、行业监管由行政监管向依法治理转变。 预期目标:建筑业总产值力争保持 20%的增幅,增加值增幅高于全省 GDP 增幅;全面加强建筑市场、工程质 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

2、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2015 年主要工作概括为:“ 贯穿一条主线,守住一条底线,推进三个转变 ”。 一、贯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这条主线,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1、 认真落实两年行动的任务要求。 制定下发 2015 年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按照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突出加强对各县市区两年- 2 - 行动的开展情况检查和督导。 2、 强化质量终身责任落实。 突出抓好五方主 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信息档案制的落实。对于 今年 新开工的工程,凡没有签署 承诺书的,一律不

3、得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没有补签承诺书的,下发整改通知,逾期未改的,一律停工整改;建设单位没有提交质量责任信息档案资料的,一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今年竣工验收备案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必须 设置永久性标牌。 3、 扎实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 扎实开展武汉、宜昌、襄阳、黄石等试点工作,形成企业、项目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施工工艺、资源配置、过程管控标准和操作手 册。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 4、 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 重点解决

4、群众投诉多的渗、漏、裂、房屋平面尺寸偏差等质量 常见问题 。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治理措施和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 鼓励住宅工程创建 省结构优质工程和建设工程“楚天杯”奖。 5、 持续开展工程质量执法检查。 继续开展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的- 3 - 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大 对钢筋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建筑材料的监管力度。 做好质量信访投诉工作,严格对投诉事项处理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完善质量检测制度,适时组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动态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守住“安全生产”这

5、条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6、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依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一案三制”(预案、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层级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进一步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定期通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检查、企业和项目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并在媒体上公示。 7、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 加强 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巡查、督查。持续开展 以建筑 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 施工现

6、场消防安全 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规定。对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 强化重大危险源事故防范措施,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 4 - 8、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出台进一步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隐患严重、整改不力、屡查屡犯或不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企业、项目及其负责人,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并综合采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市场准入、资格准入、区域停工等措施严厉打击。对生产安全事故频发、迟报瞒报事故、事故责任追究不力的地区,严格实施约谈住建部门主要

7、负责人、挂牌督办、全省通报、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 9、 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将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纳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分期分批全数培训安全监管人员,继续开展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 推进安全监管重点逐步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监管、重点环节监管、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转化。 继续强化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利用好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费取消的契机,将安全监督机构纳入地方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三、推进建筑业发展由注重规模向转型升级转变 10、 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发展路径,组织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标

8、准体系、计价取费依据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适时发布技术- 5 - 标准,开展项目试点示范,鼓励、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力争年内建成 2-3 个产业化基地。 11、 做大做强优势企业。 指导帮助重点培育企业提档升级、开拓市场 ,支持参与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建设,以 BOT、 PPP 等方式走进资本市场。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推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验,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企业。支持桥梁、水利、古建、钢构、幕墙、窑炉、防水、爆破等我省特色专业企 业加快发展。 12、 推动产业要素资源整合。 认真贯彻住建部新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引导行业

9、从单一房建为主向多专业合理分布转变,鼓励企业提高专业施工能力,拓展高端市场。充分发挥建筑产业联盟平台作用,以诚信守法为前提、以合作共赢为主题,最大限度地聚合优势资源,形成协同创新、共赢发展的局面。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促进央企与省内本土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 13、 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 通过外引内联、引导推介等方式,坚定不移地支持企业走出省界国门。加强与外地政府相关 部门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企业外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住 “一带一路”带来的发展机遇, 积极商请发展改革、商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单位,重点做好授信额度、投标保函、履约担保、国际工程承包资格等工作,支持企业- 6 - 开

10、拓境外市场。 四、推进企业管理由粗放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14、 引导企业管理创新。 引导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坚持“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潜力”。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营改增对企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向优秀企业学习,开展对标管理,推动企业在质量上“精益求精”、安全上“严抓细管”、经营上“精打细算”, 实现由经验型、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战略转型。 15、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专利技术,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建

11、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绿色施工,引导项目建设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发展。改进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开展工程建造大师命名工作。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6、 推进劳务人员实名制。 认真落实住建部关 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督促建筑业企业与劳务人员签- 7 - 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档案。全面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 。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做好大别山区建筑业发展帮扶工作。 五

12、、推进市场监管由分散监管向全过程综合监管转变 17、 实施信息化监管。 按照“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负责、资源整合”原则,统一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统一项目编码和文书 编码、统一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维护、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等相关工作,确保 6 月底前全省完成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与住建部数据的互联互通;年底前建成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工作目标。 18、 实施联动监管。 认真组织开展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全面排查。坚持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把监督巡查与

13、飞行检查结合,把市场行为检查和质量安全检查结合,把施工现场管理同建筑市场管理结合,对发生 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要核查其在我省所有在建项目的市场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启动对其资质的动态稽查,对已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进行降级或撤回资质。 19、 实施全过程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业主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方主体标后履约行为的全过程监督。 切实履行- 8 -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加大资格审查和招标书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制度。 推进非国有投资项目承发包 方式改革。严格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实名制,切实规范中标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行为。积极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 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拖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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