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表彰 2015 年度中国经贸导刊优秀通讯员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 、物价局、能源局,各有关单位:为表彰 2015 年度中国经贸导刊宣传发行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有关部门和通讯员,经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同志批准,决定对2014 年度中国经贸导刊新闻宣传发行工作成绩优秀的通讯员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部门和同志进一步贯彻落实徐绍史主任“委属报刊要围绕委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弘扬正气”的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大力支持中国经贸导刊的宣传发行工作,积极组织稿件,及时反映各地在发展改革中取得的好经验和遇
2、到的新问题,充分利用中国经贸导刊这个交流平台,为新常态下的发展改革工作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贸导刊2015 年度全国优秀通讯员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 年 9 月 19 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贸导刊2015 年度全国优秀通讯员2名单 1、北京市发改委 仇梅雪、席维忠; 2、山西省发改委 杨叶; 3、山西省经信委 闫林、崔元斌; 4、山西省物价局 马润卯; 5、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杨晓风; 6、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 任常水; 7、辽宁省发改委 张静; 8、吉林省发改委 吴迪; 9、吉林省工信厅 王一土; 10、吉林省物价局 杨绪新; 11、上海市发改委
3、陆浩; 12、江苏省发改委 顾日红、王蓉; 13、江苏省经信委 徐军; 14、徐州市经信委 张琴; 15、盐城市经信委 曹斌; 16、扬州市经信委 陈骥江、高松英; 17、南京市发改委 赵军; 18、镇江市发改委 卢永强; 19、浙江省发改委 张金强、赵燕; 20、杭州市物价局 王忠国、方亚春; 21、宁波市发改委 吴春坚; 322、阜阳市发改委 李红; 23、三明市经贸委 李建芳; 24、萍乡市发改委 曾伟华; 25、威海市经信委 赵明君; 26、湖北省发改委 李革鹏、王海林; 27、湖北省物价局 叶艳东、程惠芳; 28、湖南省发改委 王成; 29、长沙市工信委 欧卫兵、周思琳; 30、常德市经信委 田功文、林云利; 31、海南省发改委 蔡锋; 32、重庆市物价局 周文; 33、陕西省发改委 马蓉; 34、陕西省工信厅 葛秋喜; 35、陕西省物价局 周选悌、门巧娟; 36、西安市发改委 石威; 37、甘肃省发改委 朱维昌、魏平; 38、青海省经信委 李忠林; 39、新疆自治区发改委 任燕、吴新元; 4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许政生、任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