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上遇险渔船救助问题与应对措施摘要:东部沿海渔场,是东北亚地区通往全球各地的重要海上运输要道,船舶通航密度大,受寒潮大风、雾气和台风的影响,渔场气候环境较为复杂。渔船船身较小,作业范围大,距离岸边远,设备落后,渔民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较低,应对各类突发灾害能力不强,致使渔船的危险和海上突发状况频繁发生。渔业安全管理形势越来越严峻,对渔船海上救助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关键词:海上遇险;救助;渔船渔民;问题;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U6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04-0020-02 1.当前我国海洋救助现状 依据北海救助局统计数据,2015 年其责任海区海上渔
2、船搜救状况:共执行救助任务 70 起;出动救助力量 112 艘/架次(船舶 47 艘 7 欠/直升机 60 架次) ;救助遇险人员 80 人,救助遇险船舶 10 艘,救助成功率为 97.5%。以上只是该辖区内执行的海上渔船救助起数,仅仅是渔船险情的冰山一角。经过渔业主管单位的统计,渔船发生险情后 90%以上都是经过渔船之间的互救和自救来解除危险的。所以渔船遇险的真实数字远远超过我国海上搜救中心发布的数据。渔业生产的安全问题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仍然比较严重。整体上来看,国内渔船不但是海上搜救行为的获益者,也是搜救工作的参与者和亲历者。因为受到管理制度和经济2发展情况的制约,渔船的风险显著高于其
3、他船舶,迫切需要加强对渔船的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有效机制,携手加强对渔船的搜救工作。 2.当前海上遇险渔船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渔船救生装备差 东部沿海渔船管理难度大、规模大、范围广、事故多。相关部门经常接到船内进水、主机损坏等问题。有的渔船已经够报废年限,但因渔民缺少更新渔船的经济实力,很多老旧超龄的渔船仍然在海上活动,这大大提高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渔船通讯设备差,不按要求配备救生衣、救生筏、救生圈及灭火器等安全救生装备。渔船一旦发生危险,渔民不能及时报警或没有足够救生装备进行自救,往往失去最佳救助时机。特别是在冬季北部海域,气温、水温低,落水人员在水中存活的时间
4、很短,给救助人员的时间不多,渔民一旦落水获救的希望很渺茫。当前在近岸区域作业的渔船,广泛采用移动电话作为通信设备,然而移动电话的信号只能在近海十几海里内有信号,而且信号还不太稳定,也无法确保对近海海域的全覆盖。渔船一旦发生险情,有时不能及时报警,有时信号不好,即使有信号沟通也不顺畅,导致渔船发生险情时无法准确及时报警。其次,当前渔船采用通讯频率与搜救中心通信频率不一致,渔船遇险后不能直接向搜救中心报警,具体遇险情况还需经过渔民家人或者渔政部门转送,延误了救援时间。特别是远海渔船的单边带与专业救助船、商船等频率不匹配,救助力量不能直接与遇险渔船联系,无法掌握渔船和渔民的险情情况、详细位置等信息,
5、不利于救助力量对遇险情3况的分析判断,增加了搜救难度,影响了搜救效果。 2.2 渔民法律、风险意识薄弱,救生技能不足 很多内陆农民将就业转到渔船上,有些渔民根本没有通过渔业主管单位的安全培训就上船作业,不懂海上航行规则,海上作业经验严重缺乏和安全意识差,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低,在海上作业过程中造成渔船安全事故频发。2014 年 9 月 29 日,渔船“辽瓦渔 25051”在龙须港靠泊时因大风被吹离码头失踪,船上 1 人。10 月 1 日,才被发现报警。该渔民不识字,在救助中,自己都无法表述自己的位置,问附近船舶名字,他都不认识,给救助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通过相关部门提供的“搜救应急漂移预
6、测结果”和“手机定位协查通知”对遇险船概位进行评估,最终找到了遇险船。 渔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有些险情解除后没有立即向有关单位通报,导致搜救资源浪费严重。有些渔船出海长时间不和家人联系,其家人遂向搜救中心报警请求救助,当搜救中心组织力量在海上苦苦搜寻时,渔船却毫发无损地在海上作业或者返回港口,而渔民不及时与有关单位通报,导致有限的搜救资源被大量浪费,并让搜救人员身处危险当中。渔民不根据气象预测,在强风、台风等恶劣天气将来的状况下强行出海。遇到险情时又不能通过通信方式及时报告具体信息,搜救中心时常在强风、台风等天气时接到遇险家人的救助请求,但渔船的遇险地点、时间和详细状况都不掌握,在恶劣的气候条件
7、下开展救助极为困难。当前,沿海区域的渔船几乎全部都是个体户,单个船只远赴海上作业,更具危险性。因为渔民缺少专业培训,无法意识到海上作业的风险性,自我保4护能力和意识较弱,加之作业环境恶劣,导致渔民极易出现伤残意外。 2.3 渔船越界捕捞为救助增加难度 由于过度捕捞和不当捕捞,使我国沿海渔业资源贫乏,捕获量降低,渔民收入减少。为了增加收入,有些渔船不得不前往有争议海域或越界捕捞。一旦发生险情或有其他突发情况时,不能及时报警,即使报警了,涉及的协调协调部门较多,往往不能及时派力量前往搜救。特别像辽宁、山东沿海渔民经常越界到朝鲜、韩国海域开展捕捞活动,出现险情后,因为遇险在他国管辖海域,我国搜救船只
8、很难及时到达展开救援,延误了最佳救援时间。 2.4 其他方面的问题 国家立足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海上救助也投入了大量资金。渔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有的渔船故意夸大险情,本来只是伤到一个手指,报警时会说手臂断裂等;有的渔船明明可以将受伤渔民送至最近港口救治,他不愿意去,非得要到距离远该船出发港口救治;有的渔船还特别指出要直升机救助,不考虑救助效果,你派船舶救助渔船还不同意;渔船发生险情,救助力量在全力救助,渔民家属却不理解,情绪激动,甚至影响正常的救助行动。上述情况浪费了救助资源,妨碍救助协调指挥过程,影响了效果和效率。2010 年 9 月6 日,1 艘渔船在石岛南 2
9、0 海里处与货船碰撞翻沉,5 人失踪。西北风 6级,大浪大涌。 “北海救 108”轮和应急队员到现场救助。应急队下午 5点半左右抵达现场。翻扣船周围渔网很多,因无法固定遇险渔船,不能保证潜水人员自身安全,无法下水探摸。但遇险人员家属不能理解,就5让你下去探摸,而且情绪很激动,从专业角度给他解释也不听,给救助指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3.救助遇险渔船的应对措施 3.1 明确渔船救生装备标准 倘若渔船在海上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内自救是关键。在茫茫大海中只有借助充分的救生装备才能保全生命。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标准,渔船要按规定安装配备通讯设备、救生筏、救生衣、保温衣等设备。必要的通讯装备,能够在发生险情后第
10、一时间报警,寻求救援。借助专业救生装备在遇险时可以首先采取自救,多坚持一秒钟,就多一点获救的希望。所以,救生装备的配备需要制度化、规范化和强制性,没有按要求配备救生装备的渔船就没有出海捕捞的权利。 3.2 加大渔民宣传教育和安全意识的培训 我国渔民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其渔船驾驶技术、捕捞机械使用技术、自救技能等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这样的职业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渔船自动化与海上生产作业的安全要求。同时随着劳动力人口的迁移,许多内陆务工者也加入了海上捕捞工作,其海上生存、安全意识薄弱,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所以,渔业监管部门要加大从业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学习相
11、关的规范和技能,使渔民安全意识增强。同时不能假报警、故意夸大险情,导致造成救助资源的,在事后应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3.3 强化救援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目前, 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针对性的海上救6援编制,将人员、设备物资、经费等落实到位,责任明确。但是海上搜救专项法律法规没有出台,所以建议人大及主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强化救援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达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统筹调派救助力量,科学制定救助方案,有效提高海上救助能力,避免各自为战,造成海上救助资源的浪费。 3.4 加强监管,预防为主 建立监控网络和数据平台,各搜救机构及涉海部门可以共享这个以平台,从而为海上抢险任务奠定技术基础。监管部门要对所管辖渔船进行时时跟踪,掌握其动态。通过多种渠道关注、掌握海上气象变化情况。当有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通知海上作业渔船,提醒渔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规避风险。 4.结语 作为渔业发达国家,渔船、渔民在海上遇险后的救援不仅关乎生命,更是我国由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的重要指标。通过发现海上遇险渔船渔民救助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机制,提高海上救助效率,从而确保渔船、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