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的自我毁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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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安局长的自我毁灭爱收藏,林老板成了“提款机” 人们从公诉机关提供的大量证据中看到,王天义同那些疯狂敛财的贪婪者有所不同,他的主要特点是收藏文物古董。可以说,古董在王天义一步步向深渊堕落的“毁灭”的道路上构成了一级级台阶。在查获的15 个行贿人中,温州龙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国林是王天义最大的一个“提款机” 。林老板在 1997 年 11 月至 2000 年 1 月,先后 7 次送给王天义 127 万余元,用于王天义购买字画、古董、工艺品及兑换外币。当然,精明的林国林也从王局长处得到了他应得的好处,办到了他自己办不到的事情。 1997 年 8 月,林国林得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准备购买一批

2、干警宿舍,就向王天义极力推销自己开发的房产。时任局长的王天义指示行政科到其公司进行考察后,最终拍板订购了林的 40 套干警宿舍,购房款总计 800 余万元。林国林感到王天义真够意思,值得长期投资。但当他试探性地送钱给王天义时,却遭到拒绝。莫非王是个廉洁的好局长?林国林将信将疑。不久,王天义邀他共赴上海参加一个书画拍卖会。让林国林明白了“王局长”非同一般的贪官。原来,王有个“高雅“的爱好收藏书画、艺术品。 “如有画看中,只管拍下来,钱由我出。 ”望着王天义对那些字画贪婪的目光,林国林不假思索地说。王天义听了笑吟吟点点头。几天后,王天义拍得 4 幅名人字画,共需 36.3 万元(含佣2金) ,尚缺

3、 10 万元,林国林立即让在龙湾的妹林把 10 万元汇给王天义。 有了这次交往,林、王二人成了“知交” 。1995 年至 1997 年期间,林的公司开发了两处房产。但因在项目施工时,没有缴纳城市配套设施费等相关费用,故未能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属违章建筑。当时,鹿城区规划分局提出这两处违章建筑除补缴规费外,还要给予每平方米罚款 80 元的处理。这时林国林慌了,感到损失惨重。他急忙找到王天义,请他出面向鹿城区规划分局副局长缪建福说情。王天义一口答应。尔后数次打电话给缪,要求对上述两处违章项目“网开一面” 。这个缪建福不久前因赌博刚被鹿城公安分局处罚过,心有余悸,既然王局开口了,就做了个顺水

4、人情,将罚款由每平方米 80 元减为每平方米 20 元,这两处违章建筑共 11 余万平方米,一下子就让林国林少罚了 690 万元。不久,缪还给这些违章建筑审批颁发了规划许可证。 1999 年 8 月,林国林公司承建的温州车站大道龙沈花园住宅工程在施工中,因和当地村民发生经济纠纷,遭到部分村民阻挠而停工。为此,林国林请王天义出警,王竟然同意,并在林送来的报告上签字批示分局治安大队给予解决。后该大队出动警力,最终使龙沈花园工程得以恢复施工。林国林对王天义感激不尽,而此时王天义也不再客气了,他要用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林老板,难怪后来林揶揄自己是王的“超级提款机” 。1998 年 10 月,当王天义得知

5、温州籍旅法华侨潘某收藏有一只清朝乾隆年间制造的“花四脚盂瓷器” ,便委托他人向潘某收购,潘同意以 14万元的价格出让。王就带着这只“花四脚盂瓷器”径直走到林国林办公3室,向他要了 14 万元钱。几天后,王天义又委托温州一老板向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得 7 幅(件)名人字画及艺术品,总款 33 万余元,王天义要林老板“赞助”25 万元。同一天,王委托他人在中国嘉德拍卖有限公司秋季拍卖会上拍得名人字画 4 幅,总款 22 万余元,又主动向林要钱款 8.8 万元。两天后,王天义再次以自己拍卖字画需要钱为由,向林国林索要 20 万元。这 20 万元,王没有用来买字画,而是让他手下人先以林国林名字转存

6、为一份 20 万元的特种存单,然后他将此存单连同其他存单和现金,交手下兑换成德国马克、荷兰盾等外币现钞后,藏匿于家中的密室内。短短一个月,王天义就向林国林索要了将近 70 万元人民币,弄得自以为财力不菲的林国林也有些难以招架。 但王天义并不罢休。他对艺术品近乎变态的“爱好”使得他不断托人参加拍卖, “埋单”的总是林国林。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初,王天义先后拍得一幅 19.8 万元的张大千作品“金碧云山图”和 7.4 万元的齐白石成扇作品“春山图” ,都是林国林掏的腰包。 “托儿”斡旋,跑官买官敛财 王天义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为了规避法律,将自己家中收藏的低档书画作品充当受贿“工具”

7、 。通常的做法是:当地一些和他交好的“哥们”在接受他人请托后,先从王天义手里买下一两件其收藏的书画作品,接着,由这些“托儿”将所买的书画作品交“送礼人” ,送礼人将钱支付给“托儿” ,最后,由送礼人以送书画作品的名义将其送还给王天义。字画成了“鸽子” ,卖出去转一圈儿,带着钱款又回到主人手中。温州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春涛算是众多“托儿”中的佼佼者,不仅深得王天义信4赖,而且也在“圈内”名气很响,不少想晋升的民警都慕名找到他,通过他给王天义送礼! 1997 年 3 月,原为分局纪委干部的滕某为感谢王天义的“照顾” ,委托姚春涛购买一幅字画送给王天义。充当“中人”的姚某却从王天义处购买一幅价值 1

8、 万元的字画,并连同发票交给滕某。之后,滕某又将此画送到王天义家中。就这样,这幅画像王天义放养的一只鸽子,转了一圈,又飞回来。1998 年 6 月,浙江省公安厅执法检查组对鹿城分局五马派出所暗访,发现该所关押者有超期留置及体罚现象,即通报给鹿城分局。王天义表示要严肃处理。五马派出所所长杜某从姚那里得到“送画消灾”高招。姚、王二人再唱“双簧” ,称以 3 万元高价“购”画一幅,以 2.86 万元卖给杜。杜买来后旋即进贡给王天义。就这样, “画”在三个人之间兜了一圈,又回到王手中。据检察机关调查,王天义以“放鸽子”形式共收受贿赂的卖画款达 11.7 万元。 李某是姚春涛家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副所长,早

9、就耳闻姚与王天义的特殊关系,但一直没敢尝试。1998 年 2 月,急想“扶正”的李某试着向姚春涛请教,姚拍拍胸脯表示“这事包在我身上” 。于是,姚便拿着李某的 1 万元人民币向王天义买画。1998 年正月初一,李某和姚约好去王天义家拜年。李某拿着这幅姚从王天义处购买的书画,并提着两瓶五粮液和两条软中华,来到了王天义家。王天义假装看了看画说:“小李,你也懂这个名堂啊?”然后点点头收下。 但是,一年过去了,李某职务仍未得到“扶正” 。于是,姚春涛分析上次送的礼太薄了点,就又让他直接送钱给王天义。李某咬咬牙又陆陆续续送了 3 万多元现金。19995年 10 月底,李某终于被任命为鹿城区公安分局治安拘

10、留所所长。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2000 年 1 月 28 日,又是农历正月初一凌晨,李某约姚春涛一起去王天义家。他把装有 1 万元现金的红包交给姚春涛说:“帮我送给王局。 ”在王天义家中,姚当着王天义的面,把 1 万元现金塞给回国度假的王的儿子手里,说:“这是小李叔叔给你的压岁钱。 ”李和姚离开王家时,懂得“礼尚往来”之道的王天义回送给李某一套 BOSS 西装、一件短袖 T 恤。 与此同时,王天义又通过姚春涛等人如法炮制,由姚某等从中搭桥,采用“买卖字画”的方式,收受程某、杜某、周某等十多名公安分局干警贿赂达 30 多万元及一批名贵书画、艺术品。此外,王天义还收受姚春涛贿赂 8.8 万元

11、。然而,这几年,姚春涛打着王天义这块牌子赚到的好处却远不止这个数字至 2000 年案发,王天义拥有书画作品 195 件,瓷器及西方艺术品 27 件,银元、金币、邮票、鸡血石、文物及中外名表、中外名酒等 1351 件,总价值达 600 多万元。其中一部分已经查证,是用受贿来的钱购买,或直接由行贿人付款,或直接委托行贿人到拍卖行拍买所得。 荒淫无度,贪色缺德 被查处的贪官私下大多有“情人” ,财色双贪,王天义自然也逃不过这一“劫” 。王天义的“贪色”很有特点。其一是“情人”较多。有关王天义的情人传闻当时社会上流传着多种版本,更有人说“情人多得两卡车也拉不完” ,足见其多。其二是专门有人为其张罗、安

12、排,充当掮客。 温州市某摩托信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就是王的主要“掮客” 。据他6交代,由于王天义妻子和儿女已定居国外,他从 1998 年初开始,经常约一些女人到宾馆开房间吃喝玩乐,并由其支付住宿费、提供酒菜。一次,张向王天义提议,经常开宾馆房间不安全,不如租房好,王天义听后表示赞同。于是,从 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4 月初王案发止,张某先后在温州鹿城区金信商厦、温富大厦、水心百花苑等处租房供王使用。那些陪王玩乐的女人,大部分是张从卡拉 0k 歌厅等处招来的“三陪女” ,还有的是王天义本人在社会上结识的“女朋友” 。据张某供述,自 1998 年上半年至 2000 年初,他为王天义

13、开宾馆房间、提供吃喝玩乐的次数在百次以上,为王天义支付的酒菜费、住宿费及“小姐”小费多达 10 万多元。侦查人员证实,与王天义有染的女人有如下三种:三陪卖淫女占了多数,有找他办事熟悉起来的,有王在晨练时结识的。王天义每个星期至少要到 KTV 包厢等处喝上四次花酒,并且包厢是要带床铺、卫生间的那种。这是王天义的一个规律。不仅如此,他的办公室也成了淫乱场所,有时连开会都委托副职去,自己则在办公室里与“小姐”鬼混。王天义还长期包养二奶周某并生有一子。为避人耳目,王天义为她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案发后,他还带着周某去上海避难。色心淫胆的王天义在落网时,纪检委人员从他身上搜出一本电话笔记簿,居然全是“李小姐

14、” “汪小姐”之类的三陪女的手机号码。王天义道德败坏,对“色”欲罢不能,被当地老百姓称为“花局长” 。 王天义专案组查实,作为温州市的“心脏”和主城区的鹿城区,其区委常委、区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王天义“贪”字7当头,知法犯法,大肆捞取不法之财。在案发前的短短几年当中,就敛得上千万元财物,在温州、上海等地拥有 10 多套商住房和门面房以及大量的名贵字画与古董。案发后,在接受市纪委谈话期间又仓惶“出逃” 。温州市检察院正式对王天义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与公安机关组成追捕组,在全国范围内搜捕。经过追捕小组五个多月的艰辛追捕,2000 年 9月 16 日,躲藏在上海宝山区华灵路情妇家中的

15、王天义终于被抓获。 “公安局长”呜呼悲哉 经过检察机关长达一年多异常艰苦的侦查,在大量铁一般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尤其是侦查人员先后在哈尔滨、汕头、上海等地抓获了与王天义一案有关的林国林、姚春涛、张某、周某等十多名涉案人员后,王天义的心理防线逐步被摧毁了。他从开始的“一无所有,概不回答”到认账不认事,再到认事不认罪,直到最后对部分犯罪事实认事亦认罪。2001 年 9 月 10 日,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侦查难度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终于侦查终结。 2002 年 5 月 27 日,万众瞩目的王天义一案在温州市中院进行公开宣判。各级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云集于此,来自社会各界的 300 余名旁听

16、者有序进入法庭,还有数百名人员因没有旁听票而聚在庭外久久不愿离开。足见场面壮观,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当地老百姓的反响非常强烈,纷纷要求严惩王天义。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天义在任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及其影响,收受 15 人的贿赂并大肆聚敛财产。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是,7 次收受或索取温州龙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国林8的贿赂用于购买古董、字画,计人民币 127.6 万元。王天义辩称,拿林某的款有的是自己与林某、马某共同投资字画,有的是林某委托自己买画,买来后先放在他那里保管并供其欣赏。法院查实,林国林的证言清楚地证明了系有事求王天义帮忙,并从他那里得到了利益,给王天义

17、的钱款是为了感谢他而送给他的,林自己不懂字画、古董,也没有进行过字画的投资。另外,知情人马某也证明自己没有与王天义、林国林共同投资收藏字画。因此,王天义的辩解理由纯系狡辩。法院最终认定王天义受贿额共计人民币 183.524 万元,美元 1 万元。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王天义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中人民币 993 万多元(主要包括字画、古董、文物、西方艺术品等实物折价) ,外币(38.16 万美元、32.51 万元法国法郎、11.25 万元荷兰盾、5.58 万元港元、5.27 万元德国马克)折人民币 419.23 万多元,入股投资款、债权151.8 万元、购买或订购的营业房及住宅 14 套(已支付现

18、金 507.63 万元)等,总计人民币 1412.25 多万元。最后温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天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5 年,决定执行死刑,同时追缴王天义全部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王天义不服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调查、评估、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被告人王天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上诉、辩护中提出犯罪情节不属于特别严重,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省高院因此作出驳回9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 当法官来到看

19、守所,将二审裁定书读给王天义听时,王天义脸色煞白,不停地摇头和叹息:“我怎么会把自己弄成这样的结果呢?”少顷,他哭丧着脸问, “现在还有什么办法?”法官说:“你如果还有什么不同看法的话,可以写下来,我们会把它转给最高人民法院。你还可以向最高院提出申诉,最后还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王天义摇了摇头:“看来是没办法了,这也是我命中注定的。 ” 2004 年 8 月,最高法院在复核王天义死刑案件时认为,王天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天义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亦应依法惩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对巨额财产不明罪的量刑适当。但对受贿罪的量刑,根据王天义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本案赃款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至此,这个查办审理了四年四个多月的“浙江首贪案”终于画上了句号。虽改判了死缓,王天义对自己的下场仍痛心疾首,他悲戚地说:“我身为公安局长,却知法犯法,在我身上对权力的敬畏和对私欲的抵御,显得是何等重要!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这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栏目主持人: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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